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09〕33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發改委關于盤錦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今后五年及“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意見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09-06-11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09〕33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發改委關于盤錦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今后五年及“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意見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發改委《關于盤錦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今后五年及“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的意見》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日
關于盤錦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今后五年及“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的意見
市政府:
今后五年及“十二五”時期是我市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妥善應對國內外發展環境重大變化的重要階段,也是我市搶抓重大戰略機遇,加快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實現追趕式發展目標的關鍵時期,科學編制并實施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意義重大。根據國家和省政府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對規劃編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總結“十一五”規劃編制的經驗,創新規劃理念、內容和方法,進一步提高規劃編制質量和社會參與度;緊緊圍繞加快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建設遼寧振興支撐型城市、建設大城市的總體要求,深入開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強化總體規劃功能,做實做深專項規劃,為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二、總體安排
根據國家和省政府對“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的進度要求,結合下一屆政府五年任期目標,我市今后五年及“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總體上分為以下四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2009年4月至6月):前期準備和重大課題研究
主要任務:2009年4月初,下發相關意見并部署全市規劃編制工作;有關責任單位啟動規劃前期重點課題研究;各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啟動各自區域規劃和專項規劃基本思路研究。6月底前,有關責任單位形成重點課題研究報告初稿。
(二)第二階段(2009年7月至9月):基本思路和規劃綱要框架起草
主要任務:2009年7月,有關責任單位就重點課題研究報告初稿征求意見,并形成最終研究報告,提交市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縣區和有關部門形成各自區域規劃和專項規劃基本思路,提交市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8月,市發改委形成規劃綱要基本思路初稿,廣泛征求意見。9月,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規劃綱要基本思路初稿,做進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請市委常委會審議,在此基礎上形成規劃綱要框架。
(三)第三階段(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規劃綱要(草案)和專項規劃編制
主要任務:2009年10月至2010年7月,市發改委組織橫向交流、考察,廣泛征詢意見,形成規劃綱要(草案)初稿;縣區和有關部門完成各自區域規劃和專項規劃(草案)初稿,并與規劃綱要(草案)進行銜接。8月至9月,市發改委征詢市人大、市政協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對規劃綱要(草案)做進一步修改,向市委、市政府做專題匯報;向省發改委匯報并銜接我市規劃綱要(草案)。
(四)第四階段(2010年10月至2011年初):規劃審議和頒布實施
主要任務:2010年底前,市委、市政府分別審議通過規劃綱要(草案);縣區和有關部門完成各自區域規劃和專項規劃,上報市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2011年初,規劃綱要(草案)提交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頒布實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前期研究工作。圍繞我市今后五年及“十二五”時期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方向以及需要推動解決的重大問題,重點開展12個課題的研究工作。市發改委負責做好課題研究的總體指導與綜合協調;有關責任單位由主要領導負責,抽調骨干力量組成強有力的工作班子,加緊開展調查研究,確保高質量、按時完成研究任務;課題研究涉及到的有關單位要積極配合,確保研究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各縣區和專項規劃編制部門,要深入研究本地區、本行業關系長遠發展的全局性、戰略性的重大問題,形成發展思路,在此基礎上開展規劃的編制工作。
(二)提高規劃編制社會參與度。要采取多種形式,讓公眾了解和參與規劃編制,提高規劃編制工作的透明度和社會參與度,使規劃編制過程成為集中社會各界才智,協調各方利益,形成廣泛共識的過程。要進一步健全規劃咨詢制度,邀請有關專家、領導對規劃編制工作進行咨詢、論證和指導。
(三)規范編制程序。認真貫徹落實《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工作的意見》(盤政發〔2006〕24號)精神,嚴格執行規劃編制程序和要求,避免規劃編制的隨意性。
(四)加強規劃編制銜接與協調。各級、各類規劃要遵循下級規劃服從上級規劃,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服從總體規劃,同級規劃互相協調的原則。銜接的重點主要是發展目標、政策措施、重點項目、資源開發和區域發展方向等。
(五)增強規劃的操作性。要做好重大項目的篩選和指標論證工作,著力研究提出一批關系全局、帶動作用強的重大工程;預期性、導向性的指標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符合規劃本身的功能定位,體現科學發展觀的要求。
四、組織領導與保障
(一)市政府成立盤錦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今后五年及“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規劃編制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負責協調組織規劃前期重點課題研究,協調區域規劃和專項規劃編制,提出規劃基本思路,起草規劃綱要文本,組織征求意見和咨詢論證,以及負責規劃研究成果的編輯出版。
(二)各縣區和專項規劃編制部門要將規劃編制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相應的規劃編制工作班子,盡早啟動規劃編制工作;要確定聯絡員,加強與市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聯系和協調;要制訂規劃編制工作方案,按照規范程序逐步推進,確保規劃編制工作的時間進度。
(三)規劃編制和論證經費要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保證規劃編制工作正常進行。
附件:1盤錦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今后五年及“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
組成員名單
2盤錦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今后五年及“十二五”規劃前期重點研究課
題責任分工
3盤錦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區域規劃和專項規劃編制任務分工
市發改委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
盤錦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今后五年及“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 (市長)
副組長 劉家升(副市長)、侯慧明(市長助理)
成 員 尤濤(市委組織部副部長)、老顏武(市政府副秘書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楊學明(市經濟委員會主任)、孫國林(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主任)、曾昭平(市農村經濟委員會主任)、王巖(市財政局局長)、楊力(市統計局局長)、趙佐宇(市國土資源局局長)、于福先(市城市建設管理局局長)、張賀堂(市交通局局長)、蔣立和(市信息產業局局長)、張清和(市水利局局長)、翟鵬飛(市海洋與漁業局局長)、馬新華(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局長)、黃玉民(市商業局局長)、魏書生(市教育局局長)、張義林(市科學技術局局長)、齊作忱(市民政局局長)、于長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高佩亮(市文化局局長)、曾兆平(市衛生局局長)、賈洪琳(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周杰林(市環境保護局局長)、李蔭樓(市糧食局局長)、王振啟(市油田工作辦公室主任)、郭雨忱(市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局局長)、劉景森(市國資委主任)、沙影(市旅游局局長)、朱玉輝(國家統計局盤錦調查隊隊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辦公室主任(兼)。
附件2
盤錦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今后五年及“十二五”規劃前期重點研究課題責任分工
1.今后五年及“十二五”期間盤錦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思路研究(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2.今后五年及“十二五”期間盤錦對外開放戰略研究(責任單位:市外經貿局)
3.今后五年及“十二五”期間盤錦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問題研究(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4.今后五年及“十二五”期間盤錦城鄉一體化發展問題研究(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5.盤錦西部開發戰略研究(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6.今后五年及“十二五”期間盤錦加強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供給能力研究(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7.今后五年及“十二五”期間盤錦建立人力資源強市的對策研究(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
8.今后五年及“十二五”期間盤錦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思路研究(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9.今后五年及“十二五”期間盤錦實施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創新,推進依法行政、民主行政和科學行政問題研究(責任單位:市人事局)
10.今后五年及“十二五”期間盤錦加強城市規劃和管理問題研究(責任單位:市建委)
11.今后五年及“十二五”期間盤錦生態市建設和環境保護問題研究(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12.今后五年及“十二五”期間盤錦重大項目研究(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附件3
盤錦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區域規劃和專項規劃編制任務分工
1.縣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單位:縣區政府)
2.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規劃(編制單位:市農委)
3.工業經濟發展規劃(編制單位:市經委)
4.服務業發展規劃(編制單位:市發改委)
5.對外開放發展規劃(編制單位:市外經貿局)
6.民營經濟發展規劃(編制單位:市經委)
7.城鄉建設事業發展規劃(編制單位:市建委)
8.國土資源發展規劃(編制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9.科技發展規劃(編制單位:市科技局)
10.人力資源發展規劃(編制單位:市委組織部)
11.物流業發展規劃(編制單位:市發改委)
12.旅游業發展規劃(編制單位:市旅游局)
13.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編制單位:市教育局)
14.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編制單位: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15.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規劃(編制單位:市文化局)
16.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規劃(編制單位:市計生委)
17.生態市建設和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單位:市環保局)
18.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編制單位:市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