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7〕93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遼政發〔2017〕26號文件取消及調整行政職權事項承接結果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7-08-07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7〕93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遼政發〔2017〕26號文件取消及調整行政職權事項承接結果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按照《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一批行政職權事項的決定》(遼政發〔2017〕26號)有關要求,市政府對省政府取消、調整的行政職權事項進行了承接落實,其中:取消行政職權86項,調整行政職權68項(實行市縣屬地化管理為主49項、承接省政府下放7項、調整至省級行使12項)。
各縣區、各部門要做好取消、調整行政職權事項的銜接落實工作。對取消的行政職權,不得再以任何方式繼續行使,同時要制定有效措施,加強監管;對承接省政府下放的行政職權,相關部門要認真做好銜接工作,加強對基層的指導培訓和技術支持,確保承接落實到位,并優化辦事流程,及時公開辦理流程圖和辦事指南,確保權力運行簡潔高效。
附件:1.對照遼政發〔2017〕26號文件取消的行政職權事項目錄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8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