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此文件已廢止)盤政辦發〔2008〕52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城市規劃區內村屯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09-01-19 | |
主 題 詞: |
(此文件已廢止)盤政辦發〔2008〕52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城市規劃區內村屯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城市規劃區內村屯規劃管理,規范城市規劃區內農村居民建房審批工作,市政府要求各縣區政府加快啟動城市規劃區內村屯規劃編制工作,并將規劃成果報市政府批準。
規劃編制過程中,各縣、區政府及相關部門不得受理城市規劃區內農村居民建房申請。同時重申,要嚴格執行嚴控區內不得審批農村居民建房的相關規定,嚴控區范圍依據《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建委等部門關于加強城市規劃區規劃用地管理意見的通知》(盤政辦發〔2005〕13號)執行。要嚴格執行規劃編制法律、法規及規范,確保新建住宅的選址與城市道路、油田井站、油氣管線、高壓走廊等各項基礎設施的安全距離。
凡不上報村鎮建設規劃的單位,暫停民宅建設審批工作。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