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8〕51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創新管理優化服務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的實施意見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8-08-24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8〕51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創新管理優化服務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的實施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創新管理優化服務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的意見》(國辦發〔2017〕4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創新管理優化服務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的實施意見》(遼政辦發〔2017〕104號)精神,破解制約新動能成長和傳統動能改造升級的體制機制障礙、強化制度創新和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促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經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對東北及遼寧振興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要求,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加強營商環境建設,與時俱進、主動作為,促進制度創新與技術創新融合發展,培育新動能,改造提升傳統動能,加快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目標任務
推動形成適應創新驅動發展的體制機制環境,完善供給與需求銜接、平衡的市場機制,大幅提升政府服務水平。經過一段時間,使共享經濟、信息經濟、生物經濟、綠色經濟、創意經濟、智能制造經濟等新興經濟業態成為經濟增長新引擎,新舊動能平穩接續,資源配置更加高效,經濟發展質量和競爭力顯著提升。
二、提高政府服務能力和水平
(三)著力優化營商環境
全面開展網上行政審批。實行投資項目全程代辦,推行“一站式”受理、“全流程”服務管理模式;大力推動投資項目并聯審批,積極與國家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對接,實現一口受理、網上辦理、規范透明、限時辦結;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大力推進全程通辦“不見面審批”服務改革;大力推行遼東灣新區全面實施投資項目清單下的“企業承諾+事中事后監管”審批制度改革成功經驗和創新舉措,條件成熟后適時在全市范圍內推廣。[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遼東灣新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積極推進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優化資源配置及征管流程,積極推行網上申報繳稅,推廣“一窗式”辦稅,簡化辦稅程序和環節,精簡涉稅資料,提高辦稅效率。延伸24小時自助辦稅服務,實現涉稅業務文書和紙質發票線上線下配送或約時定點領取服務。(市稅務局負責)
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積極推進“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加快推進工商登記全程電子化工作,提高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水平。繼續全面實施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實行企業投資項目管理負面清單制度。嚴格執行《遼寧省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7年本)》,除目錄范圍內的項目外,一律實行備案制。探索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實行清單之外皆可依法準入。(市發改委、市工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優化市場發展環境。持續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改革,按照國家、省相關要求,并結合我市實際,動態調整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健全完善“兩庫、一細則”,進一步創新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效能。維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著力構建開放包容、互利合作、重信守諾、親商清商、尊商護商的營商環境。綜合運用防范、打擊、整治、管理、服務等手段,努力為市場主體生產經營和快速發展營造良好內外部環境。(市編委辦、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快法規政策動態調整
抓緊修改、廢止阻礙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的規定,加快相關政策動態調整。(市政府法制辦負責)
提高企業優惠政策獲得感。深入落實支持民營經濟和小微企業發展相關政策,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將擬上市企業個人所得稅征收有關優惠政策適用范圍擴展至新三板擬掛牌企業。支持各縣區、經濟區發行企業債券。積極發揮市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吸引社會資本設立投資基金,投資初創期企業,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國資委(市金融辦)、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完善新業態就業社保政策。加強勞動用工管理,健全勞動用工備案制度。認真落實《遼寧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依法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嚴格按照省政府政策規定將符合條件的網絡從業人員和返鄉下鄉人員納入社會保險參保范圍。(市人社局負責)
(五)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先行先試
支持開展先行先試。實施旅游標準化建設,支持全市新產業新業態區域開展品牌建設工作,支持重點項目和企業積極申報并爭創“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和“遼寧省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不斷提升質量和品牌影響力。(市旅發委、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質監局、市發改委,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提高創業創新服務效率
建立創業創新績效評價和試錯容錯糾錯機制。積極搭建創業發展、科技創新、人才培訓、融資服務等公共服務平臺,協調解決小微企業在創業初期所遇到的場地、技術、市場、人才、資金等難題。積極推進市級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改革,建立有利于提升創業創新效率的科研管理、資產管理和破產清算等制度體系。研究建立有利于國有企業、國有資本創業投資的容錯機制,出臺激勵國有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力度、參與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的措施辦法。(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完善創業創新扶持政策。加強企業創新平臺建設,建設好國家級雙創示范基地和省級雙創示范基地,探索支持創業創新的有效做法。大力弘揚工匠精神,培養選拔一批“遼寧工匠”和“盤錦工匠”,以點帶面,促進盤錦技能人才發展。積極推進實驗室開放工作,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檢驗檢測機構向社會開放實驗室,助力質量提升。對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在國際和國家標準制定中取得重大突破、承擔國家及省重大結構性調整任務且取得突出成績、社會參與作出重大貢獻的企事業單位,在年度經營業績考核中予以加分獎勵。(市工信委、市人社局、市國資委、市質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探索包容創新的審慎監管制度
(七)健全信用約束機制
推進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強信用制度化建設,使信用管理全過程規范化、長效化。構建信用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加大信用信息歸集、整合、公示、共享、應用工作力度。加快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開展重點領域聯動獎懲。加快開展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工作,逐步拓展信用記錄征集覆蓋面。實施在行政管理事項中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逐步建立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活動,加強對信用中介機構的事中事后監管。深入推進稅收等領域信用分級管理,推動在新產業新業態中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損”的良性競爭氛圍,促進新產業新業態健康有序發展。(市發改委、市工商局、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探索動態包容審慎監管制度
探索建立協同監管體系。搭建一體化平臺,打通部門、行業監管各自為政的壁壘,實現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遼寧盤錦),建立市政府部門綜合協同監管信息系統,為動態審慎監管提供基礎保障。(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交通局、市文廣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藥監局、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市人民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行動態審慎監管。加強網絡交易商品質量、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網絡訂餐、文化市場、新產品質量安全風險、新媒體內容、網絡視聽節目監管,規范各類市場秩序。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企業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等界限,準確把握經濟犯罪行為入刑標準,嚴防刑事執法介入經濟糾紛。(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文廣局、市質監局、市食藥監局、市人民銀行、盤錦銀監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完善風險管控體系
建立科學決策咨詢機制和創新治理的社會參與機制。發揮好科技專家、智庫、各類行業協會、基金會、科技社團等對創新決策的支撐作用。改進優化管理流程,完善管理信息系統,構建覆蓋全過程的監督和評估制度。(市科技局負責)
加大網絡監管力度。建立網絡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明確各部門任務分工,充分發揮各方力量共同做好網絡安全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將市內有一定影響力的平臺企業納入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目錄,加大對平臺企業網絡安全的日常監測力度。督促平臺企業制定網絡安全應急預案、組織網絡安全應急演練,提高平臺企業網絡安全防護能力和網絡安全意識,應對隨時可能發生的網絡安全事件。(市委網信辦負責)
四、激發新生產要素流動活力
(十)完善智力要素集聚流動機制
積極落實高校在崗位設置、人員配備、職務評聘、收入分配等方面自主權,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監督檢查機制,引導高校用好辦學自主權。(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創新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辦法。根據省相關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對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高校等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在保留事業單位法人主體和公益屬性基礎上,探索人員總量控制。(市委組織部、市編委辦、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衛計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培養農業農村實用人才。依托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各類新經濟組織、農業示范基地等,開展崗位培訓、技術指導、技術交流、科技示范和成果展示,在生產經營實踐中培養不同類型農業農村實用人才。(市農委負責)
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更加寬松的戶口遷移政策,放開對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的落戶限制,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市公安局負責)
(十一)建立政務信息資源開放共享制度
推動政務信息資源開放共享。建設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制定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管理體系,以開放共享為原則,加強政務信息資源統籌管理。建立市直各相關部門之間和各縣區(經濟區)之間的數據交換共享機制。(市政府辦、市編委辦、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保密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強化科技成果加速轉化應用機制
支持科技成果轉化應用。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支持創業創新投資的稅收優惠政策,深入實施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機制。推進知識產權確認,落實國有資產確權、國有資產變更、知識產權注冊登記等相關事項。(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知識產權服務。支持專利中介服務機構探索開展“互聯網+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工作。加強知識產權中介服務體系建設,鼓勵現有中介機構拓展業務范圍,開展專利價值評估工作,為市場主體提供高端服務。積極開展服務品牌機構培育工作,提升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的服務檔次和水平。選擇專利密集型產業,特別是裝備制造、石化、冶金及建材、消費品、電子信息等八大門類五個產業,開展專利導航產業發展試點工作。著力推進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知識產權成果轉移轉化機構,提高知識產權成果轉移轉化能力和水平。(市科技局負責)
(十三)創新新技術新業態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的模式
深入實施《中國制造2025盤錦行動綱要》,引導鼓勵企業實施技術改造和智能制造(智能服務),全力建設世界級石化及精細化工產業基地,帶動全市制造業進一步優化升級。(市工信委,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延長糧油、畜禽、果蔬、水產品等產業鏈條,發展高品質農產品加工業。合理安排用地指標,滿足農產品加工集聚區和農產品加工企業拓展發展空間需要。加快建設一批市級農產品加工集聚區,加快培育地域品牌、區域品牌。培育壯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合作社,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興農業經營主體興辦農產品加工流通企業。組建盤錦農業科技創新聯盟,建立農業科技協同創新機制。(市科技局、市農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深化服務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高端化發展,推動生活性服務業向優質化、便利化提升。做大做強現代物流業,大力發展跨境多式聯運物流,努力打造輻射東北及內蒙古腹地、面向東北亞的跨境物流網絡,努力形成高效便捷的城市配送網絡和農村物流網絡。轉型升級商貿流通業,大力發展電子商務,拓展網上盤錦產品銷售市場,加快農村電子商務發展。提升商品市場建設水平,建設現代化大型綜合性農產品交易中心和專業批發市場。大力推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加快推進廣廈藝術街、沉香養生文化小鎮文化創意產業和遼河美術館文化會展業、葦藝草編等重點工藝美術產業發展,全面提升文化產業創意水平和整體實力。(市交通局、市商務局、市文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快推進“互聯網+”行動。加速推動互聯網應用由消費領域向生產領域拓展,積極拓展物聯網、云計算、下一代互聯網、新一代移動通信等網絡信息技術在設計、生產、運營等核心環節的深入應用,發展網絡化研發、智能化生產、協同化制造和個性化服務。加快互聯網技術應用和模式創新,推進實施“互聯網+”智能制造、現代農業、益民服務、普惠金融、電子商務、便捷交通、綠色生態等。支持發展分享經濟,探索以開放共享為特征的產業發展新模式。(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支撐保障機制建設
(十四)構建統籌協調的組織支撐
積極研究涉及本地區、本領域的新動能發展問題,培育新動能,改造提升傳統動能。加強對新動能發展的輿論宣傳,營造健康發展環境。(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完善采購等支持新技術應用的政策措施
強化政府采購支持創新機制。積極探索以價格扣除、評審優惠、降低門檻等措施扶持中小企業的辦法,進一步拓寬和強化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完善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息庫,加強政府采購供應商誠信體系建設。在具體采購活動中,要求采購人和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合理設定供應商資格條件和評分標準。(市財政局負責)
建立優先應用新技術新產品的支持機制。積極幫助符合條件的企業爭取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等政策,引導企業加大創新投入。落實省醫保目錄政策,按照省醫保目錄規定支付創新藥物費用。(市工信委、市人社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優化金融支持體系
加強產業金融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金融機構、金融產品與工具、金融市場、金融環境等重點領域加快發展。努力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量,探索建立直接服務企業、緩解融資難問題的金融工作體系,深入推進金融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我市經濟企穩向好。[市國資委(市金融辦)負責]
積極促進知識產權與金融資本對接。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新模式建設。探索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保險、質押融資、投資入股、運營基金、投貸聯動”等運營模式。繼續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試點工作,建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市科技局負責)
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充分發揮市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引導社會資本投向經濟結構調整、產業升級、創新驅動類項目,優化基金使用投向,加大對新興經濟領域創新型企業的支持力度。(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創新金融融資渠道。構建線上線下一體化運營模式。推動設立金融租賃公司、財務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積極引導有實力的外資銀行設立分支機構。鼓勵和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和開發適用于科技企業成長發展的知識產權、股權、應收賬款、訂單質押融資以及產業鏈融資等信貸創新產品。鼓勵和引導資產結構合理、信譽優良的科技自主創新企業,利用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等金融創新工具拓寬融資渠道。(市發改委、市人民銀行、盤錦銀監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完善統計調查支撐機制
加強新興經濟活動統計核算研究。構建反映新興經濟活動的指標體系,及時監測和客觀反映新興經濟發展情況。(市統計局負責)
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認真履職盡責、密切協調配合、主動擔當作為、加強督查檢查,切實把本意見提出的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為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動力、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營造良好制度環境。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8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