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7〕49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盤錦市房屋征收遺留問題處理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7-04-10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7〕49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盤錦市房屋征收遺留問題處理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相關部門、直屬機構:
為切實處置好我市房地產開發和房屋征收歷史遺留問題,通過行政方式化解更多矛盾,市政府決定成立盤錦市房屋征收遺留問題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及職責劃分如下:
一、組成人員
組 長:白 光 副市長
副組長:張志堅 市政府副秘書長
李之棟 市住建委主任
楊壯力 市綜合執法局局長
成 員:劉可佳 市財政局副局長
甘永忠 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李長磊 市住建委副主任
范 雄 市法制辦副主任
毛永軍 市綜合執法局副局長
張 琳 市信訪局副局長
張振利 市規劃局副局長
陳智永 市國有土地儲備中心副主任
關春輝 市法院副院長
王 琦 市建投公司副總經理
肖 焰 興隆臺區副區長
高廣坤 大洼區副區長
二、主要職責及責任劃分
(一)主要職責
協調涉及縣區和部門解決相關遺留問題;審核超出政策規定訴求遺留問題解決方案;審核涉法案件調解意見。
(二)責任劃分
遺留問題實行責任單位負責制:原操作主體單位明確的,以原主體單位作為責任單位;市政府確定調整責任單位的,以調整后的單位作為責任單位;主體單位不明確的,由領導小組根據案件性質確定責任單位。責任單位負責遺留問題的推進工作,工作責任要落實到人,工作過程要形成工作日志,工作結果要形成卷宗。
三、工作機構
領導小組的協調調度工作由市政府副秘書長張志堅負責,并負責領導小組會議議題確定和議定事項督促落實。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綜合執法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楊壯力(兼)。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