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0〕71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交通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1-02-22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0〕71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交通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濱沿海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盤錦市交通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盤錦市交通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盤錦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遼委辦發〔2009〕57號),設立盤錦市交通局,正處級建制,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按市政府《關于發布市本級行政審批項目第六次清理結果的通知》(盤政發〔2010〕6號)中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和年檢事項辦理。
(二)劃入的職責
將原市城市建設管理局的城市公交管理與行業指導職責劃入市交通局。
(三)增加的職責
市交通局增加擬訂地方鐵路、城市輕軌等交通事業發展規劃。
(四)加強的職責
1.加強市內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優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加快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2.加強統籌市內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進一步發展公共交通和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交通行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和起草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鐵路、運輸市場、城市公交的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公路、地方鐵路及其配套項目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監督交通行業建設項目招標,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公路和地方鐵路建設市場;負責交通工程造價管理;組織實施交通重點工程建設;負責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監督和交通戰備工作。
(三)負責全市城鄉道路運輸一體化場站建設的布局規劃和建設管理;負責管理和調控道路運輸市場,查處道路運輸違規行為,規范道路運輸行政執法行為,維護道路運輸市場平等、有序競爭;負責汽車維修市場、汽車車輛技術的管理及汽車綜合性能檢測;負責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的行業管理,監督指導道路運輸、城市公交從業培訓機構及人員培訓,道路危險品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的行政許可和交通行業技能評審鑒定工作;組織調控全市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
(四)負責交通工程項目建設資金籌集、使用和監督管理;負責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城市公交行業管理,開發城市公交資源,完善服務體系。
(五)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及發布;組織指導交通行業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
(六)指導全市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和法治建設,引導行業優化結構、協調發展;負責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
(七)開展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和管理全市交通系統引進資金、引進技術和外資、外技工作。
(八)負責組織編制地方鐵路、城市輕軌等建設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代表市政府參與地方鐵路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評價工作;參與地方鐵路建設招、投標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交通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交通戰備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交通戰備工作。
(二)公路科(安全生產監督科)
負責組織協調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指導項目招標、工程質量監督、科技信息工作;核發重點工程建設施工許可;承擔交通行業標準、計量的實施和管理及交通信息通訊網絡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國際交通經濟技術合作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和突發應急事件處置工作。
(三)運政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運輸管理、交通稽查和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工作;指導調控道路運輸市場工作;指導機動車駕駛、維修和交通運輸從業人員的培訓及行業職業技能評審鑒定工作;負責法治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本局行政審批事項協調工作。
(四)財務審計科
負責監督指導行業財務、會計、審計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專項資金撥付和使用工作,承擔系統內財務人員業務培訓和局機關財務工作。
(五)組織人事科
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干部人事檔案工作;負責系統內勞動力資源配置、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系統內離退休職工的服務管理工作。
(六)宣傳教育科
負責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政治理論研究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宣傳報道和普法工作。
紀檢委、監察室合署辦公,行使紀檢監察職責。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交通局編制24名。其中:行政編制21名,工勤編制3名。核定局長(兼黨委書記)職數1名,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工會主席)職數1名,副局長職數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7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
五、其他事項
由市交通局牽頭,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市交通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有關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