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6〕117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園區建設目標管理考核評價辦法》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6-08-12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6〕117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園區建設目標管理考核評價辦法》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盤錦市園區建設目標管理考核評價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8月11日
盤錦市園區建設目標管理考核評價辦法
為加快推進我市經濟園區建設,不斷改善和優化投資環境,全面提高各專業園區綜合發展水平及經濟實力,按照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產業集聚、生態環保、科技創新、行政高效原則,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考評范圍
盤錦遼東灣新區(石化及精細化工產業園區、特色裝備制造產業園區、臨港物流產業園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遼寧北方新材料產業園、盤錦高升經濟區、紅海灘濕地旅游度假區、大洼臨港經濟區、遼寧盤錦精細化工產業園區、盤錦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二、考評內容
考評內容包括:產業基礎、特色指標、基礎設施、行政效能及項目建設五個方面21項評價指標。
(一)產業基礎
主要考核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固定資產投資、實際利用外資、主營業務收入、出口總額、稅收收入、從業人數7個單項指標。
(二)特色指標
主要考核當年引進世界500強和行業100強企業數量、新增上市企業數量、新增省級及以上研發機構總數、新增高新技術企業數量、新增發明專利申請量和擁有量、主導產業增加值占比6個單項指標。
(三)基礎設施
主要考核“七通一平”建設投資增加額、是否實現集中供熱、是否實現集中污水處理3個單項指標。
(四)行政效能
主要考核“四不”園區管理模式是否建立、“一站式”審批服務機構是否建立2個單項指標。
(五)項目建設
主要考核簽約注冊項目數、億元以上新開工項目數、億元以上竣工項目數3個單項指標。
三、考評時點
經濟園區考評工作每年開展一次,考評期為一個自然年度。
四、分值權重
設基礎總分105分,其中:產業基礎35分、特色指標30分、基礎設施15分、行政效能10分、項目建設15分。
五、考評方式
采取自查與核查評審相結合的辦法。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自查自評。各經濟園區和各區縣主管部門根據上述考評指標,對各項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自查,并每半年形成一次自查報告。
第二階段:核查評審。市政府成立盤錦市園區建設目標管理考核評價小組,成員單位包括:市發改委、市統計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經合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市經信委、市國資委、市編辦、市行管辦、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等部門,各成員單位定期對所負責領域內各項指標完成情況進行核查,并于每年年底前進行一次綜合審核,形成評審意見。
六、考評結果運用
(一)年底按照考評小組各成員單位評審意見對各經濟園區指標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評分,并進行考評排名。
(二)考評小組將考評結果報市委、市政府,經主管領導審定后,將最終認定情況反饋至各經濟園區和市績效考核辦公室,納入市績效考評體系。
(三)考評成績將作為對園區工作綜合評定和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四)園區考評實行“末位淘汰制”,對第一年排名末位的園區,亮黃牌警告;連續兩年均排名末位的園區,將建議市委對園區領導班子進行調整。
七、工作要求
1.各園區及考核評價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指派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2.各園區必須實事求是及時報送各項考核評價指標完成情況,如發現弄虛作假,將予以通報批評并扣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