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08〕8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盤錦市第七屆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08-10-17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08〕8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盤錦市第七屆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民政局《盤錦市第七屆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方案》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八年三月七日 盤錦市第七屆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方案 市政府: 為進一步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切實做好全市第七屆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根據省政府《關于做好全省第七屆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遼政辦發〔2007〕91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遼寧省社區居民委員會選舉辦法(試行)》為依據,以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為目標,認真組織開展全市第七屆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嚴格依法辦事,充分發揚民主,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保證廣大居民依法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權利。 二、選舉形式 根據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擴大直選或戶代表選舉面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市上屆換屆選舉試點工作經驗,決定此次換屆選舉全部采取直選或戶代表選舉形式進行。 三、主要任務 (一)選舉產生全市第七屆社區居民委員會。通過擴大選舉面,切實把那些遵紀守法,年富力強,有較高文化程度和較強工作能力,辦事公道,熱心為居民服務的人員選進社區居民委員會班子,不斷提升全市社區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由主任1名、副主任1名及委員若干名組成。社區居民委員會專職成員原則上要按社區規模每300戶配備1名。 (二)建立社區工作委員會和社區工作者隊伍。換屆選舉產生新一屆社區居民委員會后,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和《遼寧省社區居民委員會選舉辦法(試行)》及省政府《關于做好全省第七屆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遼政辦發〔2007〕91號)要求,設立社會保障服務、治保調解、環境衛生、計劃生育、醫療保健、文體教育等工作委員會。要建立以社區居民小組長、社區成員代表、社區志愿者為主體的社區工作者隊伍,為開展各項工作提供組織保障。 (三)推選產生新一屆社區成員代表。社區成員代表會議是實行社區民主決策的主要形式。社區成員代表會議的代表由社區居民和駐區企事業單位推選產生,社區成員代表大會要由不同方面的代表組成。社區居民代表一般按每20—40戶推選1名的比例產生,駐區企事業單位按1—2名的比例產生。每個社區成員代表總人數不得少于51人。社區成員代表大會決定的重大事項必須由超過半數的社區成員代表表決通過。通過組建社區成員代表大會,進一步強化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四)做好新老社區居民委員會的交接工作。新一屆社區居民委員會選舉產生后要做好交接工作。交接工作由街道辦事處(鎮)負責主持,原社區居民委員會干部應將公章、集體財物賬目、固定資產、工作檔案、債權債物及其它遺留問題等,及時移交給新一屆社區居民委員會。同時,要對當選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進行分級全員培訓,提高社區干部的政治理論、政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以適應新形勢下社區工作的需要。 (五)修改和完善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各項工作制度。要以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為契機,進一步完善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各項規章制度,制定3年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建立健全社區成員代表會議制度,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制度,制定《社區居民公約》和《社區居民自治章程》等,使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進一步納入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軌道。 四、時間步驟 按照省政府的統一要求,本次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自3月1日起至6月末前結束。具體分為7個階段: (一)準備工作階段(3月1日—3月20日)。各級組織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積極、主動、穩妥地組織開展換屆選舉工作。各區(縣)和街道(鎮)要建立社區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和指導小組,各社區要推選成立社區換屆選舉委員會。要結合各區(縣)實際制定本地區社區換屆選舉工作方案和換屆選舉操作規程。換屆選舉實施方案要報送市社區建設領導小組審批后實施。要層層召開動員大會,并按相關法規和省、市有關要求,做好工作骨干的培訓工作。 (二)宣傳發動階段(3月21日—3月31日)。各區(縣)要加大宣傳力度,集中時間,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社區公示欄、信息板等媒體和致社區居民一封信等形式,對廣大社區居民進行換屆選舉的宣傳教育。要組織廣大干部、群眾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中共遼寧省委、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社區建設的意見》(遼委發〔2004〕3號)及《遼寧省社區居民委員會選舉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和文件,使廣大社區居民了解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的重要意義,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和換屆選舉的操作程序,激發社區居民參與民主政治建設的熱情,確保社區居民享有更多更切實際的民主權利。 (三)選民登記階段(4月1日—4月15日)。選民登記是社區選舉委員會依照法律和相關規定,對居民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資格的認定。要依據《遼寧省社區居民委員會選舉辦法(試行)》進行選民登記,做到不重、不漏、不錯。 (四)確定候選人階段(4月16日—4月30日)。首先要根據相關法規和文件要求,制定社區居民委員會候選人資格條件,并在社區顯要位置公布。然后進行申報和推薦提名。在此基礎上由社區選舉委員會和街道換屆選舉指導小組,按照各區(縣)政府制定的社區居民委員會候選人資格認定條件進行認定。對連續參加選舉的社區干部要將其三年來的工作實績、歷年社區居民代表民主評議及市民政局2006年統一組織的社區基礎知識測試情況一并進行考慮。資格認定后,將提名人選按差額比例提交社區成員代表大會表決,采取無記名投票形式。提名候選人數要多于正式候選人數,以得票多少確定。正式候選人推選確定后,均要以書面形式形成競職報告(字數在500—1000字)發放到選民手中。 (五)投票選舉階段(5月1日—5月20日)。各社區在確定選舉日的前5天,應將正式候選人名單張貼在社區顯要位置。選舉前,上屆社區居民委員會要向社區居民選舉大會報告工作,所有候選人都要做競職演講。要認真組織選民參加選舉大會。對因故不能到會的選民可采用流動票箱參與投票選舉,要確保參選人員達到全體選民或戶代表選民的50%以上。選舉采取差額無記名投票形式。正式候選人要多于應選人數,主任、副主任候選人名額要多于應選名額1人,社區居民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要多于應選名額1—2人。選舉結果要當場公布,并由街道辦事處頒發省民政廳統一印制的社區居民委員會干部當選證書,并將選舉結果報街道辦事處備案。 (六)建章立制階段(5月21日—5月31日)。新一屆社區居民委員會選舉產生后要立即召開全體成員會議,結合本社區實際,設立社區工作委員會,建立社區工作者隊伍,為開展各項工作做好組織準備。同時,要制定任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及時提交社區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七)總結驗收階段(6月1日—6月20日)。換屆選舉工作結束后,選舉委員會應將各種有關資料整理歸檔,交所在街道辦事處保存。為確保換屆選舉工作質量,各區(縣)要在換屆選舉工作結束后采取自查、抽查等形式組織檢查驗收。檢查驗收的標準是:選舉程序是否規范合法;社區居民是否滿意;換屆后是否呈現出團結穩定的新局面;社區居民委員會下屬工作機構是否建全;制度是否規范,并形成檢查驗收報告。 五、具體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社區換屆選舉,特別是采取直選或戶代表選舉形式,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進一步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利的迫切需要。各級領導要站在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進一步增強政治責任感,把社區換屆選舉納入日程,切實加強領導和指導。市政府成立盤錦市第七屆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負責全市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的組織實施工作。各級政府要層層落實領導分工責任制,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切實負起責任,建立區(縣)領導包街道(鎮),街道(鎮)領導和機關干部包社區工作責任制。要建立換屆選舉調度和預警機制,把握動態,掌控全局,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各相關部門要從本部門職能出發,為換屆選舉工作獻計出力。各級財政部門要為換屆選舉提供一定的經費保障。 (二)搞好試點,全面推進。此次換屆選舉因全面采取直選或戶代表選舉方式進行,為確保換屆選舉工作健康有序進行,各區(縣)可先行試點,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全面推開。 (三)依法辦事,嚴格程序。社區換屆選舉的政治性、法規性和群眾性都很強,在進行每一階段工作時,都要堅持依法辦事,嚴格程序,充分體現社區民主自治原則。除三個月以內實行特殊招聘的社區干部外,一律不得直接任命、委派應選舉產生的社區干部。要嚴格把握推選選舉委員會、推選社區成員代表、提名推選候選人、投票選舉等主要環節,并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要堅決制止和糾正各種違規操作行為,保障和落實社區居民合法的民主權利。在換屆選舉中,遇到法律、法規未明確規定的問題可通過召開社區成員代表會議表決確定,真正發揮基層自治組織的作用。 (四)扎實細致,確保穩定。此次換屆選舉因參與面廣,各級組織必須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扎實工作。特別是重點環節工作要做到精細。要認真做好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工作,尊重社區居民的申訴權和信訪權,對群眾上訪的問題做到認真調查核實,妥善處理,維護穩定。對在換屆選舉中退下來的社區干部,要分別根據不同情況做好思想工作,并力所能及地幫助其解決生活中的困難。 盤錦市民政局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盤錦市第七屆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 劉興政(副市長) 副組長 董桂林(市政府副秘書長)、齊作忱(市民政局局長) 成 員 宮寧(市委組織部副部長)、裴曉敏(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精神文明辦主任)、李明煒(市監察局副局長)、王新(市公安局副局長)、陳令岐(市財政局副局長)、張守江(市司法局副局長)、冷曉光(市信訪局副局長)、陳麗萍(市民政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辦公室主任齊作忱(兼)。 換屆選舉工作結束后,領導小組即行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