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我市2002年產生的第五屆社區居民委員會任期已滿,按照省政府《關于做好全省第六屆社區居民委員會選舉工作的通知》(遼政辦發〔2004〕108號)要求,市政府決定從2005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對全市社區居民委員會進行換屆選舉。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選舉工作的組織領導
做好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是進一步優化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素質,加強社區居民委員會班子建設,推進城市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進程的需要。各級政府要以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針,從鞏固黨的執政基礎,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對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給予高度重視,把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作為基層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周密部署,認真組織實施。各區(縣)街道要成立選舉工作委員會,加強工作指導。要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各級社區建設領導小組和指導委員會要積極發揮指導作用,保證換屆選舉工作依法有序進行。
二、深入宣傳,廣泛發動居民群眾積極參與選舉
廣泛宣傳,充分調動居民參選的積極性,是搞好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必要前提。要利用多種形式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組織廣大干部、居民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使廣大居民了解換屆選舉的重要意義,明確自己的權利與義務,掌握選舉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激發社區居民參與民主自治活動的主動性和自覺性,積極參加投票選舉。
三、精心指導,保障社區民主選舉依法有序進行
各級選舉工作指導組織要做好充分準備,積極、主動、穩妥地組織開展選舉工作。一是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好換屆選舉實施方案。同時要抓好試點,全面鋪開。二是要嚴格履行程序,堅持依法辦事。各級指導組織在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中,要嚴格依法辦事,充分體現社區民主自治原則,不得直接任命、委派社區干部。要堅決按法定程序辦事,嚴格把握推選居民代表、推選選舉委員會、提名候選人、投票選舉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等主要環節和步驟,真正體現公開、公正、公平原則。要堅決制止和糾正各種違法事件,保障居民合法的民主選舉權利。三是要明確工作責任,做好檢查驗收工作。為保證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質量,各區(縣)要組織開展檢查驗收工作。在各區(縣)檢查驗收的基礎上,市里要進行抽檢,對驗收不合格的,要限期重新組織選舉;對指導不力的,要追究主要責任及主管領導責任;對破壞選舉工作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四是要搞好培訓工作。社區居民委員會選舉結束后,要認真做好新老社區居民委員會的交接工作,并及時對當選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進行分級全員培訓,提高社區工作者的理論、政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以適應新形勢下社區建設的需要。
四、積極探索,不斷完善社區居民委員會選舉的有效方式
為有效做好社區居民委員會選舉工作,各區(縣)要在堅持法律法規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積極探索,勇于創新。一是繼續擴大直選和戶代表選舉覆蓋面。每個區(縣)必須有1個社區進行直選,每個街道至少有1個社區進行戶代表選舉。二是對候選人制定切合實際的擇優入圍辦法。從有利于開展社區工作的角度出發,引導居民把遵紀守法,年富力強,有較高文化程度和較強工作能力,辦事公道,熱心為社區居民服務的人選進社區居民委員會班子。原則上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的年齡男不超過55歲、女不超過53歲。三是要認真研究選舉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制定相關政策,并提出工作建議和解決問題的有效方法。
附件:盤錦市第六屆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方案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盤錦市第六屆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方案
為切實做好我市第六屆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確保換屆選舉工作依法有序進行,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遼寧省社區居民委員會選舉辦法(試行)》為依據,以加強城市基層組織建設和推進基層民主政治進程為目的,嚴格依法辦事,充分發揚民主,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保證廣大居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做好第六屆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
二、主要任務
(一)選舉產生我市第六屆社區居民委員會。要通過選舉把受廣大居民歡迎,奉公守法,有較高文化程度和較強工作能力,辦事公道,熱心為居民服務的人選進社區居民委員會,提高我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由主任1名、副主任及委員若干名組成。
(二)建立工作委員會和社區工作隊伍。社區居民委員會下屬各工作委員會的設置,由新一屆社區居民委員會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通知要求,設立保障服務、治保調解、環境衛生、計劃生育、醫療保健、文體教育等委員會。要建立以居民(單元)組長、院長、樓長、居民代表、社區志愿者為主體的社區工作隊伍,為開展各項工作提供組織保障。
(三)組建新一屆社區成員代表會議。社區居民代表會議是實行社區民主決策的主要形式。社區成員代表會議的代表由社區居民和駐區企事業單位推選產生,社區成員代表大會要由不同方面的代表組成。社區居民代表一般按每20-40戶推選1名的比例產生,駐區每個單位按1-2名的比例產生。每個社區成員代表總人數不得少于51人。社區成員代表大會決定的重大事項必須由超過半數的社區成員代表組成人員通過。通過組建社區成員代表大會,進一步強化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四)修改和完善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各項工作制度。要以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為契機,進一步完善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各項制度,制定3年任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建立健全社區成員代表會議制度、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制度,制定《社區居民公約》和《社區居民自治章程》等,使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逐漸走向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軌道。
三、時間步驟
按照省政府的統一要求,本次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從現在起至6月底前結束。具體可分為6個階段:
(一)準備工作階段。建立組織、制定方案、培訓骨干、召開動員大會。各區(縣)和街道要層層建立選舉工作的領導和指導機構,制定本地區社區換屆選舉工作方案,召開動員大會,做好工作骨干的培訓工作。各區(縣)政府要成立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各街道辦事處要成立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委員會,各社區要成立社區換屆選舉委員會,社區換屆選舉委員會一般由7—9人組成。
(二)宣傳發動階段(4月1日—4月15日)。廣泛宣傳換屆選舉的重大意義和有關法律法規,使廣大社區成員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掌握換屆選舉的基本程序和辦法,積極主動參加選舉工作,真正體現社區民主自治。
(三)確定候選人階段(4月16日—4月30日)。
1通過社區成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的,其候選人確定方式:一是通過入戶登記,根據社區居民居住變化情況重新劃分社區居民小組,召開居民小組會議推選居民小組長。二是以居民小組為單位,推選出本屆社區成員代表大會的代表。三是由社區選舉委員會和街道換屆選舉指導委員會共同研究提出社區居委會成員候選人資格條件,并經社區居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在社區顯著位置進行公告。四是社區居民自愿申報。五是街道換屆選舉指導委員會和社區換屆選舉委員會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認定,將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提交社區成員代表大會,提交名額應多于候選人名額。六是召開社區成員代表大會,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推選候選人,按照多數代表意見確定正式候選人,正式候選人名額要多于應選名額。主任、副主任候選人名額要多于應選名額各1人,社區居民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額要多于應選名額1-2人。七是正式候選人名單應在選舉日的5日前在社區顯著位置公告。
2采取直選或戶代表選舉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的,其候選人確定方式:一是召開社區居民小組會議,選舉社區居民小組組長,以居民小組為單位,推選社區成員代表大會的代表。二是由社區居民小組組長配合社區選舉委員會成員入戶進行選民登記。三是由社區選舉委員會和街道換屆選舉指導委員會共同研究提出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資格條件,并經社區居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進行公告。四是社區居民自愿申報。五是由街道換屆選舉指導委員會和社區換屆選舉委員會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認定,確定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六是將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提交社區戶代表大會或社區選民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推選候選人,按照多數代表意見確定正式候選人,正式候選人名額要多于應選名額。主任、副主任候選人名額要多于應選名額各1人,社區居民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額要多于應選名額1-2人。七是參加推選候選人的戶代表必須超過社區總戶數的50%以上;參加直選的選民要超過選民總數的50%以上,其確定的正式候選人有效。
(四)投票選舉階段(5月1日—5月20日)。召開社區成員代表選舉大會和社區戶代表選舉大會,聽取、審議上屆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差額選舉產生社區居民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和社區居民委員會委員,當場公布選舉結果,由街道辦事處頒發省民政廳統一印制的《社區居民委員會干部當選證書》,并將選舉結果報街道辦事處備案。在投票選舉前,主任、副主任候選人必須進行競職演講,同時提倡社區居民委員會委員候選人進行演講。
(五)建章立制階段(5月21日—5月31日)。新一屆社區居民委員會成立后,立即召開全體成員會議,明確內部分工,擬定三年任期目標和當年工作計劃,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及時提交社區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六)總結驗收階段(6月1日—6月30日)。換屆選舉工作結束后,選舉委員會應將各種有關資料整理歸檔,交所在街道辦事處保存。為確保換屆選舉工作質量,各區(縣)要認真組織開展檢查驗收工作,并形成總結報告,于2005年7月10日前報市民政局。
四、具體要求
(一)切實加強對換屆選舉工作的組織領導。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是繼續深化社區改革,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對提高社區工作者的整體素質,促進城市建設、發展和穩定,保障黨和政府的各項方針、政策順利落實到基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區(縣)政府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把它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抓緊抓好。為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決定成立盤錦市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市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組織和指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副市長王秉寬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市民政局局長齊作忱同志擔任,成員由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的主管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辦公室主任由齊作忱同志兼任。各區(縣)及街道也要成立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并由一名主管領導負責這項工作。各區(縣)民政局要集中人力、精心組織、周密安排,保證換屆選舉工作的順利進行。各相關部門要從本部門的職能出發,為換屆選舉工作獻計出力。
(二)合理確定社區干部比例,保證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區(縣)要從本地區經濟發展和社區建設的實際出發,合理確定各社區的干部比例。社區居民委員會專職成員要按社區規模每300戶配備1名,一般不得低于3名。社區干部和專職干事的總數不得超過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社區建設的若干意見》(盤委辦發〔2003〕8號)文件規定的比例。社區專職干事統一由社區居民委員會管理,其聘任按原社區專職干事的聘任方法執行,由街道辦事處頒發全市統一印制的《社區專職干事聘任證書》。
(三)進一步擴大直選范圍,努力營造社區建設的濃厚氛圍。社區組織換屆選舉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擴大基層民主建設、增強社區居民法治意識的良好契機。各區(縣)要結合實際,繼續擴大由戶代表直選的數量和范圍,抓好試點,總結經驗,符合條件的社區,原則上都要進行戶代表直選。
(四)進一步提高社區成員代表質量,切實發揮代表會議作用。社區成員代表大會是社區工作的最高權力機構,社區成員代表肩負著重要的職責。在換屆選舉中,要根據社區人群的劃分,確定代表的比例,要體現代表的廣泛性,使社區成員代表真正代表各個方面社區成員的利益。
(五)進一步調整社區規模,充分發揮社區功能。根據城市建設發展和社區工作的需要,要繼續搞好社區規模的調整和整合工作。按照有利于服務、有利于管理、有利于社區資源共享的原則,進行適度調整。社區規模的確定,由各區(縣)根據各自的實際自行掌握。要加強社區用房的管理,各區(縣)對列入計劃需要調整和整合的社區用房要進行全面普查登記,騰退下來的社區辦公設施和活動用房要一律用于改善社區辦公條件或用于發展社區服務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侵占或挪用。
(六)深入細致做好思想工作,確保社會穩定。各區(縣)要站在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高度,認真研究選舉工作中面臨的新形勢、新情況和新問題,做好落選人員的思想工作,從思想上、生活上對他們進行關心和照顧,為他們解決生活中的問題。對那些長期從事社區(含居民委員會)工作,落選后沒有收入來源的,應按有關規定發給一定的生活補助費,具體標準由區(縣)政府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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