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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主題分類: 市政府辦文件
發文機關: 盤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標  題: 盤政辦發〔2015〕133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加快推進全市資本運作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文字號: 發布日期: 2015-12-16
主 題 詞:

盤政辦發〔2015〕133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加快推進全市資本運作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5-12-16 瀏覽次數:159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于加快推進全市資本運作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2月15日         


關于加快推進全市資本運作工作實施方案

    為提高國有資源資產的使用效益,充分發揮國有資本對經濟的影響力、帶動力和支撐力,有效對接和利用資本市場,滿足多層次的投融資需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國資國企改革意見,創新國有資本運營模式,依托全市國有資源資產,以產權為基礎、資本為紐帶,通過并購、重組、引入戰略投資者等方式,實現國有資本合理流動、有序進退,以市場化方式打造形成一批業態清晰、資產債務良性配比、權責利相統一的國有資本運營企業集團,構建盤錦多層次、可持續的資本運作體系,促進資源—資產—資本—資金的高效轉化,有效化解政府債務,創新投融資方式,增強資本運作能力,開創“政府投入產出良性循環、舉債償還動態平衡、國有資本高效利用、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提升”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則

    1.戰略引領、規則先行。堅持頂層設計引領、規則程序先行,緊跟改革發展趨勢,適時把握節奏進度,公開透明,合規運作,確保設計科學合理、資本運作取得實效。

    2.權責明晰、規范管理。科學界定政府與企業的權力邊界,厘清資源、資產、債務關系,實現資產與債務有效對應,推進投資、融資、償債科學化、規范化管理。

    3.統籌協調、合力推進。建立市、縣兩級聯動機制,統籌推進資本運作工作。充分利用和發揮政府、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各方優勢,合力促進資本匯集的同時,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4.多措并舉、靈活運用。密切關注國內各地投融資動向,探索創新投融資的新渠道、新方法,綜合運用多種方式,實現國有資本功能增強、融資規模放大、償債能力提升。

    5.突出重點、分步實施。既要對現階段重點工作,抓緊時機快速推進,又要著眼長遠,統籌兼顧穩步實施。按照“先易后難”、“量體裁衣”原則,積極穩妥、分步驟、有節奏地推進。

    三、基本思路

    建立與市場化要求全面接軌、資產債務收益清晰匹配、法人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資源資產配置效率全面提高的國有資本運營體系,完成政府由管資產向管資本的轉變,實現國有資源資產的效益最大化。通過資本運作,2016年新增資金規模達到300億元,“十三五”期間達到1500億元。

    (一)構建“借用管還”投融資管理新機制。以各級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為載體,實施資產和債務重組,推進平臺公司戰略轉型,使其由融資載體轉變為資產充裕、有穩定收入能力和償債實力的市場化經營實體。

    一是梳理全市資產、債務情況,厘清資源資產和債權債務關系,通過資源資產的有效盤活、重組整合和價值提升,實現平臺公司資源資產和債務的良性匹配,增強抗風險能力和自我“造血”功能。

    二是重新界定平臺公司職能定位,以基礎設施類資源、資產為重點,對平臺公司實施注入,通過完善配套制度,打造全市城市建設運行領域專業化公司,發展成為自負盈虧、自主經營的法人實體。2016年全面開展市場化經營,建立“借用管還”相統一的投融資管理機制,“十三五”實現債務與政府全面脫鉤。

    (二)形成有效利用社會資本運作新模式。不斷推進資本運作模式創新,發揮財政資金杠桿效應,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全市發展建設,實現投融資渠道多元化發展。

    一是推廣PPP合作模式應用,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政府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類項目建設,激發社會資本活力,保障建設發展需求。2016年新增PPP項目爭取資金70億元,存量項目爭取資金80億元,“十三五”期間爭取資金400億元。

    二是發展各類股權投資基金,吸引社會資金參與結構調整、產業升級、創新創業和城市發展,發揮基金形式靈活和匯集資本的功能,提高資金使用效益。2016年,市級建立至少2支基金,縣區、經濟區建立多支基金,基金總規模達到100億元,“十三五”期間基金總規模達到300億元。

    (三)構筑“1+N”國有資本運營新體系。整合重組國有企業,搭建“1”個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和“N”個國有企業集團,通過有效職能劃分和功能界定,形成多層次國有資本運營體系,提升資本運作能力。

    一是搭建“1”個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承擔國有資本統籌、優勢企業培育、不良資產轉化、地方融資放大、優勢產業整合等戰略功能,通過控股其他“N”個國有企業集團,實現國有資本合理流動、有序進退,高效運營。

    二是搭建“N”個業態清晰的國有企業集團,以全市優勢核心資源、資本為依托,重點打造“文旅發展集團”、“農業發展集團”、“金控發展集團”、“公共事業集團”、“市政建設集團”及做大做強遼濱鑫誠開發建設公司(港口服務集團),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培育自主經營能力,成為擁有核心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市場主體,最終對接資本市場。

    2016年組建完成“1”個國有資本運營公司、至少3個國有企業集團,并開展市場化經營,新增融資50億元(包括貸款、債券等),“十三五”期間力爭3個國有企業掛牌新三板或上市融資,實現國資國企的全面發展,新增融資500億元。

    (四)盤活國有資源創造財政增收新渠道。進一步樹立“經營”理念,以市場化思維盤活土地、海域、地熱等國有資源資產,探索建立各類要素交易市場,通過科學運作將資源優勢轉換為財源優勢,釋放國有資源資產的經濟能量。以變閑置資產為可用資產為核心,充分經營好國有資源資產,提高資本轉化能力和利用效率,使資本在運動中不斷增值,多渠道增加財政收入。

    2016年對國有農場住宅及住宅用地交易進行試點運行,建立1—2個要素交易平臺,“十三五”實現資源資產到資本的充分轉化,資源資產交易增值收益300億元。

    四、工作任務

    (一)推進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轉型,打造實體運作的市政建設投資公司。

    一是對全市國有資源、資產和債務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分類,確定權屬關系。制定資產、債務劃轉方案,完善相關手續,啟動對應資產、債務注入工作,實現平臺公司資產與承擔債務的合理覆蓋、有效運營。

    二是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為核心、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通過政府付費、購買服務、BT等方式保證公司盈利能力,推動各級融資平臺做實做大做強,使之轉變為有資產、有主營業務、有穩定收入和償債能力的市場化實體公司。

    三是推動遼東灣鑫誠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加快發展,將遼東灣新區資產和債務注入鑫誠公司,通過開展新區開發建設、土地整理、港口服務等業務,不斷拓展經營范圍,增加資產規模和收入能力,最終對接資本市場。

    (二)推廣PPP模式應用,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政府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建設,破解資金瓶頸,發揮拉動投資、穩增長的作用。

    一是把推進PPP方式合作作為今后政府新增項目建設的主要渠道,積極尋找有資金、成本、資質、信譽優勢的央企等社會資本和銀行等金融機構廣泛開展合作,根據擬合作PPP項目類別,建立長期合作關系,先行成立項目公司,分批次合作項目,確保新增建設項目實施的時效性。

    二是在科學把控成本的前提下,重點抓好存量PPP項目合作,在采取單獨推介的同時,新增政府建設項目原則上以不低于5:1的投資比例綁定存量項目對外推介,吸引有實力社會資本,最大限度地化解存量政府性債務。

    三是市直各行業管理部門要做好主管行業領域的PPP項目指導和推進工作,完善相關特許經營等配套政策,分類制定PPP項目推進指導意見和操作模版,統一對外談判合作的標準,提高PPP項目操作的規范性、時效性和科學性,指導全市同類項目的規范、高效實施。

    (三)發展各類股權投資基金,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匯集社會資本,激發經濟活力和創造力。

    一是充分利用全市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帶動作用,配套制定若干政策,對接國家、省引導基金,聯合各金融機構和基金公司,吸引社會資本,設立各類股權投資基金,實現資金募集與項目建設運營的無縫對接。

    二是轉變工作思路,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通過有效運作產業、創業投資基金支持域內產業和企業發展。加強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對接合作,設立盤錦城市發展、濕地旅游、美麗鄉村等專項基金,通過結構化設計,實現政府類項目與產業投資和金融資本的緊密結合,解決城市發展融資問題。

    三是建立各級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備選項目庫,實施動態管理。引導企業對接國家、省各類基金計劃,爭取國家、省基金支持,增加我市企業發展和項目建設的資金供給。

    四是發揮基金股權投資作用,吸引社會資本和戰略投資者參與國有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為后續對接資本市場奠定基礎。同時,針對我市重點發展的核心產業,嘗試國有資本參股民營企業運作,發揮各自優勢,促進產業加快培育壯大,帶動民營企業做大做強。

    (四)搭建“1+N”國有資本運營平臺體系,推動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有效對接資本市場。

    一是編制全市國資國企資本運作頂層設計,分階段、分類別推進國有企業整合重組工作,逐步搭建完善“1+N”模式國有資本運營平臺體系,實現國有資本同業整合和產業鏈協同發展,利用資本經營方式放大融資。

    二是組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分批次劃入國有股權資產,啟動國有資本運營業務,增加其利用資本運作能力。選擇優勢核心資產和重點發展產業領域,組建若干業務優勢突出、發展前景廣闊的國有企業集團,通過引入戰略投資者、股權增值轉讓、資產證券化、資本市場上市等方式,實現資產增值收益,可持續發展。

    三是嚴格界定政府與企業關系,實行“1+N”體系企業獨立運營。厘清“1”和“N”關系,國有資本運營公司突出資本運營職能,各集團公司板塊重點發揮自身優勢,通過市場化方式,擴充經營規模,增加收入能力,盡快登錄資本市場。

    (五)盤活國有資源資產,多渠道增加財政收入。

    一是充分利用國有土地資源,開展國有農場職工住宅用地流轉試點工作,盤活國有農場閑置住宅及住宅用地。在適度整理的前提下,推進土地在市土地交易中心進行交易,達到土地增值目的;實施開發建設,發展鄉村游等旅游產業,增加財政收入。

    二是充分利用海域、灘涂等海洋資源,探索建立海域、灘涂使用權交易平臺,促進資源向資產轉化,增強融資能力;通過市場化方式,合理開發利用海洋、灘涂等資源資產,發展海洋牧場、灘涂養殖等,增加穩定收入來源,提升對接資本市場能力。通過實施退養還灘、海岸帶整治、生態修復等項目,提升區域海水質量和環境改善,促進海洋漁業可持續發展。

    三是充分利用全市的蘆葦等濕地資源,轉化為有效資產,探索建立蘆葦交易平臺;通過適度有序地開展濕地生態建設工作,實現現有濕地性質不變,面積不減少,功能不退化,景觀常存,永續利用,達到增加產量和收入的目的;通過實施濕地供水等工程,在保護濕地生態環境的同時,規范開發濕地生態旅游項目,如“穿行蘆葦蕩”等,增加旅游收入,實現保護和利用的“雙贏”。

    五、保障措置

    (一)加強組織領導。盤錦市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和領導開展全市資本運作工作,市資本運作辦負責具體業務指導、調度、評價工作。建立市、縣(區)級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責任制體系,確保各項任務按進度推進。全市各相關部門要樹立大局意識,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實施專業化運作。聘請專業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專業機構指導債務與資產的匹配、資產的劃轉、國有公司的整合等工作,充分權衡資產劃入條件,要有的放矢,增加有效凈資產,增強融資和收入能力,有效對接資本市場。

    (三)創新工作機制。一是健全融資管理工作機制,實現在資本運作中對融資成本的合理管控,防止額外增加債務負擔;二是完善國資國企改革、PPP合作、股權基金、資源資產有效使用等工作推進政策,為全市資本運作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保障;三是建立常態化企業發展培育機制,做大做強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和國有企業。

    (四)完善企業管理制度。一是對國有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造,制定公開透明的國有資產和股權轉讓程序;二是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和現代化企業管理制度,實現決策、經營、管理更加市場化;三是建立與業績相掛鉤的工資、績效評價制度和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廣大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五)強化人才保障。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要抽調精干力量,與市直各相關部門協同推進具體資本運作事宜。制定國資、國企管理有關人才引進政策,建立全市國有企業管理相關人才資源儲備庫,保證平臺公司及整合后新公司的人才供給。在市級層面建立起完善的選人用人機制,切實把政府系統內優秀人才選拔使用到國有公司。


    附件:關于加快推進全市資本運作工作任務分解


    附件

關于加快推進全市資本運作工作任務分解

一、推進平臺公司轉型,打造實體運作的市政建設投資公司

1.對全市政府債務情況進行分類,厘清債權、債務關系;對全市債務形成的資源、資產情況進行摸底、分類、對應。

牽頭領導: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土儲中心、市建投公司,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5年12月末

2.對全市國有資源資產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分類,確定權屬關系。

牽頭領導:

牽頭單位:市國資委

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土儲中心、市建投公司,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5年12月末

3.完成市、縣(區)兩級融資平臺公司資產、債務劃轉方案的設計,債務和基礎設施類資源資產做到有效對應,報同級政府批準。

牽頭領導: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住建委、市土儲中心、市建投公司,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5年12月末

4.完善未形成資產但已完工的工程、項目手續,達到計入資產條件。按照資產、債務劃轉方案,由各級財政部門組織完成資產債務向平臺公司劃轉。

牽頭領導: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國資委、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審計局、市安監局、市人防辦、市工商局、市地震局、市重點項目辦、市規劃局、市土儲中心、市公共采購交易監管辦、市建投公司、市公安消防支隊,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5年12月末

5.完成市、縣(區)兩級市政建設投資實體化運作公司的搭建,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啟動市政建設投資公司的實體化運營。

牽頭領導:白光

牽頭單位:市住建委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工商局、市重點項目辦、市土儲中心、市建投公司,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6年3月底前完成市政建設投資公司的搭建,實現實體化運營。2016年市級市政建設投資公司新增融資15億元,縣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建設投資公司新增融資10億元。

6.將遼東灣新區資產和債務注入鑫誠公司,不斷拓展經營范圍,增加資產規模和收入能力,最終對接資本市場。

牽頭領導:

牽頭單位:遼東灣新區管委會

責任單位:盤錦遼濱鑫誠開發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完成時限:2015年底前完成資產債務注入;2016年底前全面市場化運營,新增融資15億元;力爭2017—2018年對接資本市場。

二、推廣PPP模式應用,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政府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建設,破解資金瓶頸,發揮拉動投資、穩增長的作用

1.與央企等社會資本和銀行等金融機構,根據擬合作PPP項目類別,建立長期合作關系,先行成立項目公司,分批次合作項目。

牽頭領導: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資本運作辦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旅發委、市體育局、市土儲中心、市公共采購交易監管辦、市建投公司,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5年底前確定長期合作社會資本方、簽訂戰略框架合作協議;2016年3月完成項目公司的注冊、設立、項目簽約工作;2016年6月啟動全面工作。

2.大力推進增量項目PPP合作,以增量帶動存量。

2016年,市直爭取完成新增PPP項目6個,爭取資金30億元,匹配完成存量PPP項目9億元。(具體任務:市建投公司完成新增項目2個,爭取資金12億元,匹配完成存量PPP項目4億元;市住建委完成新增項目2個,爭取資金12.5億元,匹配完成存量PPP項目4億元;市交通局完成新增項目2個,爭取資金5.5億元,匹配完成存量PPP項目1億元)

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爭取完成新增項目17個,爭取資金40億元,匹配完成存量項目11億元。(具體任務:盤山縣完成新增項目2個,爭取資金2億元,匹配完成存量PPP項目0.5億元;大洼縣完成新增項目5個,爭取資金12億元,匹配完成存量PPP項目3.5億元;雙臺子區完成新增項目3個,爭取資金4億元,匹配完成存量PPP項目1億元;興隆臺區完成新增項目2個,爭取資金7億元,匹配完成存量PPP項目2億元;遼東灣新區完成新增項目1個,爭取資金11億元,匹配完成存量PPP項目3億元;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完成新增項目4個,爭取資金4億元,匹配完成存量PPP項目1億元)

牽頭領導: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資本運作辦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旅發委、市體育局、市重點項目辦、市公共采購交易監管辦、市建投公司,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5年底前,完成增量、存量項目匹配并“打捆”推介;2016年3月底前,確定項目合作社會資本方,實現簽約;6月底前實現資金到位。

3.除與新增PPP項目匹配完成的存量項目外,加大存量PPP項目包裝和推介工作。2016年,市直完成存量PPP項目4個,爭取資金40億元。(具體任務:市建投公司完成存量PPP項目3個,爭取資金31.5億元;市住建委完成存量PPP項目1個,爭取資金8.5億元;)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完成存量PPP項目10個,爭取資金25億元。(具體任務:盤山縣完成存量項目3個,爭取資金2.5億元;大洼縣完成存量項目2個,爭取資金7億元;遼東灣新區完成存量項目2個,爭取資金10.5億元;雙臺子區、興隆臺區分別包裝1個存量PPP項目,各爭取資金2億元;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包裝存量PPP項目1個,爭取資金1億元)

牽頭領導: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資本運作辦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旅發委、市體育局、市重點項目辦、市公共采購交易監管辦、市建投公司,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5年底前,完成存量項目包裝;2016年3月底前,確定項目合作社會資本方,實現簽約;6月底前實現資金到位。

4.市直各行業管理部門負責主管行業領域的PPP項目指導和推進工作,完善相關特許經營等配套政策,分類制定PPP項目推進指導意見和操作模版,統一對外談判合作標準,指導全市同類項目的實施。

牽頭領導: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資本運作辦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旅發委、市體育局、市公共采購交易監管辦

完成時限:2016年3月末

三、發展各類股權投資基金,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匯集社會資本,激發經濟活力和創造力

1.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要根據自身實際,研究設立具有區域特色的產業、創業、城市發展等股權投資基金。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設立相關行業領域的產業、創業股權投資基金。

牽頭領導: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資本運作辦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住建委、市農委、市服務業委(金融辦)、市旅發委、市土儲中心、市建投公司,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6年3月,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分別完成至少1支基金的設立方案;2016年底前設立至少1支規模10億元以上的產業、城市發展類投資基金,或1支規模2.5億元以上的創業投資基金。

2.做好各類基金擬投資的企業和項目的包裝、儲備工作,建立儲備庫,積極對接國家、省各類基金計劃。

牽頭領導: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資本運作辦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市農委、市服務業委(金融辦)、市旅發委、市文廣局、市土儲中心、市建投公司,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5年底前建立完成各類基金擬投資的企業、項目儲備庫,確定擬對接國家、省基金及爭取支持的企業和項目,完善相關手續;2016年6月完成首批企業和項目爭取國家、省基金支持工作。

3.吸引社會資本和戰略投資者參與國有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時,嘗試國有資本參股民營企業運作。

牽頭領導:

牽頭單位:市國資委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市農委、市服務業委(金融辦)、市旅發委、市土儲中心、市建投公司,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6年底前

四、搭建“1+N”國有資本運營平臺,推動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有效對接資本市場

1.完成全市國資國企資本運作頂層設計。

牽頭領導:

牽頭單位:市資本運作辦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住建委、市農委、市服務業委(金融辦)、市旅發委、市文廣局、市港口與口岸局、市土儲中心、市建投公司,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5年底前

2.組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完成“1+N”中“1”的搭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分批次劃入國有股權資產,啟動國有資本運營業務,新增融資10億元。

牽頭領導:

牽頭單位:市國資委、市資本運作辦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住建委、市農委、市服務業委(金融辦)、市旅發委、市文廣局、市港口與口岸局、市工商局、市土儲中心、市商業銀行、市建投公司,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6年底前

3.組建國有實體運營的集團公司,完成“1+N”中“N”的搭建。整合全市資源資產,按照產業板塊分類,選擇注入優勢核心資產,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啟動各集團公司運營。

牽頭領導:(文旅發展集團)、陸兵(金控發展集團)、臧寶寧(遼濱鑫誠公司(港口服務集團))、孫占明(農業發展集團)、白光(市政建設集團、公共事業集團)

牽頭單位:市國資委、市資本運作辦

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市農委、市水利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服務業委(金融辦)、市旅發委、市文廣局、市林業局、市工商局、市港口與口岸局、市重點項目辦、市商業銀行,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6年底前完成“N”個產業板塊的打造;2017年底前實現各板塊實體化運營。

4.加快推進“N”個企業發展,選擇優勢板塊進行上市培養,爭取盡快登錄資本市場。

牽頭領導:

牽頭單位:市資本運作辦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住建委、市農委、市服務業委(金融辦)、市旅發委、市文廣局、市港口與口岸局、市土儲中心、市建投公司,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8年底前爭取掛牌新三板或上市融資。

五、盤活國有資產資源,多渠道增加財政收入

1.開展國有農場職工住宅用地流轉試點工作,盤活國有農場閑置住宅及住宅用地,在市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實施開發建設,發展鄉村游等旅游產業。

牽頭領導:

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住建委、市農委,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6年底前

2.探索建立海域、灘涂使用權交易平臺,合理開發利用海洋、灘涂資源資產,發展海洋牧場、灘涂養殖等;開展退養還灘、海岸帶整治、生態修復等項目。

牽頭領導:孫占明

牽頭單位:市海洋與漁業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農委、市旅發委,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6年底前

3.探索建立蘆葦交易平臺,適度有序開展濕地生態建設工作,實施濕地供水等工程,規范開發濕地生態旅游項目。

牽頭領導:孫占明

牽頭單位:市林業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農委、市旅發委,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6年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