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此文件已廢止)盤政辦發〔2015〕40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教育局等部門盤錦市特殊教育提升計劃實施方案(2014—2016)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5-05-20 | |
主 題 詞: |
(此文件已廢止)盤政辦發〔2015〕40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教育局等部門盤錦市特殊教育提升計劃實施方案(2014—2016)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教育局、市編委辦、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衛計委、市殘聯《盤錦市特殊教育提升計劃實施方案(2014—2016)》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4月30日
盤錦市特殊教育提升計劃實施方案(2014—2016年)
市教育局 市編委辦 市發改委 市民政局 市財政局 市人社局 市衛計委 市殘聯
為切實保障殘疾人受教育權利,加快推進我市特殊教育發展,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遼寧省特殊教育提升計劃實施方案(2014—2016)的通知》(遼政辦發〔2014〕47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實施原則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優先發展、優質教育、免費實施、普惠全體”為目標,全面落實《遼寧省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堅持特教特辦、重點扶持的原則,加大經費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支持保障體系,加強內涵建設,加快推進我市特殊教育改革和發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使殘疾人受教育權利得到充分保障,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和更好地融入社會,共享小康社會建設成果。
實施特殊教育提升計劃,是一項“保基本、兜底線、促公平”的民生工程。在實施過程中,堅持公平原則,確保每一個殘疾學生都能接受優質教育;堅持普惠性原則,確保教育普惠政策優先惠及特殊教育,支持和保障措施優先惠及特殊教育;堅持公益性原則,確保殘疾學生(幼兒)接受從學前到高中階段免費教育;堅持按需施教、醫教結合的原則,確保每一個殘疾兒童少年都能夠“進得來、留得住、學得好”。
二、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
以“全面推進全納教育,使每一個殘疾孩子能接受合適的教育”為宗旨,經過三年的努力,初步建成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干、以隨班就讀為主體、以康復機構為補充的醫教結合的特殊教育格局。到2016年,普及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聽力、智力、視力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率達到90%以上;非義務教育階段殘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明顯增加。重點任務是:
(一)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針對實名登記未入學的殘疾兒童少年的殘疾狀況及教育需求,采取多種形式解決就讀問題,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
(二)積極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和以職業教育為主的殘疾學生高中階段教育。2015年全市實現殘疾學生(幼兒)從學前到高中階段15年免費教育,進一步提高非義務教育階段殘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
(三)建立和完善支持保障機制。堅持“特教特辦”的原則,全面落實政府責任,完善投入保障機制,保障特殊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的落實,建立健全覆蓋全體殘疾學生的資助體系,改善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普通學校對隨班就讀學生的服務質量。
(四)進一步提高教育質量。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教基〔2007〕1號文件,選擇適合殘疾學生學習能力的課程教材,努力開發校本課程,尊重殘疾孩子的個體差異,實施個別化教育。嘗試“醫教結合”,提高殘疾學生的健康水平和知識接受能力。加大特殊教育教師的培訓力度,提高教師專業化水平和康復訓練技術應用能力。
三、具體措施
(一)多措并舉,保障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1.擴大普通學校隨班就讀規模。推動隨班就讀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大力開展回歸主流和一體化的融合教育,切實保障義務教育階段輕度殘疾兒童少年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加強普通學校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及無障礙設施建設,為殘疾學生提供必要的學習和生活便利。
2.提高特殊教育學校招生能力。保證義務教育階段中度、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在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市直屬學校要面向全市招生,保證居住在我市的所有殘疾兒童少年接受學校教育,創造條件滿足自閉癥兒童少年的入學需求,鼓勵民辦特教康復班招收重度殘疾學生。
3.組織開展送教上門服務。整合教育、財政、衛生、社區、殘聯等各方面資源,調動特殊學校教育資源,為不能到校就讀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進行定期上門送教服務,并由承擔送教上門的學校將其納入學籍管理。
(二)積極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
1.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將殘疾幼兒學前教育納入我市學前教育發展總體規劃,保障殘疾幼兒接受學前教育。支持普通幼兒園接收殘疾幼兒入園學習,同時依托康復機構和福利院開展0—3歲殘疾兒童的早期干預、早期教育和康復訓練,提高殘疾兒童接受學前教育的比例。
2.大力發展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學校設立高中班,構建文化知識和職業技能相結合的課程結構,為殘疾學生提供更多的擇業機會。
(三)加強特殊教育基礎能力建設
1.大力推進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按照國家和省配備標準配齊應有的教育教學和康復訓練儀器設備,對照《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標準(建標156-2011)》,對學校的食堂和旱廁進行擴建和改造。
2.實施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建設項目。加大扶持力度,支持承擔隨班就讀殘疾學生較多的普通學校(幼兒園)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建設,配備基本的教育教學和康復訓練設備,為殘疾學生提供必要的學習和生活條件。
3.開展“醫教結合”實驗。重視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專業成長,為更好地服務殘疾兒童、有效開展“醫教結合”做好人才儲備。
4.改善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結合薄弱中小學改造項目建設,加大對基礎薄弱的特殊教育學校完善基礎設施、配備教育教學和康復設備的支持力度,優先改善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
5.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進程。加強特殊教育信息化軟、硬件建設,將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設納入全市中小學信息化建設統一規劃,實現“班班通”。特殊教育學校應根據殘疾學生的實際,積極開展信息技術教育,大力推進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的整合,提高殘疾學生運用信息技術的能力。
(四)深化特殊教育教學改革
1.推進特殊教育課程改革。貫徹執行教育部課程標準,結合實際,加大校本教材的研發力度。充分考慮殘疾學生的特點,做到教育與康復相結合,潛能開發與缺陷補償相結合,增加職業教育內容,強化生活技能和社會適應能力的培養,為殘疾學生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創造有利條件。
2.改革教學方法。加強個別化教育,建設有效課堂,增強特殊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建立特殊教育學校與普通學校交流制度,促進融合教育。以培養殘疾學生就業為導向,強化學校職業教育特色,建設實習基地,加強對殘疾學生的就業指導,為特殊教育發展助力。
(五)加強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
1.合理確定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針對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少、班型小、寄宿生多、殘疾類型復雜、殘疾程度差異大、康復訓練任務重等特點,結合實際,按需設崗,確保學校正常開展教學和管理工作。
2.提高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含特教工作者)待遇。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工資總額15%的特教津貼;在職務(職稱)評聘、評先評優中實行計劃單列或予以政策傾斜。
3.建立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專業證書制度。為特殊教育學校公招教師以特教專業為標準,并將特殊教育相關內容納入教師資格考試。
4.加強特殊教育教師培訓工作。將特殊教育教師培訓納入我市教師素質提升計劃,采取集中和遠程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完成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校長的全員培訓。
(六)加大特殊教育經費投入力度
1.切實保障特殊教育學校正常運轉。保證特殊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按照普通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的10倍撥付。對市特殊教育學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標準,保證其正常運轉。
2.實施殘疾兒童少年15年免費教育。從2015年秋季起,實施從學前到高中階段殘疾學生(幼兒)免費教育,免收殘疾學生(幼兒)的學雜費(保育費)、課本費、住宿費,并為其補助生活費。
3.實施隨班就讀資源教室建設項目。建設隨班就讀資源教室,為各類隨班就讀學生進行個別化輔導和訓練,為殘疾學生提供補償和矯正的條件。
4.落實好特殊教育學生生活費補助政策。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在校期間,由學校免費提供就餐、洗理、被褥和校服等。合理使用省補助資金,為殘疾學生提供交通費補助。
5.殘疾人康復項目和資金優先資助在校(園)殘疾兒童少年。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安排一定的資金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學校開展勞動技能教育。從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資金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學校開展康復訓練。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捐資助學。
(七)逐步完善保障特殊教育發展的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
1.落實政府責任。本著“特教特辦、重點扶持”的原則,把特殊教育工作當作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列入議事日程,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資源,切實解決好制約特教事業發展的瓶頸問題,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2.完善工作機制。為確保提升計劃的保質保量完成,教育部門統籌制定并協調推進特殊教育提升計劃實施方案,加強對特殊教育學校的指導,開展特殊教育教師選拔和培訓工作;編制部門負責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的核定工作;發展改革部門把特殊教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強特殊教育學校規劃建設;財政部門負責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保障特殊教育健康、可持續發展;民政部門負責福利機構孤殘兒童的撫育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完善和落實工資待遇、職稱評定等方面對特殊教育教師的支持政策;衛生計生部門負責殘疾兒童少年的鑒定、醫療和康復服務工作;殘聯負責殘疾兒童少年康復、就業保障、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彩票公益金等項目的支持工作,繼續做好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實名調查登記工作和殘疾兒童少年康復訓練及輔具配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