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6〕164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盤錦市城鄉規劃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6-12-09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6〕164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盤錦市城鄉規劃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相關部門、直屬機構:
根據工作需要和人員變動情況,市政府決定對盤錦市城鄉規劃委員會組成人員進行調整。調整后的組成人員及職責如下:
一、組成人員
主 任:市長
副主任: 常務副市長
白 光 副市長
委 員:張志堅 市政府副秘書長
許樹奎 市監察局局長
王 巖 市財政局局長
袁宏志 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李之棟 市住建委主任
張 巖 市旅發委主任
李 勇 市環保局局長
沙 影 市人防辦主任
高佩亮 市綜合執法局局長
李曉輝 市林園局局長
吳東平 市規劃局局長
賈 鵬 市消防支隊支隊長
劉洪濤 中油遼河油田公司規劃計劃處副處長
孫 雨 盤山縣縣長
楊壯力 雙臺子區區長
陳寶庫 興隆臺區區長
陳林松 大洼區區長
葛立軍 遼東灣新區管委會主任
馬曉春 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主任
二、主要職責
盤錦市城鄉規劃委員會是盤錦市人民政府設立的城鄉規劃管理議事機構,負責審議全市規劃和規劃管理中的重要事項,其審議結果作為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決策的依據。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等相關規劃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城鄉規劃方面的重大戰略決策和工作部署;
2.審議城鄉發展戰略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港口總體規劃;
3.協調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以及涉及空間布局的專項、專業規劃與城鄉規劃的銜接;統籌協調城市“多規合一”工作過程中的重要事項;
4.審議年度城鄉規劃編制計劃、年度土地收儲及出讓計劃、年度城市建設計劃;
5.審議盤山縣城市總體規劃和縣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
6.審議市政府確定的重點園區總體規劃;
7.審議雙臺子區、大洼區、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所轄鎮的總體規劃;
8.審議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國家級和省級風景名勝區規劃、歷史文化保護區規劃;
9.審議中心城區和市政府確定的重點園區及雙臺子區、大洼區、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所轄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城市設計;
10.審議建設項目的選址、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建筑設計方案;
11.審議市域內城市對外出入口、主要道路、河湖水系水庫等重要區域建設項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建筑設計方案;
12.審議關于城鄉規劃等方面的地方性技術規定、技術標準及管理辦法;
13.審議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案件的處置方案;
14.審議城鄉規劃、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15.履行市政府授予的其它職責。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