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建委等部門《關于加強城市規劃區規劃用地管理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五年四月六日
關于加強城市規劃區規劃用地管理的意見
市政府: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區規劃用地管理,保護城市規劃整體布局,強化城市規劃的調控作用,降低城市建設成本,現就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 、嚴格執行城市總體規劃,規范行政審批行為
為保證城市總體規劃的實施,使近期規劃和遠期規劃協調發展,銜接規劃、用地審批的法律關系,規范規劃、用地審批行政行為,在城市規劃區內確定嚴格控制區域(以下稱嚴控區域)。區域范圍為180平方公里,東至規劃城市東環路東側200米,西至盤海營高速公路,南至環城南路,北至城市規劃區北界限。其轄區包括雙臺子區,興隆臺區及盤山縣良種場、林場,陸家鄉趙家村、東洼村,吳家鄉團結村、郭家村,大洼縣田家鎮上房村、甜水村、小鍋村、荒地村、二十里村,新立鎮前胡村,新興鎮王家村(附圖,略)。
城市規劃區規劃和用地由市集中統一管理,并應嚴格執行“一書二證”(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制度,以確保城市各項建設活動,按照城市總體規劃要求協調、健康、有序實施。
在嚴控區域內申請建設用地的,必須持國家建設項目批準文件,向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定點,由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對屬于縣轄土地的,由縣土地管理部門辦理農用地轉建設用地批準手續,具體建設項目用地由市政府批準。在嚴控區域外、城市規劃區內的土地利用和各項建設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服從規劃管理。凡進行建設使用土地的,由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具體建設項目用地由縣人民政府批準。
二 、加強土地和房屋產權登記發證管理
嚴控區域內的土地登記發證和房屋產權登記要與規劃、用地審批相統一,市、縣國土、房產等部門要做好土地、房產資料的交接工作。對新劃定嚴控區域內大洼、盤山縣已進行土地、房屋登記辦證的檔案資料,要全部移交市國土資源局和市房產局,并換發市土地使用證和房屋產權證。凡未進行土地、房屋登記發證的,應持縣城建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有效證件,由市國土資源局、房產局辦理土地、房產登記,核發土地使用證和房屋產權證。今后,必須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凡依法取得房屋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由市國土資源局核發土地使用證,市房產局依據《建筑工程許可證》和《土地使用證》,核發房屋產權證。
三 、加大執法監察力度,確保城市總體規劃的實施
各級城建、國土、房產部門要嚴格執行《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確保城市總體規劃的貫徹實施和土地的有效利用。對未經市以上政府批準,擅自設立的規劃用地建設項目,以及破壞城市布局和環境的違法占地和建設項目,要依法從嚴查處,對有關直接責任人和負責人要依法追究責任。
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批轉執行。
盤錦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
盤錦市國土資源局
盤錦市房產局
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