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2〕92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盤錦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2-09-28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2〕92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盤錦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法制辦制定的《盤錦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轉發給你們,請結合方案要求,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盤錦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服務政府,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及《遼寧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要求,結合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實際,現制定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進一步強化法治觀念,規范行政行為,完善監督機制,提高行政效率,從嚴治政,依法行政,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政府。
二、考核工作組織機構
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由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對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三、考核對象
本方案確定的考核對象為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及中省直有關單位(以下統稱為被考核部門)。
四、考核內容
按照《遼寧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要求,結合我市的實際,確定考核內容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
(二)加強制度建設;
(三)規范行政執法;
(四)防范化解行政爭議和社會矛盾。
五、考核方式和時間
考核工作采取層級考核與屬地考核相結合,日??己?、專項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堅持日常考核,對日常履行法定職責等,通過行政執法檢查、行政復議、行政違法舉報等方式,隨時發現問題隨時記錄。年終考核于12月份開始,由考核機關按照本方案確定的具體考核標準進行考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具體考核方式如下:
1.審閱有關文件資料,聽取依法行政工作情況的匯報;
2.隨時調閱、抽查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等案卷;
3.不定期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法律知識測試;
4.邀請行政管理相對人對行政執法部門進行執法滿意度測評。
六、考核結果的運用
考核總分為100分,分為五個等級:95分(含95分)以上為優秀;95分(不含95分)以下, 90分(含90分)以上為先進; 90分(不含90分)以下, 80分(含80分)以上為達標;80分(不含80分)以下,70分(含70分)以上為基本達標;70分以下(不含70分)為不達標。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連續3年評為先進的部門,應當給予表彰;對年度考核為先進、達標的單位,按照本級政府工作目標管理的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考核中被評為不達標的部門,不得評為政府工作目標管理先進和達標單位,給予批評,責令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并建議有關部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連續2年不達標的,被考核部門主要負責人應當主動提出辭去現任職務,本人不主動提出辭職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有關部門予以處理。
對考核中發現有嚴重違法行政行為的,考核機關將依據《盤錦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追究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盤錦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