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0〕72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文化廣電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1-02-22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0〕72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文化廣電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濱沿海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盤錦市文化廣電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盤錦市文化廣電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盤錦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遼委辦發〔2009〕57號),設立盤錦市文化廣電局,掛盤錦市新聞出版局、盤錦市版權局牌子,正處級建制,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下放的職責
按市政府《關于調整市區城市管理體制下放城市管理權限意見的通知》(盤政發〔2010〕8號)辦理。
(二)劃入的職責
1.劃入原廣播電視中心行政管理職責。
2.劃入原信息產業局的廣播電視傳送網(含有線電視網)的統籌規劃和行業管理及組織制定廣播電視傳輸網絡的技術體制與標準的職責。
(三)增加的職責
1.增加對市內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制作的民辦機構、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2.增加協調擬訂全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政策和法規草案以及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的職責。
(四)加強的職責
1.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職責。
2.加強對信息網絡視聽節目(包括影視類音像制品的網上播放)服務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業務監管職責。
3.加強指導著作權保護工作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國家、省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文物和文化市場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文物和文化市場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
(二)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文物和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規劃、引導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加強公共文化體系建設;指導藝術創作、研究與生產,促進各門類藝術發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組織參加省以上重大文化藝術賽事;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四)擬訂全市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負責全市文物考古、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工作。
(五)擬訂全市新聞出版、印刷、復制、發行行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圖書發行系統業務建設,負責對網絡書刊等業務的審批和監管,負責全市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監制管理和國內媒體在盤記者站的監管,指導并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六)管理全市著作權工作,代表市政府處理涉外著作權關系,查處在全市有重大影響的著作權侵權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文化和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有關規定并組織實施,開展“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
(八)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科技發展規劃并監督執行,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建設;管理全市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指導全市廣播電視網絡分級建設和開發工作;負責監管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指配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指導、管理全市電影發行和放映工作。
(九)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絡視聽節目制作服務機構和業務監管;監管全市廣播電視節目、信息網絡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指導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制作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規劃和指導全市廣播電視傳輸網絡的數字化轉化。
(十)擬訂全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市場、文化場所、文化經營許可證辦理及管理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指導并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十一)擬訂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推進全市文化產業發展。
(十二)負責管理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文化廣電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負責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關和事業單位人事、勞資、職稱及相關工作;負責全局計劃生育工作;負責全局黨建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本系統法治建設工作,擬訂全局依法行政、法治建設和全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對本系統作出的許可、處罰、強制、征收等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前置性審查;承辦本系統違法行為的查處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行政執法證件管理等工作。管理以商品形式進入流通領域的文化產品和文化經營活動;負責文化市場、新聞出版、文物、廣播、電影、電視相關事項行政審批;對市內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承擔市“掃黃打非”辦公室的綜合協調和管理職責。
(三)文化藝術科
擬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管理全市社會文化和藝術事業;研究指導全市圖書館、文化館(站)等社會文化事業建設和文化藝術普及工作,協調、組織實施全市性重大文藝活動;指導藝術創作、研究與生產,協調藝術事業發展的結構和布局;負責因城鄉建設需要拆改文化設施的審核;組織管理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四)文化產業科
擬訂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文化產業發展;協調文化產業基地、項目建設及會展貿易;推進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指導文化產業基地和市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督促大型文化產業項目實施;負責推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指導文化產業協會工作。
(五)新聞出版科
擬訂全市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圖書發行單位監管并指導協調全市圖書發行業務建設;負責對網絡出版等業務的監管;管理全市出版物市場、印刷市場、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負責全市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監制管理和國內媒體在盤記者站的監管;負責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負責版權管理、宣傳并依法調解著作侵權糾紛。
(六)文博科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文物保護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文物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利用及出境管理、申報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工作;對全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進行監督、指導和安全管理;負責文物保護單位修繕的批準;負責全市文物考古、博物館、紀念館和古建筑維修工作。
(七)傳媒機構管理科
擬訂全市廣播電視播出、制作機構和信息網絡視聽服務發展規劃,指導信息網絡視聽節目的發展;負責全市信息網絡視聽節目等新媒體業務的審核報批;對廣播電視播出機構業務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廣播電視公共視聽載體節目和廣告的播放;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節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接受境內衛星電視節目、衛星接受設施接收外國衛星傳送電視節目以及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視聽節目的監督管理。
(八)影視管理科技科
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制作、傳送和民辦制作機構的監管;指導、協調全市重大廣播電影電視活動;指導、監管電影放映工作;指導、監管電視劇的制作發行和調控播出;擬訂全市廣播電視及視聽類新媒體的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和技術標準并監督落實;負責廣播電視傳送網的規劃與行業管理;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的技術監管、維護工作;承辦廣播電影電視科技管理和科技交流工作。
(九)財務科
編制本系統財務計劃和預算、決算;負責全局各項經費的統籌使用管理和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本系統財務管理和審計、統計、所屬單位財務工作指導。
紀檢委、監察室合署辦公,行使紀檢監察職責。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文化廣電局編制29名(含工勤編制3名)。核定局長(兼局黨委書記)職數1名,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工會主席)職數1名,副局長職數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9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