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6〕31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試行國有企業融資金融機構公開招標制度的意見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6-04-06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6〕31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試行國有企業融資金融機構公開招標制度的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改進國有企業融資運作程序,規范市場秩序,合理把控融資成本,保護投資者權益,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現就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我市國有企業融資擬合作金融機構有關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招標的適用范圍
全市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申請發行企業債券(包括專項債券、項目收益債等)、公司債券(包括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等)以及預期融資成本超過融資成本指導線(依據《關于加強盤錦市融資管理工作的意見》(盤政辦發〔2015〕132)規定)的國有企業新增融資,原則上必須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確定合作金融機構。因故不能采取公開招標方式、實行其它方式確定金融機構的,需經各級人民政府批準,同時按照招投標應遵循的公開、公正、公平原則認真篩選確定合作金融機構。
二、招標的政策依據
金融機構的招標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的要求組織實施。各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是融資主體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確定金融機構的主要依據。對需報請市相關機構進行審查、核準的各類融資,必須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關支持性文件,否則不予批準。
三、招標的遵循原則
招投標要遵循公開、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則進行,融資主體要在公共采購交易監管平臺發布公開招投標信息,合理確定相關招標要件。不得設置地域和非法律、法規規定的準入限制條件。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投標活動。
盤錦市公共采購交易監管平臺是發布招標項目招標公告的媒介,各融資主體要在本區域內公共采購交易監管平臺進行交易。
四、招標的評價標準
金融機構必須具備相應的業務資質,各融資主體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資格審核,可結合具體情況,并按照本企業、本地區長期融資規劃安排,制定綜合評價指標體系。要重點加強從自身實力、成本水平、服務承諾等方面對金融機構進行考察與評價。
1.自身實力方面。主要考察金融機構的從業資格和資質條件,包括公開披露的企業經營數據、財務狀況和評級狀況,權威機構發布的行業排名和市場占有率,業務團隊能力水平和債券承銷等融資能力,信用管理機構的信用報告情況等。
2.成本水平方面。國有企業融資費率水平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采取公開競價方式確定合作金融機構。重點考察金融機構提供融資的利率水平和承銷費等手續費用,要結合融資主體的自身承受能力,參考同等條件下全市、全省乃至全國市場情況,綜合評價各機構融資的費率成本水平。
3.服務承諾方面。重點評價金融機構承諾的融資規模、融資時限、融資成本、資金的使用期限、為市內企業服務信譽情況等。在發行債券方面,重點考察承銷商的包銷能力和包銷資金安排及書面保障措施;融資項目未能通過核準或未能如期申報發行的解決方案,資金到位后續服務方案和相關承諾;提供連續服務的能力和條件等。
4.其他方面。針對具體融資,融資主體認為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五、鼓勵金融機構聯合投標
積極推進招投標方式創新,對債券類融資,鼓勵主承銷商組織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等組成聯合體,統一進行投標(聯合體不應包括信用評級機構);對PPP項目,鼓勵社會資本方和金融機構組成聯合體進行投標,充分調動各方資源優勢,統籌推進融資工作,降低融資成本,提升融資效率。
實行金融機構公開招標制度是建立和完善有效管用的廉政風險防范機制的重要措施,也是規范金融市場秩序、控制融資成本、實現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保障。各縣區、經濟區及各相關單位必須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認真履行職責,做好相關制度建設,確保金融機構招投標工作規范有序開展,并依法對金融機構招投標活動予以必要的指導、協調和監督。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