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0〕89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1-02-22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0〕89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濱沿海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盤錦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盤錦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盤錦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遼委辦發〔2009〕57號),設立盤錦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正處級建制,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按市政府《關于發布市本級行政審批項目第六次清理結果的通知》(盤政發〔2010〕6號)中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和年檢事項辦理。
(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對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協調職責。
2.加強對有關部門和縣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職責。
3.加強對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安全生產規范性文件;擬訂全市安全生產政策、規劃;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全市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并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按照分級、屬地原則,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和設備設施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職責范圍內工礦商貿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四)承擔職責范圍內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組織并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申報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制定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地方標準和規程并組織實施;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 負責組織市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活動;根據市政府授權,組織、協調較大以下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負責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依法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八) 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九) 負責監督檢查并組織實施職責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 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并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一) 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負責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初審、申報和注冊管理工作。
(十二) 承擔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責任;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三) 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
(十四) 監督管理全市鐵路無人看守道口的安全監護工作。
(十五)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六) 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七)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會務、文秘、政務公開、信訪、督察、綜合治理、保密、檔案和行政事務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人事、勞動工資及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交流與合作。負責全市無人看守道口安全監護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工會日常工作;負責安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法規指導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地方規范性文件;組織研究擬訂工礦企業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和標準;承擔安全生產行政聽證、行政復議,處理行政訴訟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貫徹和安全文化建設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全市安全生產監察工作制度、標準,指導協調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綜合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指導安全系統的法治建設;負責本局行政審批事項協調工作。
(三)安全監督管理一科
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承擔和指導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許可及相關的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承擔和指導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和儲存企業設立及其改建和擴建的安全審查、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和容器專業生產企業的安全檢查和定點、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工作;組織指導有關安全標準化工作。
(四)安全監督管理二科
依法監督檢查機械、輕工、紡織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指導、協調交通(公路、水上交通)、建筑、水利、電力、漁業、機械、糧食、郵政、電信及市政公用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相關行業事故隱患整改落實情況的督查,協調和參與行業事故的調查處理和項目審查與驗收工作;負責安全標準化工作;負責本行業職業安全衛生和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
(五)安全監督管理三科
負責油氣開采、井鹽、地下水開采等非煤礦山企業和冶金、建材、有色、地質、采掘行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的安全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負責相關行業事故隱患整改落實情況的督查;協調和參與行業事故的調查處理和項目審查與驗收工作;承擔石油、天然氣管道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安全標準化工作;負責本行業職業安全衛生和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
(六)規劃科技科
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發展規劃; 指導和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技術示范及安全生產科研成果鑒定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志的監督管理工作;實施對工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咨詢等社會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及監督檢查;負責組織、指導注冊安全工程師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七)綜合科
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和事故調度信息統計工作;承擔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和重特大以上事故風險,發布預警信息;研究制定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意見,并協調相關科室組織實施;負責綜合調研工作;負責起草市安委會會議有關材料,并對會議決定組織貫徹落實;負責全局的文字綜合工作;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并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健康培訓工作;指導監督建設項目職業衛生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監督指導旅游、文化、商貿行業的安全監管工作;指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演練;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對各縣區和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進行綜合監督管理;指導、協調重特大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根據政府應急部門的要求,調集有關應急力量和資源參加事故搶救。
派駐紀檢組、監察室合署辦公,行使紀檢監察職責。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編制21名。其中:行政編制18名,機關編制1名,工勤編制2名。核定局長職數1名,副局長職數3名,紀檢組長職數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8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五、其他事項
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市衛生局負責起草職業衛生規范性文件,規范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審批承擔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并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化學品毒性鑒定管理工作。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市衛生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