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此文件已失效)盤政辦發〔2018〕39號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8-07-18 | |
主 題 詞: |
(此文件已失效)盤政辦發〔2018〕39號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八屆第6次常務會議討論研究同意,現將《盤錦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7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盤錦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財政部民政部關于印發〈中央財政支持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7〕2號)、《民政部財政部關于做好第一批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民發〔2017〕54號)、《民政部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績效考核辦法〉的通知》(民發〔2017〕55號)、《民政部財政部關于開展第二批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民函〔2017〕230號)要求,為推進我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老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導,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全民行動的老齡工作方針,引領和帶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長效發展,滿足廣大老年人居家或就近養老的愿望和需求,使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學、老有所教、老有所為、老有所樂,提高全市老年人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則
以居家養老為基礎,以社區養老為依托,堅持深化改革,注重統籌發展,充分發揮政府保障基本的主導作用、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社會力量的主體作用和信息化的支撐作用,大力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努力使養老服務業成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
(一)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強化政府在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的責任,履行政策引導、標準制定、行業監管、兜底保障等方面職責;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激發社會活力,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
(二)堅持補短板,調結構。圍繞老年人實際需求,突出改革目標和問題導向,補齊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短板,將養老資源向居家和社區傾斜,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傾斜,凸顯居家和社區養老在養老服務體系中的基礎性地位。
(三)堅持突出重點,壓茬推進。在居家養老服務中,以上門服務困難老人為重點;在社區養老服務中,以運營機制改革為重點;重點推進智慧養老、醫養融合、養老服務標準化、人才培養等工作。選擇一批社區(村)、街道(鎮)為先行區,探索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新形式、運營新方式、工作新模式,以典型帶動全市。
三、主要目標
通過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突出問題導向,探索解決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中的瓶頸問題,形成可復制、可推廣、可持續的經驗。到2020年,建成覆蓋城鄉、依托信息化、功能完善、運營順暢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體系。
(一)100%城市社區建成符合標準的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每萬名居民不低于200平方米。100%鎮和60%行政村建成符合標準的互助幸福院,每個面積不低于100平方米。城鄉社區養老設施面積與當地老齡化率相適應。
(二)市級居家養老智慧服務平臺技術發展成熟,覆蓋全市城鄉,實現“互聯網+養老服務”。
(三)城鄉社區養老設施全部實現順暢運營,其中20個城市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通過政府補貼,引入民間資本運營或社會組織實現公建民營;20個農村互助幸福院通過政府補貼,由村委會組織或委托運營。
(四)由中央財政試點補助資金資助的新增、獨立建設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40%以上交由社會力量或群眾自治組織運營。
(五)通過配備文化設施設備和社工專業人員,滿足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給予老年人精神慰藉。
(六)運用市場化手段推動社會力量成立養老產業集團,培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產業集群,避免養老服務資源碎片化。
(七)總結推廣一批典型經驗和先進做法,建立可持續、可復制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政策體系和標準化體系,扶持發展一批服務能力強、競爭力強、經濟社會效益顯著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機構。
四、2018年重點項目
(一)建立特殊和困難老年人基本服務制度
1.開展特殊和困難老年人篩查工作并建立數據庫。以各縣區、經濟區為主體,開展失能的特困、低保、低保邊緣、計劃生育特殊困難老年人和其他失能的低收入空巢、留守等困難老年人篩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老年人口生活狀況、健康狀況、居住環境等基本情況和養老服務需求,并在市級居家養老服務智慧平臺建立數據庫,實現資源統籌,促進養老供給側與需求側有效結合,為制定老年人分類保障和分層服務等相關政策措施,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精準服務提供依據。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市衛計委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8年9月
2.建立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度。以助餐、助浴、助潔、助急、助醫、護理等“五助一護”居家養老服務為主要內容,結合區域特點和實際消費能力,制定盤錦市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清單,明確政府保障、補助對象及服務項目,制定特殊和困難家庭老人專門服務目錄。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8年9月
3.對特殊和困難老人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以非現金形式,對全市符合條件的失能經濟困難家庭老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老人等提供居家養老服務補貼。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確定居家養老服務商。老年人通過居(村)委會申請居家養老服務,由縣區(經濟區)、街道(鎮)兩級民政部門審批并公示。社區(村)等基層公辦醫療機構對申請人的身體狀況按照《老年人能力評估》(MZ/T039—2013)進行評估。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衛計委、市公管辦
完成時限:2018年11月
(二)推動形成以社會力量為主體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多元供給格局
大力引進品牌化、連鎖化、專業化服務機構和群眾自治組織運營城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引入民間資本的,縣區(經濟區)民政部門要以正式合同形式合法取得,或以政府文件聲明形式擁有城鄉社區養老設施試點對象的土地、房屋、設施、設備3年以上使用權。
4.推進城市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運營改革。確定全市20個城市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為改革試點對象,其中盤山縣1個、雙臺子區3個、興隆臺區9個、大洼區5個、遼東灣新區2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引入民間資本或社會組織運營。日間照料中心運營商由各縣區、經濟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確定,以街道為單位與運營商簽訂運營合同并執行合同。日間照料中心按照規模200平方米以上、300平方米以上、500平方米以上分為社區級、街道級、縣區級。市財政部門予以一次性建設補貼和運營補貼;縣級財政配套予以運營補貼。街道級以上日間照料中心要求建有餐廳,主要由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中央廚房統一配送,并開展托老所服務。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食藥監局、市公管辦
完成時限:2018年11月
5.完善農村社區互助幸福院運營機制。確定全市20個農村互助幸福院為改革試點對象,其中盤山縣9個、雙臺子區1個、興隆臺區1個、大洼區7個、遼東灣新區1個、遼河口生態經濟區1個。通過政府補貼方式,由村委會組織或委托運營。互助幸福院按照規模100㎡以上、300㎡以上、500㎡以上分為村級、鎮級、縣區級。市財政部門予以一次性建設補貼和運營補貼;縣級財政配套予以運營補貼。互助幸福院要建有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廚房,鼓勵由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中央廚房統一配送,鎮級以上要開展托老所服務。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食藥監局、市公管辦
完成時限:2018年11月
6.推進公辦養老機構延伸服務。全市50%以上城鄉公辦養老機構要開展向居家和社區養老延伸服務,共安排10個,其中含市社會福利院;雙臺子區、興隆臺區、大洼區城市公辦福利院各1個;盤山縣農村敬老院3個,大洼區農村敬老院2個,遼東灣新區農村敬老院1個。上述養老機構享受街道級日間照料中心和鎮級幸福院試點對象補貼政策,其數量計入各縣區、經濟區運營改革任務指標。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公管辦
完成時限:2018年11月
7.探索滿足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納入試點的城鄉社區養老設施運營者,對于建設補貼的支配,要保障購置、配備精神文化設施設備需求,如設置和裝修老年閱覽室、老年書畫室、老年舞美室,購置老年書刊雜志、老年書畫舞美用品等。要定期開辦老年課堂,培訓新知識、新技能,并宣講精神生活正能量內容。要發揮老年人作用,積極促進老年人之間互幫互助,促進老年人參加社會組織的愛心活動,充分發揮老年人潛力,變“我要養老”為“我參與養老”。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完成時限:2018年12月
(三)探索和推廣智慧養老模式
8.建立全市統一的智慧養老信息管理服務平臺和管理服務中心。完善現有平臺,充實用戶功能,提高操作便捷性,充分發揮平臺連接政府、老年人、養老服務機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在現有平臺基礎上開發“12349”服務熱線功能,提供更簡便實用的服務定制和應急呼叫手段。推進社區老年人和經過審核的為老服務商家注冊工作。通過網絡在線方式和“12349”服務熱線將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等養老板塊納入平臺統一調配,豐富養老服務內容,提高養老服務質量,切實加大政府監管力度,促進全市養老產業可持續發展。
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由市民政局提供辦公用房,建立市智慧養老信息管理服務中心,運營智慧養老信息管理服務平臺和“12349”服務熱線。在服務中心內,配備相關設施設備和平臺服務人員,建立智慧養老服務指揮控制系統。為智慧養老信息管理服務中心適當安排運營經費。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工商局、市公管辦,各縣區政府、
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8年11月
(四)加強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9.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護理員培訓。確定培訓學校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護理員培訓,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予以補貼。培訓學校要優先向我市域內派遣學員就業,我市城鄉社區養老設施運營商、各養老機構要優先從上述培訓學校學員中招收護理員。市民政、教育、人社、商務、衛計等相關部門要加大對培訓質量的考核力度。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
配合單位: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務局、市衛計委、市公管辦,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8年11月
(五)持續推進居家和社區醫養融合
10.為居家老人提供健康管理和醫療服務。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老年人家庭建立簽約服務關系,為65歲(含)以上老年人提供持續的健康管理服務和醫療服務,建立居民健康檔案,提供健康教育及健康知識咨詢,定期開展免費上門健康體檢服務,健康管理率達到80%。為居家高齡、重病、失能、半失能老人,以及計劃生育特殊困難、行動不便或確有困難的老年人,提供有針對性的醫療服務。
牽頭單位:市衛計委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完成時限:2018年12月
11.推進社區日間照料中心醫養融合。推進社區養老服務機構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簽約,2018年簽約率達到50%,印發并實施《盤錦市探索在城區社區日間照料中心設置護理站的實施方案》。依托護理站為社區老人建立健康檔案,進行健康體檢,有效開展老年養生、保健、預防、護理、康復等服務。
納入試點的城鄉社區養老設施達到標準化,建立醫療室或護理站并取得醫療衛生機構備案,或由醫療機構提供配套醫療服務的,由市財政部門對運營方適當增加補貼。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市衛計委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完成時限:2018年12月
(六)持續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標準化建設
12.全面落實社區養老設施和服務各項標準。落實《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設施設備配置》(GB/T331692016)和《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服務基本要求》(GB/T331682016),結合我市養老服務標準化工作,全面建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質量標準體系和質量監管機制,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按照相關標準,對城鄉社區養老設施試點對象開展城鄉社區養老設施、安全、管理、服務標準化建設和整改,引入專業第三方組織進行評估,并與下一年扶持政策掛鉤。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質監局
完成時限:2018年12月
13.開展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和服務人員評級。評選星級社區養老綜合體和星級養老護理員,為養老服務市場有序運行奠定基礎,評級結果與獎補政策掛鉤。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人社局、市衛計委
完成時限:2018年12月
(七)保障服務場地供給
14.全面落實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套面積。落實《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盤政發〔2014〕20號)精神。由開發商落實新建居住小區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住宅配套建設,并向屬地政府指定部門交付養老服務設施;開發商未能提出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方案,未能開工建設養老服務設施,未能完成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未能向屬地政府指定部門交付養老服務設施的,市規劃、國土資源、住建等部門不予辦理居住小區開發相關的規劃、土地、開工、竣工驗收備案等手續。老舊小區由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切實履行屬地責任,負責解決。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委、市規劃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完成時限:2018年12月
(八)大力發展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
15.推進農村互助幸福院建設。推進農村社區養老設施建設,2018年農村互助幸福院覆蓋全市100%鎮和60%行政村。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委、市規劃局
完成時限:2018年11月
16.試點建立農村空巢、獨居、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訪制度。在互助幸福院完善運營機制對象屬地村,試點建立農村空巢、獨居、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訪制度。村委會安排責任人每月巡訪1次,發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無人照料的,及時與相關部門協調,責成贍(扶)養人提供日常照料,并對照料情況建立臺賬,跟蹤監測。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8年11月
(九)全面推進城鄉社區養老設施建設
17.打造和完善一批特色和重點城鄉社區養老設施。建設和完善盤山縣太平社區、雙臺子區雙河社區、興隆臺區鶴鄉社區和鶴鳴社區、大洼區昆侖社區和華僑村等特色和重點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和互助幸福院。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委、市規劃局
完成時限:2018年11月
18.建設一批縣區級社區養老設施。安排5個縣區級社區養老服務綜合體建設項目,其中雙臺子區2個、興隆臺區3個,每個建筑面積不小于1000平方米,內含縣區級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社區老年人醫療設施、社區小型嵌入式養老院等,對全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起到引領示范作用。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責任單位:雙臺子區政府、興隆臺區政府
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委、市規劃局
完成時限:2018年11月
19.建設一批街道(鎮)級社區養老設施。
(1)安排14個300平方米以上的街道級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新建項目或750平方米以上的改建項目,其中盤山縣1個、雙臺子區4個、興隆臺區5個、大洼區3個、遼東灣新區1個。
(2)安排10個300平方米以上的鎮級互助幸福院新建項目或700平方米以上的改建項目,其中盤山縣5個、雙臺子區1個、大洼區3個、遼河口生態經濟區1個。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委、市規劃局
完成時限:2018年11月
20.建設和完善一批社區(村)級城鄉社區養老設施。
(1)建設和完善105個城市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其中盤山縣10個、雙臺子區20個、興隆臺區40個、大洼區30個、遼東灣新區5個。
(2)建設和完善100個農村社區互助幸福院,其中盤山縣70個、大洼區20個、遼河口生態經濟區10個。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委、市規劃局
完成時限:2018年11月
五、2019年以后重點項目
2019年以后繼續推進“建立特殊和困難老年人基本服務制度”“推動形成以社會力量為主體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多元供給格局”(除建設補貼外)“探索和推廣智慧養老模式”“加強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持續推進居家和社區醫養融合”“持續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標準化建設”“保障服務場地供給”“大力發展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的重點項目。2019年以后的其他重點項目需結合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和上級要求另行確定。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
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委、市衛計委、市質監局、市食藥監局、市規劃局、市公管辦
完成時限:每年11月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領導小組,建立改革工作機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市民政局局長任副組長,市直相關部門和各縣區、經濟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盤錦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1),有效開展試點任務組織實施、跟蹤指導、績效考核等工作,全面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
(二)合理安排資金,建立資金保障機制。制定《盤錦市市級以上財政支持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補助資金管理細則》,對市級以上財政補助資金的管理提出具體措施。2018年7月底前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執行進度占到全部補助資金的50%以上。定期檢查中央財政資金支出情況和市、縣級配套資金落實情況。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要求,保證每年50%以上的市級福彩公益金用于養老事業,并重點投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
(三)項目化管理,強化考核機制。市政府將改革試點任務分解到各縣區、經濟區,按照項目法推進,列入市政府2018年—2020年民生工程進行考核。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考辦將對改革試點工作按照時間節點實時督辦。各縣區、經濟區要將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并將改革試點任務分解至各鎮、街道進行考核。
(四)納入發展規劃,完善政策措施。市政府將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重要議事日程,將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重點項目納入發展服務業重要工作范疇,制定和組織實施養老服務業發展專項規劃。不斷完善符合我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各項扶持政策,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優化養老服務業投資環境。
(五)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建立完善“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民政牽頭、部門聯動,縣區(經濟區)落實”的工作機制。民政部門要切實履行全面牽頭、監督管理、業務指導職責,各縣區、經濟區民政部門須安排1名以上專職(不得兼任其他工作)人員從事試點工作;發改部門要統籌安排養老服務業設施建設項目,將養老服務業設施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教育部門要配合推進養老服務人才培訓工作;公安部門要對城鄉社區養老設施履行日常消防管理職責,負責社區嵌入式養老機構消防審批和管理;財政部門要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切實保障改革試點工作專項經費;人社部門要負責養老服務人才培訓機構的資質管理,配合開展社區養老綜合體和養老護理員評級工作;國土資源、住建、規劃部門要負責落實新建小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套面積,配合推進城鄉社區養老設施建設工作;商務部門要配合推進養老護理員評級工作;衛計部門要負責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老年人篩查,推進醫養融合工作,配合開展養老護理員培訓及社區養老綜合體和養老護理員評級工作;質監部門要配合指導養老服務標準化工作和社區養老綜合體、養老護理員評級工作;食藥監部門要負責對居家和社區養老設施運營機構依法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并進行日常監督管理;采購監管部門要負責全程指導和監督各項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要切實履行屬地責任,將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所需配套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切實履行相關項目主體責任,著力推進各項改革工作,確保按時完成任務。市財政局、市民政局要加強對上級資助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嚴禁挪用和擠占。各級政府要加大對改革試點工作資金的審計和監察力度。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及時解決改革試點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落實相關優惠政策,形成分工協作、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
(六)媒體引導,形成氛圍。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加大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重要意義、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宣傳力度,積極引導社會輿論,調動廣大社會力量參與改革的積極性、主動性,爭取社會各界支持和幫助,堅定改革信心。
(七)總結經驗,及時推廣。各相關部門要抽調專門力量及時研究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市民政局要牽頭及時總結改革過程中好的經驗和做法,樹立典型、帶動全局,通過示范效應,即快又好的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工作。
附件:1.盤錦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盤錦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任務分解表
附件1
盤錦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賈洪琳 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賈 非 市政府副秘書長
張 巖 市民政局局長
成 員:于 淼 市發改委副主任
孫冬梅 市教育局副局長
李宏偉 市公安局副局長
賈興存 市民政局副局長
劉可佳 市財政局副局長
張士義 市人社局副局長
李長磊 市住建委副主任
馬延東 市商務局副局長
王立才 市衛計委副主任
藺海寧 市工商局副局長
楊慶利 市質監局副局長
秦 嶺 市食藥監局副局長
張振利 市規劃局副局長
隋國強 市公管辦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辦公室主任張巖(兼)。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報領導小組組長批準。
相關工作結束后,領導小組即時撤銷。
附件2
盤錦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任務分解表
序號 |
任務名稱 |
2018年任務分解(主要時間節點形象進度或 階段性量化指標) |
完成時限 |
牽頭單位 |
責任單位 |
配合單位 |
分管市領導 |
1 |
開展特殊和困難老年人篩查工作并建立數據庫 |
7月底前,以各縣區(經濟區)為主體,開展失能的特困、低保、低保邊緣、計劃生育特殊困難老年人和其他失能的低收入空巢、留守等困難老年人篩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老年人口生活狀況、健康狀況、居住環境等基本情況和養老服務需求。 |
2018年9月 |
市民政局 |
各縣區政府 |
|
潘元松 賈洪琳 |
2 |
建立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度 |
7月底前,以助餐、助浴、助潔、助急、助醫、護理等“五助一護”居家養老服務為主要內容,結合區域特點和實際消費能力,制定盤錦市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清單,明確政府保障、補助對象及服務項目。 |
市民政局 |
|
賈洪琳 |
||
序號 |
任務名稱 |
2018年任務分解(主要時間節點形象進度或 階段性量化指標) |
完成時限 |
牽頭單位 |
責任單位 |
配合單位 |
分管市領導 |
3 |
對特殊和困難老人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 |
10月底前,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確定居家養老服務商。 |
2018年11月 |
市民政局 |
各縣區政府 |
市財政局 |
賈洪琳 |
4 |
推進城市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運營改革 |
6月底前,確定城市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運營改革單位名單。 |
市財政局 |
||||
5 |
完善農村社區互助幸福院運營機制 |
6月底前,確定農村社區互助幸福院完善運營單位名單。 |
市財政局 |
||||
6 |
推進公辦養老機構延伸服務 |
6月底前,確定公辦養老機構延伸服務單位名單。 11月底前,公辦養老機構延伸服務單位開始提供延伸服務。 |
市財政局 市公管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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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任務名稱 |
2018年任務分解(主要時間節點形象進度或 階段性量化指標) |
完成時限 |
牽頭單位 |
責任單位 |
配合單位 |
分管市領導 |
7 |
探索滿足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
11月底前,納入試點的城鄉社區養老設施運營者,對于建設補貼的支配,要保障購置、配備精神文化設施設備需求,如設置和裝修老年閱覽室、老年書畫室、老年舞美室,購置老年書刊雜志、老年書畫舞美用品等。 |
2018年12月 |
市民政局 |
各縣區政府 |
市財政局 |
賈洪琳 |
8 |
建立全市統一的智慧養老信息管理服務平臺和管理服務中心 |
10月底前,完善現有平臺,充實用戶功能,提高操作便捷性,充分發揮平臺連接政府、老年人、養老服務機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在現有平臺基礎上開發“12349”服務熱線功能,提供更簡便實用的服務定制和應急呼叫手段。推進社區老年人和經過審核的為老服務商家注冊工作。 |
2018年11月 |
市民政局 |
市財政局 經濟區管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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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任務名稱 |
2018年任務分解(主要時間節點形象進度或 階段性量化指標) |
完成時限 |
牽頭單位 |
責任單位 |
配合單位 |
分管市領導 |
9 |
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護理員培訓 |
9月底前,確定培訓學校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護理員培訓,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予以補貼。 |
2018年11月 |
市民政局 |
市民政局 |
市教育局 經濟區管委會 |
賈洪琳 |
10 |
為居家老人提供健康管理和醫療服務 |
9月底前,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老年人家庭建立簽約服務關系,為65歲(含)以上老年人提供持續的健康管理服務和醫療服務,建立居民健康檔案,提供健康教育及健康知識咨詢,定期開展免費上門健康體檢服務,健康管理率達到80%。 12月底前,為居家高齡、重病、失能、半失能老人,以及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行動不便或確有困難的老年人,提供有針對性的醫療服務。 |
2018年12月 |
市衛計委 |
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
市民政局 市財政局 |
潘元松 |
11 |
推進社區日間照料中心醫養融合和標準化 |
6月底前,印發并實施《盤錦市探索在城區社區日間照料中心設置護理站的實施方案》。 |
市民政局 |
市財政局 |
潘元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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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任務名稱 |
2018年任務分解(主要時間節點形象進度或 階段性量化指標) |
完成時限 |
牽頭單位 |
責任單位 |
配合單位 |
分管市領導 |
12 |
全面落實社區養老設施和服務各項標準 |
11月底前,落實《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設施設備配置》(GB/T 33169 2016)和《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服務基本要求》(GB/T 33168 2016),按照相關標準,對城鄉社區養老設施試點對象開展城鄉社區養老設施、安全、管理、服務標準化建設和整改。 |
2018年12月 |
市民政局 |
各縣區政府 |
市財政局 |
賈洪琳 |
13 |
開展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和服務人員評級 |
11月底前,評選星級養老護理員。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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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全面落實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套面積 |
9月底前,由開發商落實新建居住小區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住宅配套建設,并向屬地政府指定部門交付養老服務設施;開發商未能提出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方案,未能開工建設養老服務設施,未能完成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未能向屬地政府指定部門交付養老服務設施的,市規劃、國土資源、住建等部門不予辦理居住小區開發相關的規劃、土地、開工、竣工驗收備案等手續。 12月底前,部分老舊小區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配套設施由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切實履行屬地責任,負責解決。 |
市民政局市國土 資源局 市住建委市規劃局 |
市財政局 |
王慶良 白 光 賈洪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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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任務名稱 |
2018年任務分解(主要時間節點形象進度或 階段性量化指標) |
完成時限 |
牽頭單位 |
責任單位 |
配合單位 |
分管市領導 |
15 |
推進農村互助幸福院建設 |
8月底前,確定農村互助幸福院建設名單。 |
2018年11月 |
市民政局 |
各縣區政府 |
市財政局 資源局 |
賈洪琳 |
16 |
試點建立農村空巢、獨居、留守老年人的定期巡訪制度 |
10月底前,在互助幸福院完善運營對象屬地村,試點建立農村空巢、獨居、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訪制度。村委會安排責任人每月巡訪1次,發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無人照料的,及時與相關部門協調,責成贍(扶)養人提供日常照料,并對照料情況建立臺賬,跟蹤監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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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打造和完善一批特色和重點城鄉社區養老設施 |
8月底前,開始建設和完善盤山縣太平社區、雙臺子區雙河社區、興隆臺區鶴鄉社區和鶴鳴社區、大洼區昆侖社區和華僑村等特色和重點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和互助幸福院。 |
各縣區政府 |
市財政局 資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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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任務名稱 |
2018年任務分解(主要時間節點形象進度或 階段性量化指標) |
完成時限 |
牽頭單位 |
責任單位 |
配合單位 |
分管市領導 |
18 |
建設一批縣區級社區養老設施 |
8月底前,確定縣區級社區養老設施建設名單。11月底前,完成縣區級社區養老設施建設。 |
2018年11月 |
市民政局 |
雙臺子區政府興隆臺區政府 |
市公安局 市財政局 市國土 資源局 市住建委 市規劃局 |
賈洪琳 |
19 |
建設一批街道(鎮)級社區養老設施 |
8月底前,確定街道(鎮)級社區養老設施建設名單。 |
各縣區政府 |
市財政局 資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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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建設和完善一批社區(村)級城鄉社區養老設施 |
8月底前,確定社區(村)級社區養老設施建設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