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此文件已廢止)盤政辦發〔2015〕24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市公益性崗位“4+1”就業援助相關政策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5-03-11 | |
主 題 詞: |
(此文件已廢止)盤政辦發〔2015〕24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市公益性崗位“4+1”就業援助相關政策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釋放政策活力,擴大援助范圍,實現就業援助機制長效化,市政府決定進一步完善我市公益性崗位“4+1”就業援助工作并補充制定相關政策,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補充就業援助政策內容
就業人員在公益性崗位連續工作滿四年后自然退出,進入失業狀態,同時享受一年期限失業保險待遇。在一年自主擇業期內,鼓勵其市場化就業創業,對于自主擇業期滿后仍然就業困難且符合就業援助條件的人員,可重新申請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
二、執行時間及適用范圍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各級政府(社區)開發的公益性崗位所安置的就業困難人員,全部適用于公益性崗位“4+1”就業援助政策。
三、相關要求
(一)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各級宣傳部門要通過多種渠道宣傳公益性崗位“4+1”就業援助新政策,使廣大就業困難人員充分認識和理解實施此項政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贏得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二)做好政策銜接工作。各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實現公益性崗位“4+1” 就業援助新政策與失業保險政策的有效銜接,使退出公益性崗位且處于失業狀態的人員能夠及時享受失業保險有關待遇,確保政策全面兌現。
(三)做好新、舊援助政策的分類落實。各級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對公益性崗位的管理,明確新、舊就業援助政策的管理職責,建立相關信息數據庫,實行公益性崗位分類管理,確保政策順利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