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1〕106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社會信息資源整合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廢止)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2-02-15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1〕106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社會信息資源整合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廢止)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濱沿海經濟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盤錦市社會信息資源整合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盤錦市社會信息資源整合工作實施方案
為加速推進數字化城市建設步伐,進一步提高城市數字化管理水平,建設平安盤錦,實現全市社會信息資源共享,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打造數字盤錦、平安盤錦的工作要求,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全面整合各級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等社會組織機構的信息資源,不斷提升城市數字化、信息化、動態化管理水平,努力打造一個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 工作目標
按照“先急后緩、循序漸進、共享互利”的工作原則,收集整合全市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等社會組織機構掌握的“人、事、物、機構、地址”等信息資源;建設信息資源綜合應用平臺,實現信息的清洗、整合、應用、共享。
三、 任務分工
市公安局負責建立常態協作機制,適時組織召開市社會信息資源整合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建設信息資源綜合應用平臺,及時清洗數據信息,分類重組入庫,實現交換與共享。
市發改委負責依法依規提供社會信用工作中產生的相關信息。
市經信委負責依托市黨政信息網核心平臺,提供現有的網絡和基礎軟件系統,并組織、協調各部門間的信息資源共享與應用。
市住建委負責協調收集市自來水公司、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天然氣總公司、各供暖公司登記的用戶信息;負責提供掌握的個人房產信息、房產交易信息。
市教育局負責提供中小學、市屬中專、職校教職員、工人、在校學生等信息;溝通協調省教育廳提供必要的相關信息。
市民委(宗教局)負責提供宗教人士、團體及相關活動場所等信息。
市民政局負責提供復員退伍軍人、殘疾軍人、傷殘警察和公務員,低保戶人員、注冊社會團體、死亡人員火化登記等信息。
市司法局負責提供監獄服刑、勞教、釋解人員、律師、公證人員等信息。
市人社局負責提供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企業職工醫療保險、個人繳納養老保險、個人繳納醫療保險、企業職工失業保險、掌握的低保人員繳納保險、生育保險、人才市場檔案、勞動力市場登記等信息。
市綜合執法局負責提供業務范圍內處罰的單位、人員等信息。
市交通局負責提供公交公司人員、車輛等信息,出租車公司從業人員、車輛等信息,客、貨運公司從業人員、運營車輛等信息。
市水利局負責提供業務工作范圍內從業人員信息及其他人員的信息。
市林業局負責提供業務工作范圍內從業人員信息及其他人員的信息。
市服務業委負責提供商業經濟相關信息。
市外經貿局負責提供駐盤外商投資企業的法人及企業的相關信息。
市文廣局負責提供圖書館借閱登記人員、文藝從業人員、文物市場人員、文化市場人員等信息。
市旅游局負責提供旅游從業人員和旅行社游客信息。
市衛生局負責提供住院患者登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預防性健康檢查、適齡兒童預防接種等信息,向公安機關提供艾滋病人信息的查詢核對服務。
市安監局負責提供電工、普通焊工、空調制冷等特種作業人員和注冊安全工程師的信息。
市外事辦負責提供掌握的境外入境記者和常駐記者,以及歸僑回盤辦理落戶手續的有關信息。
市金融辦負責與金融監管機構的溝通協調工作。
市人防辦負責提供應急聯動相關單位的數據信息。
市國資委負責提供業務范圍內的相關信息。
市工商局負責提供注冊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信息。
市國稅局負責提供企業登記、繳稅信息。
市地稅局負責提供企業登記、繳稅信息。
市郵政局負責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做好相關信息的調審工作。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提供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信息、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信息。
市財政局負責信息資源綜合應用平臺建設的經費保障工作。
市監察局負責配合市社會信息資源整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督導、檢查工作。
盤錦廣播電視臺負責及時提供社會矛盾突出的敏感、熱點信息,特別是容易引起矛盾激化和造成惡劣影響的大規模群體性事件等信息。
中國移動盤錦分公司、中國聯通盤錦分公司、中國電信盤錦分公司負責提供寬帶用戶、固定和移動電話用戶及域名注冊人、網站開辦者的身份證、裝機地址、聯系方式等注冊登記信息。
盤錦供電公司負責提供繳納電費用戶信息。
上述部門還要主動提供所掌握的其它數據信息。
四、 實施步驟
從現在起到2013年12月底,利用兩年的時間,逐步完成社會信息資源整合、信息資源綜合應用平臺、信息交互平臺的建設與應用工作。
第一階段(從現在開始到2011年底):完成市發改委、住建委、教育局、人社局、交通局、工商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國移動盤錦分公司、中國聯通盤錦分公司、中國電信盤錦分公司、盤錦供電公司等11個部門、單位的信息收集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信息資源綜合應用平臺的建設及應用工作,市經信委要提供相關支持。
第二階段(從2012年1月至6月底):完成市民委(宗教局)、民政局、司法局、綜合執法局、外經貿局、文廣局、旅游局、衛生局、安監局、外事辦、國稅局、盤錦廣播電視臺等12個部門、單位的信息收集工作。
第三階段(從2012年7月至2013年底):完成市水利局、林業局、服務業委、金融辦、人防辦、國資委、地稅局、郵政局8個部門、單位的信息收集等相關工作。
對遼寧保監局、遼寧證監局、中國人民銀行盤錦分行營業管理部等有關數據庫不在我市的,由有關單位負責協調。對金融、艾滋病人等限制提供的信息,由市公安局與信息主管單位建立調審機制。
五、 有關要求
(一)為切實做好社會信息資源整合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常務副市長高科任組長,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姜偉華任常務副組長,市政府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主任孫波和市公安局副局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單位為成員的盤錦市社會信息資源整合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社會信息資源整合的組織領導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長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陳太江兼任。
(二)有關部門、單位要提高認識,將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親自負責,并指派專人具體負責,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
(三)市公安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強信息保密管理,建立授權管理策略和安全訪問制度,確保信息在收集、整合、應用、維護等各個環節的安全;會同市政府督察室和市監察局,加強此項工作的督導檢查,防止推諉扯皮、弄虛作假等問題發生。
盤錦市社會信息資源整合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 高 科(常務副市長)
常務副組長 姜偉華(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副組長 孫波(市政府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成員單位(市政府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住建委、市教育局、市民委、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綜合執法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市服務業委、市外經貿局、市文廣局、市旅游局、市衛生局、市安監局、市外事辦、市金融辦、市人防辦、市國資委、市工商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郵政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盤錦廣播電視臺、中國移動盤錦分公司、中國聯通盤錦公司、中國電信盤錦分公司、盤錦供電公司)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陳太江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