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7〕144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7-12-31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7〕144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七屆第76次常務會議討論研究同意,現將《盤錦市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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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錦市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39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遼寧省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辦發〔2017〕88號)精神,加快政務信息系統整合,消除信息孤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國家和遼寧省關于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的總體部署和工作要求,圍繞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務的改革需要,以建設“大平臺”、融通“大數據”、構建“大系統”為抓手,深入推進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從全局上和根本上解決政務信息化建設的“各自為政、條塊分割、煙囪林立、信息孤島”問題,為群眾辦事增便利、為政府運轉降成本、為社會治理添助力、為企業發展創條件。
(一)工作原則
1.集約高效。最大程度整合現有全市政務信息系統,可以從市大數據中心獲取的資源,不再重復采購建設;可以集中安全運行和共享的,不再分散運行和獨立使用。
2.統籌規劃。根據全市政務信息系統資源情況,加強頂層設計,促進工程規劃、標準規范、備案管理、審計監督、評價體系等五方面統一。
3.有序推進。圍繞整合共享目標所確定的工作任務,按照邏輯關系層次和時間節點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組織、有序推進。
(二)工作目標
利用2017、2018兩年時間,建設“大平臺”、融通“大數據”、構建“大系統”,形成設施集約統一、資源高度共享、業務有機協同的發展格局,政務信息化的統籌能力顯著增強,應用成效明顯提升,構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的公共服務新體系,打造精準治理、多方協作的社會治理新模式。
——“大平臺”:依托市大數據中心IDC機房和云平臺(已完成建設),使市政府各部門政務信息系統在平臺上集中運行,實現硬件設備共享共用,避免各自為政、重復投資、重復建設。2017年12月底前,市政府各部門可云化的政務信息系統遷移至市大數據中心云平臺;全力實現市平臺與省平臺的對接。鼓勵各縣區、經濟區充分利用市大數據中心云平臺,建設本地區的電子政務系統。
——“大數據”:建設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搭建各政務信息系統間的橋梁,實現各類政務信息的集中共享、按需交換,消除孤島。2017年12月底前,在摸清數據底數的基礎上,推動全市各部門政務信息系統接入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初步實現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的數據共享交換。
——“大系統”:對各政務信息系統按照工作關聯進行業務重組和流程再造,將各自獨立的政務信息系統整合成縱向聯通、橫向聯動,真實反映業務協同要求的“政務服務平臺”。建設“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市智慧城市運行管理系統等,有效整合公共服務資源,進一步提高服務水平;建設市政府公共業務應用平臺,滿足市政府各部門共性業務應用使用需求;整合各縣區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門的辦公系統,構建統一的市政務協同辦公平臺,滿足政府工作運轉需要;將部門內部分散、獨立的政務信息系統整合為互聯互通、業務協同、信息共享的綜合平臺。
納入整合共享范疇的政務信息系統包括:由政府投資建設、政府與社會企業聯合建設、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或需要政府資金運行維護的,用于支撐政府業務應用的各類信息系統。
二、建設集約化大平臺
(一)構建全市統一的政務云平臺體系
1.市大數據中心。市大數據中心政務云平臺已投入運行,具備市政府各部門政務信息系統遷移條件。市政府各部門要統一利用市大數據中心IDC機房、網絡、計算、存儲、安全等資源開展政務信息系統建設,對市大數據中心可提供的資源,不再重復建設,原則上各縣區不再單獨建設數據中心。2017年底前,全力實現與省電子政務云平臺的相互對接。(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
2.容災備份中心。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建設政務信息系統同城備份中心。依托省政府數據中心建設異地數據災備中心。(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
?。ǘ┱招畔⑾到y遷移至市大數據中心集中運行
1.政務信息系統遷移及“僵尸”系統清理。對非涉密信息系統,遷移至市大數據中心云平臺,實現計算、存儲等各類資源的統籌利用、動態調配。云平臺無法滿足的,可將相應硬件設備物理遷移至市大數據中心IDC機房。對涉密信息系統,按照市委機要局機要網建設的統一部署進行遷移整合。2017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部門政務信息系統遷移工作。2018年3月底前,完成各部門政務信息系統功能驗證工作,并建立政務信息系統檔案庫,對每個政務信息系統的名稱、功能描述、使用范圍、資源使用情況等要件信息進行概述;對系統使用與實際業務流程長期脫節、功能可被其他系統替代、所占用資源長期處于空閑狀態、運行維護停止更新服務,以及使用范圍小、頻度低的“僵尸”信息系統進行清理下線。(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市委機要局;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
2.遷移后的工作分工。市政府各部門的政務信息系統遷移后,按照“誰建設、誰負責”的原則,繼續負責系統的應用運維、軟件的安全運維。市運管中心負責對市大數據中心IDC機房、網絡、云平臺及遷移后的硬件設備等基礎設施進行統一運行維護和安全防護。市運管中心統一提供政務信息系統的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服務。(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
三、融通政務大數據
(一)開展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的編制工作
1.政務信息資源的調查。2018年2月底前,市政府各部門對政務信息系統的功能菜單逐級梳理、逐項操作,全面理清系統中的業務事項及可產生的政務信息資源,確定政務信息資源的名稱、分類、內容描述、提供科室(所屬單位等)、格式、更新周期、發布日期、共享類型(無條件共享、有條件共享、不予共享)、共享方式(信息查詢、批量下載、系統對接等)、開放屬性、用途(作為行政依據、工作參考,用于數據校核、業務協同等)等內容,其中,對不予共享的政務信息資源,必須有法律、法規或國家、省相關政策作為依據;對有條件共享的政務信息資源,要明確政務信息資源的共享范圍和共享條件。(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
2.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的生成及維護。2018年2月底前,由市綜合執法局牽頭,從市政府各部門抽調人員成立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編制工作組,對政務信息資源的調查結果進行分析、整理,形成市級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并將其作為部門間信息資源共享的依據。市運管中心制定政務信息資源目錄更新維護流程,并將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納入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動態管理,市政府各部門對政務信息系統上線、升級等造成的政務信息資源變化,要按照流程及時對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進行更新。(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
?。ǘ┘涌鞓嫿〝祿蚕斫粨Q體系
1.推進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建設。目前已完成市級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建設。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市直部門政務信息系統接入數據共享交換平臺任務,并完成市政務信息資源服務門戶網站建設工作,通過門戶網站統一受理市政府各部門數據交換申請,并對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的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及政務信息資源的共享交換情況進行集中展現。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第一批次接入省級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
2.構建政務信息數據庫。市政府各部門按照法定職責,遵循“一數一源”的原則采集信息,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重復采集可以通過共享方式獲取的信息。2017年12月底前,依托市級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完成人口、法人、自然資源與空間地理、社會信用、宏觀經濟等基礎數據庫建設,實現相關政務信息資源的統籌管理、集中共享。2018年12月底前,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同一主題領域,整合多部門信息,形成包括公共資源交易、投資、價格、自然人(公安、社保、民政、教育等業務數據)、法人(業務數據)、自然資源與空間地理(國土、規劃等業務數據)、能源(電力等)、交通、旅游等信息的主題信息數據庫。(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
3.建立健全數據共享交換機制。在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基礎上,通過政務信息資源服務門戶網站統一為市政府各部門提供數據共享交換服務。對無條件共享類政務信息資源,市政府各部門通過政務信息資源服務門戶網站自行獲取。對有條件共享類政務信息資源,按照政務信息資源目錄中確定的共享范圍和共享條件,在指定部門或政務信息系統間進行交換;未納入共享范圍,但因履行職責確需使用相關政務信息資源的部門,可通過政務信息資源服務門戶網站向數據提供部門提出申請,提供部門應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使用部門按答復意見使用共享信息;對不予共享的,信息資源所屬部門應說明理由。(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
(三)推進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和政務信息利用
1.建設公共數據開放平臺。依托市電子政務外網,在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和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基礎上,構建公共數據開放平臺及網站,編制公共信息資源開放目錄,逐步向社會開放政府部門和公共企事業單位的原始性、可機器讀取、可供社會化再利用的數據。(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
2.建設動態市情數據庫。根據市政府決策需要,整合相關基礎信息資源、主題信息資源及部門業務信息資源,利用各類專業系統和智能分析模型,開展統計分析、預測預警和評估研判,為市政府決策提供全面準確便捷的信息服務。(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市政府相關部門)
?。ㄋ模┱暇W絡資源,消除數據交換物理障礙
1.強化電子政務外網建設。在市電子政務外網與各縣區電子政務外網實現互聯互通,市直部門電子政務外網實現全覆蓋的基礎上,2018年3月底前,實現縣(區)直屬部門電子政務外網全覆蓋。2018年6月底前,實現市、縣(區)、鎮(街道)三級政府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電子政務外網全覆蓋。進一步提高電子政務外網安全性、可靠性、穩定性,滿足業務量大、實時性高的網絡應用需求。(牽頭單位:市政府辦;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2.推進電子政務內網建設。市政府各部門要加快推進本部門電子政務內網建設,通過網絡安全保密測評審批后接入市級網絡結點,暫未通過網絡安全保密測評審批的部門,可先以終端方式接入,但不得處理國家秘密信息。(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市委機要局;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
3.整合專網專線。2017年12月底前,市政府各部門自行租用的互聯網專線全部取消,統一使用電子政務外網訪問互聯網,市財政不再安排部門互聯網專線租賃費。2018年6月底前,符合整合條件的業務專網全部整合至電子政務外網,市財政不再安排相關網絡的租賃費用。金稅、金關、金財、金審、金盾、金宏、金保、金土、金農、金水、金質、金安、金信等國家統一規劃建設的業務專網,按國家部署進行整合。根據市電子政務內網建設的統一部署,按照網絡安全標準和有關要求,市政府各部門涉密網絡逐步向政務內網遷移整合和融合互聯。(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市財政局、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市政府相關部門)
四、構建業務協同大系統
(一)推進政務信息系統建設
全面梳理市政府各部門尚未建設政務信息系統的業務事項,明確事項名稱、類型及業務應用需求等,編制市政府部門待建信息系統清單。對共性業務應用需求,依托市大數據中心云平臺資源,市運管中心負責搭建市政府公共業務應用平臺,統一開發建設。對可利用已有政務信息系統運行或適當升級改造后可滿足需求的業務事項,不再新建政務信息系統。(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
?。ǘ┨岣邩I務協同水平
1.推進綜合性政務信息系統建設。2017年12月底前,已建(或在建)協同辦公系統的市政府部門及各縣區政府要與市政府協同辦公系統進行對接,未建辦公系統的市政府部門及各縣區政府要統一使用市政府協同辦公系統開展日常工作,不再獨立建設;市政府各部門網站要全部整合至市政府網站群平臺,不再單獨建設運行,實現統一運行維護、統一安全防護、統一內容管理平臺;市政府辦公室組織建設全市統一的政府門戶網站手機客戶端,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及市政府各部門網站的內容信息在手機客戶端上集中展現,實現與網站內容同步更新。(牽頭單位:市政府辦;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2.推進部門內部及跨部門協同應用建設。2018年6月底前,市政府各部門原則上將分散、獨立的政務信息系統整合為一個互聯互通、業務協同、信息共享的綜合系統,對以科室名義存在的獨立政務信息系統原則上必須整合。推進城市管理、應急指揮、信用管理、社會保障、勞動就業、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環境保護、治安維穩、大通關、證照申領檢驗等協同應用建設。(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市政府相關部門)
3.推進投資項目審批業務協同。2018年6月底前,依托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整合與投資項目相關的系統,健全投資項目并聯審批協同制度,實現投資項目審批中環境評估、土地規劃等業務協同辦理。(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單位:市政府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三)整合政務服務資源
1.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建設。2018年1月底前,市縣級編辦要組織完成本級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及辦事指南的編制工作,實現全市范圍內同一政務服務事項的名稱、類型、設定依據、編碼及辦事指南申請材料“五統一”。2018年3月底前,初步建成市“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以市政府門戶網站“網上辦事”頻道為互聯網政務服務門戶,集中公開全市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及辦事指南,實現對市本級政務服務目錄及辦事指南的動態管理,并與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審批系統及各縣區政務服務大廳已建審批系統對接。(牽頭單位:市政府辦;責任單位:市編委辦、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等相關部門)
2.推進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在整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土地使用權、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平臺的基礎上,推進交易全過程電子化,實現公共資源網上交易,全流程公開透明和資源共享。2018年9月底前,完成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與市“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對接互聯。(牽頭單位:市公管辦;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市綜合執法局)
五、優化調整政務信息化運行保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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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政務信息化規劃,承擔本部門政務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等工作;市政府辦負責政務外網的建設和維護;市運管中心統一組織力量為各部門提供機房、網絡、設備、終端及政務信息系統的技術服務保障工作,負責各部門新建系統開發審核。各部門通過與市運管中心簽署技術服務委托協議的方式,明確服務內容、質量要求、責任分工及工作邊界。(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市政府相關部門)
?。ǘ﹥灮招畔⒒ㄔO模式
推動政務信息化建設投資、運維和項目建設模式改革,鼓勵推廣云計算、大數據等新技術新模式的應用與服務,提升集約化建設水平。2017年12月底前,制定電子政務服務采購管理相關辦法,完善政府購買信息系統、數據中心、數據資源等信息化服務的相關政策。2018年6月底前,完成大數據公司組建工作,并開展業務,開辟多元化智慧城市建設資金渠道。(牽頭單位:市公管辦、市綜合執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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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投資審批和運維經費審批的跨部門聯動機制。按照《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子政務建設項目管理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盤政辦發〔2016〕95號)有關規定,由市運管中心組織專家對項目功能、使用范圍、投資額度、運維費用、經費渠道、數據資源等情況進行評審,并出具評審意見,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將政務信息化項目的資源需求清單和數據共享交換清單(包括可共享數據和需要獲取的數據)作為項目建設投資和運維經費審批的要件。由市智慧城市建設與大數據應用開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專家對兩個清單進行評估確認,評估結果作為市政府相關部門審批的依據。對不符合集約化建設和數據共享交換要求的項目不予審批,不予撥付運維經費。(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市政府相關部門)
?。ㄋ模﹥灮瘜徲嫳O督機制
2018年6月底前,通過電子政務項目審計,掌握市政府各部門政務信息系統數量、名稱、功能、使用范圍、使用頻度、審批部門、審批時間、經費來源等信息。審計機關要依法履行職責,加強對政務信息系統的審計,保障專項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推動完善相關政策制度,審計結果及時報市政府。探索創新政務信息系統審計的方式方法。(牽頭單位:市審計局;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
(五)設備資產調配
1.劃轉設備資產。市政府各部門對機房的設施、設備及系統軟件等資產進行全面核查,確定資產清單。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后,市政府各部門會同市運管中心提出資產處置意見,報市財政局履行處置程序,按照市財政局意見,由市運管中心與市政府各部門進行移交劃轉、報損報廢處置并調整資產賬目。(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
2.機房騰退。政務信息系統遷移后,市政府各部門原則上不再設置機房。對需保留網絡接入設備及局域網政務信息系統,以及有保密、安全等管理要求的,經市智慧城市建設與大數據應用開發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后,可保留一個獨立機房,且不超過20平方米。(牽頭單位: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推進組,強化對市政府各部門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的統一規劃、指導、推進、協調和監督。市政府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同時安排專門力量具體負責。
?。ǘ┘涌焱七M落實。市政府各部門要從戰略全局出發,充分認識推進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的現實意義和深遠影響,結合部門實際,抓緊制定推進落實的時間表和路線圖,精心組織實施。市政府督查室負責對本方案的落實工作進行統籌協調、跟蹤了解、督促檢查,及時通報進展情況,確保工作目標順利實現。
?。ㄈ娀^程指導。根據整合共享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出臺配套文件,指導整合共享工作科學、有序開展。建立智慧城市建設及大數據應用開發專家庫,為整合共享工作提供決策咨詢。
?。ㄋ模┘訌娊涃M保障。市大數據中心IDC機房及云平臺、電子政務內外網、政務服務平臺、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公共業務應用平臺、動態市情數據庫、市政府協同辦公系統、全市政府門戶網站手機客戶端、市政府網站群等公共基礎平臺的建設資金將納入政府固定資產投資,相關運行工作經費納入部門預算,由市財政統籌安排。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遷移整合的政務信息系統,涉及的遷移費用可根據遷移整體情況,在2018年預算中適當安排。
(五)加強安全保障。強化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網絡安全管理,推進政務信息資源共享風險評估工作。加強政務信息資源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凡涉及國家秘密的,要遵守有關保密法律、法規和規定。加強統一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安全防護,切實保障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的數據安全。
各縣區、經濟區要參照本方案,結合實際情況,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盤錦市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任務分工清單
附件
盤錦市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任務分工清單
一、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的工作任務
序號 |
任務事項 |
工作要求 |
完成時限 |
1 |
政務信息系統遷移 |
完成各部門政務信息系統遷移及功能驗證工作,將遷移政務信息系統的名稱、功能描述、使用范圍、資源使用情況等要件信息同步提交市智慧城市建設與大數據應用開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2018年3月31日前 |
2 |
政務信息系統整合 |
原則上將分散、獨立的政務信息系統整合為一個互聯互通、業務協同、信息共享的綜合平臺,對以科室名義存在的獨立政務信息系統原則上必須整合。 |
2018年6月31前 |
3 |
新建政務信息系統 |
統一利用市大數據中心的機房、網絡、計算、存儲、安全等資源開展政務信息系統建設,對市大數據中心可提供的資源,不再重復建設。 |
長期推進 |
4 |
梳理政務信息資源 |
對政務信息系統的功能菜單逐級梳理、逐項操作,全面理清系統中的業務事項及可產生的政務信息資源,確定政務信息資源的名稱、分類、內容描述、提供處室(所屬單位等)、格式、更新周期、發布日期、共享類型(無條件共享、有條件共享、不予共享)、共享方式(信息查詢、批量下載、系統對接等)、開放屬性。使用用途(作為行政依據、工作參考,用于數據校核、業務協同等)等內容,其中,對不予共享的政務信息資源,必須有法律,法規或國家,我省的相關政策作為依據;對有條件共享的政務信息資源,要明確政務信息資源的共享范圍和共享條件。 |
2018年2月28日前 |
5 |
取消互聯網專線 |
市政府各部門自行租用的互聯網專線全部取消,統一使用電子政務外網訪問互聯網。 |
2017年12月31日前 |
6 |
推進電子政務內網建設 |
加快推進部門電子政務內網建設,通過網絡安全保密測評審批后接入市級網絡節點,跨地區市直部門統一接入所在地網絡結點,暫未通過網絡安全保密測評審批的部門,可先以終端方式接入。 |
2018年12月31日前 |
7 |
推進綜合性政務信息系統建設 |
已建(或在建)協同辦公系統的市政府部門要與市政府協同辦公系統進行對接,未建的要統一使用市政府協同辦公系統開展日常工作,不再單獨建設。 |
2017年12月31日前 |
市政府各部門網站要全部整合至市政府網站群平臺,不在單獨建設運行,實現統一運行維護、統一安全防護、統一內容管理平臺。 |
2017年12月31日前 |
||
8 |
推進跨部門協同應用建設 |
推進城市管理、應急指揮、信用管理、社會保障、勞動就業、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環境保護、治安維穩、大通關、證照申領檢驗等協同應用建設 |
2018年6月30日 |
二、市政府相關部門落實的工作任務
單位序號 |
牽頭單位 |
任務事項 |
工作要求 |
完成時限 |
1 |
市編委辦 |
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建設 |
市縣級編辦組織完成本級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及辦事指南的編制工作,實現全市范圍內同一政務服務事項的名稱、類型、設定依據、編碼及辦事指南申請材料“五統一”。 |
2018年1月31日前 |
2 |
市政府辦 |
推進綜合性政務信息系統建設 |
市政府辦公室組織建設全市統一的政府門戶網站手機客戶端,各縣區、經濟區及市政府各部門網站的內容信息在手機客戶端上集中展現,實現與網站內容同步更新。 |
2017年12月31日前 |
強化電子信息政務 外網建設 |
實現縣(區)直屬部門電子政務外網全覆蓋。 |
2018年3月31日前 |
||
實現市、縣(區)、鄉(鎮、街道)三級政府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電子政務外網全覆蓋,加強政務外網向鄉鎮、街道延伸。 |
實現市、縣(區)、鄉(鎮、街道)三級政府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電子政務外網全覆蓋,加強政務外網向鄉鎮、街道延伸。 |
2018年6月30日前 |
||
建設“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 |
初步建成市“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以市政府門戶網站“網上辦事”頻道為互聯網政務服務門戶,集中公開全市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及辦事指南,實現對市本級政務服務目錄及辦事指南的動態管理,并與市行政審批局審批系統及各縣區政務服務大廳已建審批系統對接。 |
2018年3月31日前 |
2 |
市政府辦 |
整合業務專網 |
組織符合整合條件的業務專網全部整合至電子政務外網,市財政不再安排相關網絡的租賃費用。金稅、金關、金財、金審、金盾、金宏、金保、金土、金農、金水、金質、金安、金信等國家統一規劃建設的業務專網,按照國家部署進行整合。 |
2018年6月30日前 |
推進公共數據開放 |
組織編制公共信息資源開放目錄,逐步向社會開放政府部門和公共企事業單位的原始性、可機器讀取、可供社會化再利用的數據。 |
長期推進 |
||
3 |
市綜合執法局 |
市級大數據中心建設 |
推動市級數據中心建設,構建全市統一的電子政務云平臺體系。 |
2017年12月31日前 |
容災備份中心建設 |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建設政務信息系統的同城備份中心。依托省政府數據中心建設異地數據災備中心。 |
根據省政府實際工作情況開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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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測評 |
為在市大數據中心運行的政務信息系統,統一提供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服務。 |
長期推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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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政務信息系統遷移 |
組織各部門將政務信息系統遷移至市大數據中心云平臺。 |
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首批系統遷移工作,2017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系統遷移工作。2018年3月31日前全面完成系統遷移及功能驗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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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建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編制工作組 |
抽調人員成立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編制工作組。 |
2018年2月28日前 |
3 |
市綜合執法局 |
建設動態市情數據庫 |
根據市政府決策需要,整合相關基礎信息資源、主體信息資源及部門業務信息資源,應用各類專業系統和智能分析模型,開展統計分析,預測預警和評估研判,為市政府決策提供全面準確辨別的信息服務。 |
長期推進 |
推進電子政務內網建設 |
市政府各部門要加快推進本部門電子政務內網建設,通過網絡安全保密測評審批后接入市級網絡結點。 |
長期推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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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涉密業務專網 |
根據市電子政務內網建設的統一部署,按照網絡安全標準和有關要求,組織市政府在各部門涉密網絡逐步向政務內網遷移整合和融合互聯。 |
2018年6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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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審批備案制度 |
研究建立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投資審批和運維經費審批的跨部門聯動機制。 |
長期推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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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的生成及維護 |
組織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編制工作組成員單位,對政務信息資源的調查結果進行分析、整理,形成市級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并將其作為部門間信息資源共享的依據。 |
2018年2月28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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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制定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的更新維護流程。 |
長期推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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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數據共享交換機制 |
在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基礎上,通過政務信息共享網站統一為市政府各部門提供數據共享交換服務。 |
2018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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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建運營公司 |
完成大數據公司組建工作,并開展業務推進解決全市智慧城市建設及運營資金問題。 |
2018年6月30日前 |
3 |
市綜合執法局 |
建設數據共享交換平臺 |
組織建設市級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及政務信息資源服務門戶網站。通過網站,統一受理。 |
2017年12月31日前 |
制定數據共享交換標準規范 |
研究制定數據編碼規則、存儲表示標準及接口規范等數據共享交換的標準規范。 |
2017年8月31日前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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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基礎數據庫 |
依托市級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完成建設人口、法人、自然資源與空間地理、社會信用、宏觀經濟等基礎數據庫,實現相關政務數據資源的統籌管理,集中共享。 |
2017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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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主題業務數據庫 |
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同一主題領域,整合多部門信息,形成包括公共資源交易、投資、價格、自然人(公安、社保、民政、教育等業務數據)、法人(業務數據)、自然資源與空間地理(國土、規劃等業務數據)、能源(電力等)、交通、旅游等信息的主題信息數據庫。 |
2018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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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公共業務應用平臺 |
全面梳理市政府各部門尚未建設政務信息系統的業務事項,明確事項名稱、類型及業務應用需求等,編制市政府部門待建信息系統清單。 |
長期推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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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財政局 |
整合互聯網專線 |
不再安排互聯網專線租賃費。 |
2017年12月31日前 |
劃轉設備資產 |
市政府各部門對機房的設施、設備及系統軟件等資產進行全面核查,確定資產清單。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后,市政府各部門會同市運管中心提出資產處置意見,報市財政局履行處置程序,按照市財政局批復意見,由市運管中心與市政府各部門進行移交劃轉、報損報廢處置并調整資產賬目。 |
長期推進 |
5 |
市審計局 |
優化審計監督機制 |
通過政務信息系統審計,掌握市政府各部門政務信息系統數量、名稱、功能、使用范圍、使用頻度、審批部門、審批時間、經費來源等信息。 |
2018年6月30日前 |
加強對政務信息系統的審計保障專項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推動完善相關政策制度,審計結果及時報省政府。 |
長期推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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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
機房騰退 |
政務信息系統遷移后,市政府各部門原則上不再設置機房。對需保留網絡接入設備及局域網政務信息系統,以及有保密、安全等管理要求的經市智慧城市建設與大數據應用開發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后,可保留一個獨立機房,并不超過20平方米。 |
長期推進 |
7 |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
推進投資項目審批業務協同 |
依托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整合與投資項目相關的系統,健全投資項目并聯審批協同制度,實現投資項目審批中環境評估,土地規劃等業務協同辦理。 |
2018年6月30日前 |
8 |
市公管辦 |
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 |
完成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與市“互聯網+政服務”平臺對接互聯。 |
2018年9月30日前 |
制定電子政務服務采購管理相關辦法 |
制定電子政務服務采購管理相關辦法,完善政府購買信息系統、數據中心、數據資源等信息化服務的相關政策。 |
2017年12月31日前 |
三、各縣區、經濟區負責落實的工作任務
序號 |
任務事項 |
工作要求 |
完成時限 |
1 |
推進市、縣協同辦公系統的互聯互通 |
已建(或在建)協同辦公系統的縣區、經濟區,要與市政府協同辦公系統進行對接,未建的要統一使用市政府協同辦公室系統開展日常工作,不再獨立建設。 |
2017年12月31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