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0〕90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1-02-22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0〕90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濱沿海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盤錦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盤錦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盤錦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遼委辦發〔2009〕57號),設立盤錦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正處級建制,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地方相關的政策和規范性文件。
(二)制定并組織落實防空襲預案,建立輔助決策系統。
(三)收集、研究、匯總有關信息,為市政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四)制定并組織實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計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與城市相結合的人民防空建設規劃、計劃并監督實施;負責城市地下防護空間的規劃、建設與管理。
(五)制定并組織實施人民防空警報、通信建設規劃、計劃,組織協調通信保障工作。
(六)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指導、監督群眾防空組織的組建、訓練和演習工作。
(七)組織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成果應用和交流。
(八)指導、協調并監督有關人防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人防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九)指導、監督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重要防護目標落實防護措施。
(十)負責管理人民防空經費、物資和資產。
(十一)承辦市政府賦予的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有關保障任務。
(十二)承辦市政府和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設2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財務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負責信息、調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后勤工作;負責人民防空行政復議工作;負責黨群、人事、勞資、離退休干部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人防經費和國有資產的管理與監督;負責全市人民防空綜合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二)指揮通信工程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擬訂城市人民防空襲預案,協調預案實施工作;指導監督全市重要防護目標落實防護措施,組織指導人民防空疏散準備工作;指導群眾防空組織建設,開展人民防空訓練、演習;搜集、研究、匯總有關空襲信息、資料;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研究擬訂人民防空技術保障措施。起草人民防空警報和通信工作方面的政策和規定,編制并組織實施人民防空警報、通信建設規劃;管理人民防空警報報知網和指揮通信網。起草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開發利用方面的政策和規范性文件草案;編制并實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組織初審人民防空小型工程項目設計任務書和擴初設計;初審人民防空工程設計單位的資格認證、工程設計質量;組織人民防空小型工程驗收;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的開發利用工作;負責人防法治建設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及協調工作。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編制8名。其中:行政編制7名,工勤編制1名。核定主任職數1名,副主任職數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2名。
四、其他事項
盤錦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不再加掛民事防護辦公室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