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4〕32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新農合患者就醫報銷有關規定的通知(廢止)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4-05-15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4〕32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新農合患者就醫報銷有關規定的通知(廢止)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鞏固和發展新農合制度,加強對新農合的規范管理,經市政府同意,現就相關規定通知如下:
一、關于新農合住院報銷有關規定
1.在市、縣(區)、鄉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參合患者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新農合醫療卡在就診醫院新農合窗口辦理住院登記,出院時定點醫療機構即可報銷相應的費用。
2.轉院至省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患者須持二級以上醫院診斷書到縣(區)農合辦辦理轉診,未經過轉診,發生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下調15%,封頂線為20000元。出院后須提供新農合醫療卡及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各一份、住院發票、醫療費用清單或匯總表(加蓋醫療機構印章)、住院病志、診斷書、出院記錄或出院小結和轉院審批表,到縣(區)農合辦辦理報銷手續。
3.臨時外出急診住院的,患者須提供新農合醫療卡及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各一份、住院發票、醫療費用清單或匯總表(加蓋醫療機構印章)、住院病志、診斷書、出院記錄或出院小結和急診證明(外地出差或探親證明)或根據疾病情況確定,到縣(區)農合辦辦理報銷手續。
4.異地安置(長期外出打工)就醫,須提供新農合醫療卡及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各一份、住院發票、醫療費用清單或匯總表(加蓋醫療機構印章)、住院病志、診斷書、出院記錄或出院小結和當地村委會(居委會)或派出所居住證明或暫住證或外出務工證明,到縣(區)農合辦辦理報銷手續。
5.意外傷害、交通事故無責任人的,發生的住院費用,報銷比例為30%,封頂線為20000元。出院后須提供新農合醫療卡及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各一份、住院發票、醫療費用清單或匯總表(加蓋醫療機構印章)、住院病志、診斷書、出院記錄或出院小結和交通事故無責任人證明,到縣(區)農合辦辦理報銷手續。
跨年度住院報銷按照相關政策規定時限予以報銷。
二、關于新農合門診報銷有關規定
1.普通門診:參合農民攜帶本人新農合醫療卡在縣(區)、鄉、村級醫療機構門診就醫,通過新農合系統即可獲得即時補償。
2.慢性病(特殊)門診:慢性病患者必須到新農合定點醫院就診,先由病人自付全部醫藥費用,然后憑收費發票、慢性病就診證(由各縣區確定)、病歷本、新農合醫療卡、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每半年到縣(區)農合辦申請補償一次,經縣(區)農合辦審核后予以報銷。
三、關于大病保險報銷有關規定
參合患者1年內單次就醫或多次就醫累計發生的醫療費用,經新農合報銷后個人累計合規自付費用超過1.2萬元以上的部分,須提供新農合醫療卡及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各一份、住院發票、醫療費用清單或匯總表(加蓋醫療機構印章)、住院病志、診斷書、出院記錄或出院小結、新農合補償單及被保險人姓名的銀行卡,到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盤錦中心支公司辦理報銷手續。
各縣區(經濟區)、各相關部門、各級新農合管理機構及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要積極宣傳新農合的政策規定、補償范圍、補償比例、報銷程序等,進一步提高參合人員對新農合政策的知曉率。參合人員辦理報銷事宜時,新農合經辦機構及大病保險承擔單位必須一次性告知需攜帶的相關手續,不得推諉扯皮或變相刁難,不得延時報銷。對未按要求予以告知,故意延時報銷的工作人員,將予以警告、記過、降級、撤職、開除等行政處分。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