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3〕58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盤錦市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3-11-01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3〕58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盤錦市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法制辦制定的《盤錦市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轉發給你們,請結合方案要求,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11月1日
盤錦市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服務政府,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及《遼寧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等要求,結合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新要求,規范行政行為,提高行政效能,開創我市向海發展、全面轉型、以港強市新局面,為和諧盤錦、法治盤錦建設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考核機關
市政府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考核的具體工作由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依法行政考核的日常工作。
三、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為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及中省直各有關單位(以下統稱為被考核部門)。
四、考核內容
(一)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
(二)轉變政府職能;
(三)加強制度建設;
(四)規范行政執法;
(五)防范化解行政爭議和社會矛盾;
(六)強化行政監督;
(七)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
(八)考核機關確定的其他需要考核的內容。
五、考核方式
依法行政考核采取日常考核與年度考核、全面考核與專項考核、自查自評與公眾評議、材料審查與實地抽查、定性評價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六、考核結果的運用
考核總分為100分,結果分為五個等級:優秀(≥95分)、先進(90—94分)、達標(80—89分)、基本達標(70—79分)、不達標(<70分)。
依法行政考核納入市政府績效管理考評指標體系之中。
市政府對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評為優秀的單位給予表彰。
行政機關負責人不按規定出庭應訴,依據《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行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工作制度的通知》(盤政辦發〔2013〕9號)規定,在市政府年度績效管理考評中不予優等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