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2〕80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2-09-10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2〕80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盤錦市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盤錦市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方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遼寧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為有效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提高緊急救援能力,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應急指揮
突發事件發生后,分管市領導應當履行統一指揮職責,針對事件性質、特點和危害程度,立即組織有關部門,指揮調動應急救援力量,采取積極應急救援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如有特殊情況,分管領導沒有及時或不能到達事故現場,應由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的市政府領導負責現場統一指揮,達到快速處置的目的。
二、信息報送
一是報告時限。已經發生事件的報告,最遲不得超過半小時(市報省需經請示主要領導同志按批示意見上報,報省時間不得超過一小時)。二是信息報告與發布。突發事件現場指揮機構設專門信息員,收集、起草、匯總相關信息,并及時報送市應急辦,市政府應急辦報告市政府秘書長并同時報告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和分管公安、安全生產的副市長,市領導審定后上報和發布(詳見附件1)。三是信息報告責任追究。對遲報、漏報造成損失或重大影響的,由市監察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預案啟動
突發事件發生后,由該事件種類對應的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一是提請。市政府專項應急預案規定的指揮部發現、發生突發事件時,立即向市政府應急辦提請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預案。二是批準。由突發事件專項預案指定的總指揮簽發批準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一般事件由縣區級能夠處理的為四級響應;影響較大或處理不了上升為三級響應報市政府,事態快速發展及升二級響應同時報省。
四、應急協調
接到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后,由市應急辦負責協調。一是協調突發事件處置涉及到的部門、單位和事發地政府領導到達現場,展開后續力量的全方位救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程序見后附件2)。二是協調召集制定信息的有關單位負責人,將此次信息匯總報市政府領導審定后,按批示辦理。三是跟蹤事件的處置進度,并形成續報,直至事件結束。
五、善后處理
善后處理工作由事發地政府負責。一是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發生。二是要盡快對損壞設施制定修復計劃,立即恢復通電、通水、通燃氣確保受傷害或者波及到群眾的正常生活秩序。三是對傷亡人員及家屬進行安置,做好思想穩定工作,辦理有關賠償事宜。四是新聞采訪必須征得專項預案指揮部同意,并由市新聞辦負責接待。
發生突發事件后,由事發地政府和市相關部門、單位根據突發事件類別,即自然災害類、事故災難類、公共衛生類、社會安全類,依據《盤錦市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職責劃分表》對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