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此文件已失效)盤政辦發〔2016〕113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市場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意見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6-08-02 | |
主 題 詞: |
(此文件已失效)盤政辦發〔2016〕113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市場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意見
各區、縣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5〕32號)和《遼寧省市場驅動發展戰略實施方案2016年工作計劃的通知》(遼市驅辦發〔2016〕3號)精神,著力發現和培育市場,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形成同市場完全對接的、充滿內在活力的體制機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加快推進市場主體準入便利化,全面推動大眾創業
(一)繼續深化“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
工作目標:持續推進“一照一碼”和企業印章刻制備案證明改革。探索將社會保險登記證納入“三證合一”登記在盤錦試點工作。
具體措施:繼續推進“一照一碼”工作,簡化登記環節、縮短登記時限,降低企業創設成本。市公安局公安窗口將印章備案業務納入可網上辦理業務范疇,市民登錄市行政服務大廳網站,并在公安頁面上傳必要掃描要件,即可對該企業印章完成備案;公安行政審批中心在第一時間完成對企業推送數據的審批。對于非推送的企業實施“一站式服務”專人專管、精簡受理要件、優化平臺審批、更高效的完成審批工作;對部分有實際困難確需辦理又無法到窗口辦理的企業和個人,實施上門服務;對急于辦理又無法按時到達窗口的企業和個人,推出延時服務舉措。做好把社會保險登記證納入“一照一碼”登記的省級試點工作。(市工商局牽頭負責,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分工負責)
(二)繼續推進“先照后證”改革
工作目標: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和國務院決定保留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外,其他事項一律不作為工商登記前置審批。
具體措施:按照國務院“先照后證”要求和《遼寧省工商局關于嚴格執行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的通知》精神,在市工商局網站上公示《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和《企業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前置審批指導目錄》,實施目錄動態管理。規范登記程序和經營范圍核定,提高登記注冊的咨詢、服務水平。做好“先照后證”的“雙告知”工作。(市工商局負責)
(三)探索實行簡易注銷試點工作
工作目標:認真總結簡易注銷試點工作。
具體措施:做好簡易注銷程序改革試點工作,對全市未開業企業、無債權債務企業試行簡易注銷程序,方便其辦理退出市場登記,及時總結簡易注銷工作的試點經驗、存在問題,為全省推廣簡易注銷工作做好準備。(市工商局負責)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市場主體活躍度
(四)全面放寬工商注冊登記管制
工作目標:支持眾創空間和電子商務發展,鼓勵小微企業依托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集群注冊。
具體措施:允許企業名稱使用“眾創空間”、“創客中心”等字樣,經營范圍核定為“企業管理服務”、“創業指導服務”、“企業孵化服務”等,支持眾創空間企業發展。對設在科技園、孵化園、創業園、創新工場、創業基地等集中辦公區內的小微企業,實行住所(經營場所)報備制,免予提交場地使用證明,支持依托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集群注冊。允許企業名稱使用“電子商務”,經營范圍核定為“利用互聯網經營XX”或“利用互聯網提供XX服務”,支持電子商務小微企業發展。(市工商局負責)
(五)支持企業擴大生產經營規模
工作目標:支持企業辦理經營場所備案手續,方便其擴大生產經營規模。
具體措施:按照省政府將“一照多址”經營場所備案適用范圍從注冊地縣域擴大到市域范圍的要求,我市進一步加大區縣和部門之間的協調,切實落實“一照多址”工作。(市工商局負責)
(六)開展創業輔導活動
工作目標:通過開展創業輔導活動,支持創辦小微企業以及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返鄉農民工創業。
具體措施:在我市高校、街道、鄉鎮建立創業輔導站,聘請創業輔導員,為創辦小微企業以及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返鄉農民工等創業提供全方位的輔導服務。依托就業培訓基地、就業見習基地、技能培訓基地,搭建創業交流平臺,提供創業訓練指導、創業項目推介、創業技能培訓等服務。(市工商局負責)
(七)開展創業跟蹤服務
工作目標:通過開展創業跟蹤服務活動,幫扶企業度過初創風險期。
具體措施:按照省政府開展創業跟蹤服務活動的要求,2016年為100戶新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供不短于一年的創業跟蹤服務。市工商局按照各區縣新增企業數量進行分配,各區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工商部門要切實深入企業,了解在準入、經營、審批、稅收、融資等方面的實際困難,協調相關部門有針對性地解決,幫扶企業度過初創風險期。(市工商局負責)
(八)開展用工營銷融資服務
工作目標:通過開展用工營銷服務,提升企業市場活躍度。
具體措施:通過組織開展用工招聘會、產品展銷會、經貿洽談交流等活動,幫助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解決用工難題,拓寬市場營銷渠道,提升市場活躍度。引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利用動產進行抵押融資,支持小微企業通過股權質押擔保融資,通過“道德信貸”、“聯保信貸”、搭建銀企合作平臺等方式,拓寬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融資渠道,解決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融資難題。(市工商局負責)
(九)推進全省小微企業名錄庫建設
工作目標:梳理全市相關部門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相關政策,廣泛宣傳全省小微企業名錄系統,提升政策實施效果。
具體措施: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全省小微企業名錄促進小微企業加快發展的意見》精神,建立小微企業名錄建設領導小組,完善工作機制,加強橫向協調,確保扶持小微企業發展互聯互通。對政府及各部門已經頒布的扶持小微企業發展地方規章及規范性文件進行梳理匯集,通過全省小微企業名錄系統“扶持政策集中公示”版塊、“地方政府文件”欄目向社會公示。做好《扶持小微企業政策申請導航填報表》的上報工作,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全省小微企業名錄系統。提高其應用覆蓋率和使用率。依托全省小微企業名錄庫,實現扶持政策集中公示,為小微企業融資、產品銷售、市場開發、人員招聘等提供便捷信息服務。(市工商局負責)
(十)營造大眾創業寬松發展環境
工作目標: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最大限度維護企業正常經營。
具體措施:實行工商登記注冊和涉企服務零收費,切實減輕企業負擔。除依法隨機抽查外,工商部門不再對企業進行日常檢查,對首次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最大限度維護企業正常經營。強化重點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整治力度,嚴厲查處公用企業、壟斷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干預小微企業參與競爭、濫收費用等違法行為。(市工商局負責)
三、持續推進簡政放權和優化服務,增強市場內生發展動力
(十一)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工作目標:建立健全權責清單動態管理機制,再取消下放一批市級行政職權事項。
具體措施:做好國務院、省政府取消、下發、調整的行政職權事項承接落實工作,公布《市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市編委辦牽頭負責)
(十二)進一步深化投資領域審批制度改革
工作目標:深化企業投資項目管理審批體制改革。
具體措施:貫徹執行《遼寧省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目錄(2015年本)》。(市發改委牽頭負責,市行管辦分工負責)
(十三)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監督管理
工作目標:建立完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目錄管理制度,規范建設項目環評審批行為。
具體措施:指導全市環評審批部門執行和落實省、市政府下發的有關簡政放權的文件要求,以《遼寧省環境保護廳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15年本)》(遼環發〔2015〕37號)文件為基礎,組織全市環評審批管理人員及環評從業人員積極參與省級有關培訓,對各區縣、經濟區環評審批情況進行指導,確保審批權限“放得下、接得穩、管得好”,按照“同級審批、收放結合、就近服務、提高效率”的原則開展轄區內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工作。(市環保局負責)
(十四)進一步深化價格改革
工作目標: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深化電力、水資源、醫療、環保等重點領域價格改革。
具體措施:完善價格形成機制,規范政府定價行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及機關收費,嚴格按照《遼寧省定價目錄》(遼價發〔2015〕59號)執行,做到目錄之外無定價;對于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強化價格行為監管,引導市場價格合理形成,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價格秩序。(市物價局負責)
(十五)清理規范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
工作目標:建立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管理制度,強化社會監督。
具體措施:嚴格執行《盤錦市市直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凡未納入清單的中介服務事項,一律不再作為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確需新設的,進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審查論證,依照法定程序設定并納入清單管理。市直有關部門通過本部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接受社會監督。(各審批部門分工負責)
(十六)積極推進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工作目標:依托“科技板”掛牌、天使投資基金、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試點等工作,加快推進科技金融綜合服務體系建設。
具體措施:協助盤錦啟迪之星天使投資基金尋找優質的項目源及企業源,聯合啟迪之星(盤錦)舉辦相關創業活動,為種子期和初創期企業快速發展提供資金保障。為拓寬企業融資渠道,通過制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方案,加強與金融機構溝通協調等工作全面啟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試點工作。(市科技局牽頭負責,市金融辦分工負責)
四、強化市場培育,推動產業經濟結構升級
(十七)推進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
工作目標:全市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3000戶,促進全市經濟結構調整。
具體措施:充分發揮各級政府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工作聯席會議優勢,為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創造便捷準入條件,實施稅費減免、社保優待、金融支持等扶持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各地轉型重點、“培育庫”和跟蹤回訪、績效考評、通報等制度。2016年全市“個轉企”要達到3000戶。(市工商局牽頭負責)
(十八)推動中介組織加快發展
工作目標: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中介體系,提升中介組織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具體措施:建立完善聯合工作機制,穩妥推進全省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試點。突出抓好咨詢、評估、鑒證、金融、會展、廣告類等市場中介組織,重點扶持科研、生態環境、衛生、就業、家政類中介組織。實施中介服務業品牌戰略,培育一批省內知名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教育機構、房產中介和認證咨詢類中介組織。(市發改委牽頭負責)
(十九)推進創業基地建設
工作目標:截至2016年底,各區縣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和有條件的高等院校都要培育1家創業基地,全市要培育1家省級創業示范基地。
具體措施:
1.繼續推進政府主導型創業基地建設。要堅持市場導向,創新體制機制,做好功能定位,推動企業化運營,實現滾動式發展,最大限度地發揮在全社會創業基地建設中的引領和示范作用。
2.重點推進民營主導型創業基地建設。發揮民營經濟在創業基地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推廣民營主導的各種類型(生產型、銷售型、研發型、投資型、地產型和異地換建型,以及其中兩種或多種兼備類型)創業基地的做法和經驗,推進民營創業基地轉型升級。鼓勵民營企業在產業集群、工業園區或利用自有廠房、樓宇建立創業基地。鼓勵民營企業走出去,在境外或域外建立創業基地。
3.大力推進混合型創業基地建設。鼓勵以PPP模式建設創業基地,推動私營企業、民間資本與政府合作,實現風險共擔、利益共享。有條件的地區要大力推廣混合型創業基地建設,將閑置的土地、廠房和樓宇,以各種方式提供給民營企業建設并運營創業基地,實現政府、園區、創業基地和創業企業多方共贏。
4.著力推進創新型創業基地建設。大力發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創建為各類小微企業提供服務的科技企業孵化園。鼓勵建立電子商務創業園,推進電子商務向“互聯網+”的眾創空間發展,加快建設和推廣一批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業工場等新興創業服務平臺。通過市場化機制、專業化服務和資本化途徑,構建一批低成本、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促進創業基地優化升級,推進創業基地模式創新。
5.鼓勵社會資本建設創業基地。廣泛吸引金融資本和各類社會資本設立創業投資基金,支持全市創業基地建設和發展。支持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園區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將創業基地建設納入PPP項目。
6.提供金融支持。鼓勵融資擔保機構為創業基地和創業基地內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予以風險補償。鼓勵創業基地上市發展,對成功上市的創業基地參照《盤錦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支持創業和小微企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盤政發〔2014〕16號)等相關政策予以相應獎勵
7.提供財稅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業基地和由其推薦的基地內創業企業,可獲得省就業專項資金和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創業基地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可參照《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小微型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遼政發〔2012〕19號)及《盤錦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支持創業和小微企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盤政發〔2014〕16號)享受優惠政策。
8.保障發展空間。加大創業基地用地支持,優先將創業基地建設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采取劃撥方式供給土地實行靈活產權政策,允許創業基地對產權依法進行分割出讓。
9.鼓勵利用閑置土地、廠房和樓宇建設創業基地。對利用閑置土地、廠房、樓宇建設創業基地有貸款需求的,政府積極協調,組織金融機構進行對接,并予以貼息支持。
10.加強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充分整合和利用現有相關專項資金,支持創業基地建設和運營。要繼續實施人才素質提升工程,通過多種方式組織針對企業相關管理人才、技術人才的培訓活動,加強營銷、財務、稅法、管理等專業知識技能培訓,引導民營企業家不斷解放思想、更新觀念、開拓視野,進一步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搭建企業人才對接平臺,組織定向培訓,借助微信、QQ等互動平臺,分類組織企業,有選擇的安排培訓課程及講解重點,努力破解創業難題。(市經信委牽頭)
(二十)激發社會資本投資活力
工作目標: 完成盤錦市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設立。鼓勵各類股權基金和投資企業發展,爭取設立相關產業、創業投資基金。
具體措施:激發社會資本投資活力。加強PPP政策指導和制度建設,建立并完善PPP項目庫,加快推進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制造業重大項目建設、企業技術改造和關鍵基礎設施建設。(市發改委負責)
(二十一)放寬民營資本市場準入
工作目標:開放民營資本投資行業和領域,支持民營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
具體措施:嚴格執行調整后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要求。(市發改委負責)
五、創新監管方式,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二十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工作目標:完善相關制度,健全事中事后監管體系。
具體措施:落實省工商局關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意見,盡快厘清政府監管職責、強化部門協同監管、實行信息統一公示、實施信用約束懲戒,強化社會監督。(市工商局牽頭負責)
(二十三)建立政府部門信息統一公示制度
工作目標:全省企業信用信息工商系統共享交換平臺建成后,適時公示政府部門涉企信息。
具體措施:建立各級政府部門通過全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市場主體信息(審批登記信息和行政處罰信息)制度,明確具體實施范圍、公示內容、公示流程、工作機制,使全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成為全市政府部門統一公示信息交換共享平臺。(市工商局牽頭負責)
(二十四)建立“黑名單”管理制度
工作目標: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將失信企業納入“黑名單”。
具體措施: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精神,建立“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失信企業列入“黑名單”監管,依托全省失信主體聯合懲戒信息交換共享平臺,明確具體實施范圍、懲戒措施、工作機制。對未依法履行年報義務的企業,統一列入異常名錄并向社會公示。(市工商局牽頭負責)
(二十五)組織開展市場主體年報公示
工作目標:組織開展2015年度年報工作。
具體措施:通過發布公告、入戶告知等多種方式,加大年報宣傳工作力度。在各注冊登記大廳設立專門服務窗口,提高年報服務水平。將企業年報率納入市政府對各區縣政府和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的績效考核內容。(市工商局負責)
(二十六)組織開展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工作目標:推廣“雙隨機”抽查工作機制,組織開展全市企業年報不定向抽查工作。
具體措施:按照省工商局派發的抽查名單開展市場主體公示信息抽查檢查,認真做好本轄區內農民專業合作社抽查名單的抽取、派發及市場主體公示信息抽查檢查工作的組織、指導、監督、考核。指導各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做好轄區內個體工商戶抽查名單的抽取、派發及市場主體公示信息抽查檢查的組織實施工作。通過信息化系統實現檢查人員與檢查對象隨機確定,開展好“雙隨機”工作。對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以及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的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向社會公示。(市工商局負責)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