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pjsrmzf-2021-000513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4-22 |
標 題: | (此文件已廢止)盤政辦發〔2021〕8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遼東灣灣長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盤政辦發〔2021〕8號 | 發布日期: | 2021-04-22 |
主 題 詞: |
(此文件已廢止)盤政辦發〔2021〕8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遼東灣灣長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盤錦市遼東灣灣長制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4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盤錦市遼東灣灣長制實施方案
為建立盤錦市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進一步鞏固深化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成果,全面推動海洋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建設水清灘凈、岸綠灣美、魚鷗翔集、人海和諧的美麗灣區,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定不移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以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導向,以渤海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為根本目標,逐步建立健全海洋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為建設美麗海灣和美麗海洋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負責、分級管理。建立健全以政府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責任體系,積極發揮各級政府的主體作用,明確各級灣長職責,強化工作措施,協調各方力量,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堅持問題導向、單元管控。立足海灣生態環境實際情況與存在問題,以海洋空間管控要求、海岸自然稟賦和開發保護情況為基礎,劃定盤錦市遼東灣灣長制管控單元,實施分區重點管控。
堅持陸海統籌、區域聯動。堅持以推進環境治理與生態修復任務為主,切實與主體功能區規劃、流域環境治理、河長制等有效銜接,形成流域海域縱向貫通、多部門橫向聯動的區域聯防聯治協作機制。
堅持強化監督、嚴格監管。依法依規加強管理保護,立足渤海生態環境保護目標任務,強化監管和執法檢查,建立健全盤錦市灣區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制度。拓展公眾參與的監督管理渠道,營造全社會共同管理和保護海灣的良好氛圍。
(三)工作目標
建立實施盤錦市遼東灣灣長制。構建市、縣區(經濟區)灣長與鄉鎮(街道)巡查員隊伍相結合的組織體系,壓實各級政府海洋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和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以單元管控、分類管理為基礎,構建職責清單化、監管目標化、評估可量化的常態化監管機制。
“十四五”期間,通過灣長制實施,進一步完善陸海統籌、區域聯動、部門協同、上下貫通、多方參與的海洋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保障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目標任務順利實現。
二、實施范圍
盤錦市灣區,包括盤山縣、大洼區、遼東灣新區,大陸岸線長107公里,海域面積1425平方公里。管控空間范圍為渤海大陸岸線向海一側至海域管理外邊界,向陸一側至500米范圍。在入海河口區域,有國控監測斷面的上溯至最后一個監測斷面;無國控監測斷面的上溯至第一個入海排污口位置。管控范圍內,遼河趙圈河監測斷面(興遼路紅海灘大橋)以下左右岸500米范圍,大遼河國控監測斷面(營口遼河公園)以下盤錦側500米范圍,大凌河國控監測斷面(西八千)以下盤錦側500米范圍。根據實際情況和管理需求可適當擴展向陸管理范圍。
三、建立健全灣長制組織體系
(一)建立盤錦市遼東灣灣長體系。市級灣長由市長擔任,市級副灣長由相關分管副市長擔任。沿灣縣區(經濟區)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自行設置灣長體系??h區(經濟區)級灣長原則上由本級政府(管委會)主要領導擔任。
(二)設立灣長制辦公室。市灣長制辦公室(以下簡稱“灣長辦”)設在市生態環境局,主任由市生態環境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市生態環境局分管領導和市自然資源局分管領導擔任。沿灣各縣區(經濟區)灣長辦可根據工作實際,參照市級組織形式設置。
市、縣區(經濟區)級灣長制成員單位由同級發展改革、公安、財政、生態環境、自然資源、水利、交通運輸、農業農村、住建、應急、林濕、文化和旅游、海事、海警等部門組成。
(三)建立鄉鎮(街道)巡查員隊伍。按照全覆蓋要求,在鄉鎮(街道)及以下建立巡查員隊伍,推動形成末端常態化網格管理。巡查員隊伍可由政府工作人員、社會聘用人員和志愿者組成。
(四)設立民間灣長。大洼區、遼東灣新區應將占用海岸線及海域進行資源環境開發利用的石化、港口、旅游景區等重要工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安排擔任民間灣長,落實企業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采取一定措施保護、治理所在或經營范圍內岸段、海灘、海灣、河口等重要區域的生態環境,協助各級灣長和巡查員開展相關工作。
四、建立完善灣長制責任體系
(一)灣長職責
各級灣長對本級管控單元內的陸、海、灣(灘)環境質量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目標任務負總責,協調處理所轄區域內海洋生態環境保護重大問題與事項。銜接河長制,做好與入海河流河長的工作協調。各級灣長針對重點岸段、重點海灣和重點問題定期開展巡灣工作。
市級灣長:對盤錦市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負總責,領導市灣長辦開展工作。負責落實盤錦市灣長制管控單元目標任務,統籌推進灣長制工作。組織召開市級灣長工作會議,研究討論和處理解決重大問題,推動建立盤錦市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協調聯動機制,指導監督下級灣長履職盡責。市級灣長每季度至少巡灣一次。
市級副灣長:對各自管控單元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負責,協助市級灣長指導縣區(經濟區)及市灣長辦開展工作。
1.市委常委、副市長杜鑫負責遼東灣新區盤錦工業園區岸段(混江溝漁港—大遼河口盤錦營口邊界)管控單元。
2.市委常委、副市長鄭玉琪負責盤山縣大凌河口國家級海洋公園所在岸段(錦州盤錦分界線—八千漁鋪附近)管控單元。
3.副市長潘元松負責大洼區濱海旅游及漁業區岸段(紅海灘國家風景廊道北大門—紅海灘國家風景廊道南大門)管控單元。
4.副市長負責大洼區混江溝漁港及周邊岸段(紅海灘國家風景廊道南大門—混江溝漁港)管控單元。
5.副市長賈洪琳負責盤山縣遼河口自然保護區岸段(萬金灘路—遼河趙圈河斷面)管控單元。
6.副市長徐同連負責盤山縣西部養殖區岸段(八千漁鋪附近—萬金灘路) 管控單元。
7.副市長米金套負責大洼區遼河口自然保護區岸段(遼河趙圈河斷面—紅海灘國家風景廊道北大門)管控單元。
縣區級灣長:對本行政區內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負總責,領導本級灣長辦開展工作。負責落實本行政區內灣長制管控單元目標任務,統籌推進灣長制工作。組織召開本級灣長工作會議,研究討論和處理解決重大問題,推動建立本行政區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協調聯動機制,指導監督下級灣長(巡灣員)履職盡責。縣區(經濟區)級灣長每季度至少巡灣一次。
涉及自然保護地管控單元的,由縣區(經濟區)灣長辦與自然保護地管理機構共同履行灣長職責。
(二)灣長辦職責
各級灣長辦為本級灣長制綜合協調機構,承擔灣長制的組織、協調、調度、督導、檢查等日常管理工作,對下級灣長辦和同級成員單位灣長制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根據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年度工作目標,下達灣長制工作任務,制定巡灣計劃,協調做好灣長巡灣工作。向相關職能部門移交巡灣(巡查)問題清單,調度整改情況。負責建立完善會議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巡灣(巡查)制度監督管理等。逐步建立完善灣長制信息化監管手段。探索建立民間灣長管理模式。
(三)灣長制成員單位職責
灣長制各級成員單位按照“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業務必須管環?!钡囊螅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和各行業涉海法律法規及“三定”方案履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加強執法監管,依法打擊破壞海洋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并做好以下工作:
——根據行業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要求,提出本部門灣長制年度工作任務、目標,并推動執行落實。
——根據本部門年度工作任務,參與制定年度巡灣計劃,并協助灣長開展巡灣工作。
——承辦灣長辦移交的巡灣(巡查)問題清單,組織實施和調度問題整改,并及時向灣長辦反饋問題整改情況。
——承辦灣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巡查員隊伍職責
鄉鎮長(街道主任)對巡查員隊伍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管控單元的巡查、巡護工作;匯總巡查員上報信息并進行初步研判,解決權限范圍內的問題,及時向灣長辦報送巡查問題清單;落實灣長辦交辦的任務。
巡查員主要對排污口(污水顏色、氣味)、海洋垃圾(岸灘垃圾、海漂垃圾、漁港碼頭垃圾等)、海面油污、采挖海砂、垃圾傾倒、圍填?;顒?、偷獵偷捕、私搭亂建等進行日常巡查,填報巡查單,及時上報發現的違法和異常情況。巡查員隊伍每月全覆蓋巡查一次。
五、確定管控單元與管控任務
根據岸線自然稟賦、開發利用狀況和管理要求,將盤錦市劃分為7個大陸岸線管控單元。依據主要岸線類型和主導海洋功能,確定單元主要管控任務,以解決管控單元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為導向,保障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期間海洋生態環境管控任務目標指標的完成、海域水質達標、入海排污口達標排放,管控海灘垃圾及近岸海漂垃圾,保護濱海濕地、河口、海灣、海島等重要海洋生態系統,維護沙灘、景觀海岸等公眾親海空間。
六、建立運行機制
建立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責任落實閉環體系,建立北斗衛星系統應用體系。各級灣長辦制定并下達年度工作方案,組織推進各項重點工作任務,開展常態化巡查工作,形成巡查問題清單,移交相關職能部門組織開展問題整改,對問題整改情況進行調度、回訪和反饋,督促問題整改到位;各級灣長辦組織對本級灣長制成員單位年度任務執行落實情況開展檢查、評估。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區域聯動和部門協同。做好大凌河、遼河及大遼河等邊界河口區域的聯動銜接,確保接駁區域不留白;各職能部門要加強協調聯動,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二)建立健全監督管理體系。各級灣長辦逐步建立健全灣長制工作制度,強化對灣長制工作的監督管理,對職責履行不到位、瞞報漏報、弄虛作假、未能完成灣長制工作任務的地區,督促限期整改,并視情函告或通報。
(三)建立公眾監督機制。設立各級灣長公示牌,明確標識灣長、灣長職責、管控單元情況、管護目標、監督電話等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積極鼓勵公眾、社會團體等參與志愿巡海、舉報環境違法行為等。
(四)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以及新媒體進行灣長制工作宣傳推廣,營造全社會關愛海洋、保護海洋、科學利用海洋的良好氛圍。
(五)落實資金保障。沿灣相關政府(管委會)應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將灣長制工作經費納入各級公共財政預算。同時,鼓勵探索民間資本參與沿灣管控的途徑,多方積極籌措資金,保障灣長制各項工作落實。
附件:1.盤錦市遼東灣灣長制成員名單
2.盤錦市遼東灣灣長制空間管控單元劃分表
附件1
盤錦市遼東灣灣長制成員名單
市 灣 長:湯方棟 市長
市副灣長:杜 鑫 市委常委、副市長
鄭玉琪 市委常委、副市長
潘元松 副市長
賈洪琳 副市長
徐同連 副市長
米金套 副市長
成 員:王 強 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劉 云 市科技局副局長
李 雷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反恐專員
孫亞軍 市財政局副局長
甘永忠 市自然資源局一級調研員
李 勇 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黃崢嶸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應寶宏 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趙寶海 市水利局副局長
孫曉生 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周偉山 市文旅廣電局副局長
王洪濤 市應急局副局長
侯 軍 市林濕局副局長
孫宏玲 盤錦海事局副局長
張軍海 盤錦海警局副局長
張 雷 盤山縣縣長
林學瑋 大洼區區長
楊 凱 遼東灣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市灣長辦設在市生態環境局,主任由市生態環境局局長李勇擔任,副主任由市自然資源局一級調研員甘永忠和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劉剛擔任。
附件2
盤錦市遼東灣灣長制空間管控單元劃分表
序號 |
單元名稱 |
市級 副灣長 |
行政 歸屬 |
空間范圍 |
岸段總長(km) |
單元自然稟賦類型 |
單元岸線 類型現狀 |
單元主要 海洋功能 |
主要生態環境問題 |
重點管控任務 |
1 |
大凌河口國家級海洋公園所在岸段 |
鄭玉琪 |
盤山縣 |
錦州盤錦分界線(大凌河西八千斷面盤錦側)—八千漁鋪附近 |
8.1 |
淤泥質 海岸 |
圍堤岸線、淤泥質岸線 |
遼河口海洋保護區、大凌河口紅線區 |
1.濕地潮汐系統被阻斷,濕地生態系統完整性被破壞。 2.圍堤改變自然岸線屬性,造成自然岸線萎縮。 |
1.養殖區排污整治及污水達標排放。 2.環保督察叫停項目后期整改管控。 3.濱海濕地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 4.遼河口海洋保護區、大凌河國家級海洋公園、大凌河口紅線區等按照紅線相關要求管控。 |
2 |
盤錦西部養殖區岸段 |
徐同連 |
盤山縣 |
八千漁鋪附近—萬金灘路 |
21.8 |
淤泥質 海岸 |
圍堤岸線、淤泥質岸線 |
遼河口海洋保護區、保留區、大凌河口紅線區 |
灘涂養殖面源污染問題,海灘臟亂差污問題。 |
1.養殖區排污整治及污水達標排放。 2.濱海濕地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 3.遼河口海洋保護區、大凌河國家級海洋公園等按照紅線相關要求管控。 |
3 |
遼河口自然保護區—盤山縣岸段 |
賈洪琳 |
盤山縣 |
萬金灘路(遼寧盤山紅海岸)— 遼河趙圈河斷面 |
18.7 |
淤泥質 海岸 |
生態岸線、淤泥質岸線 |
保護區、保留區 |
1.蘆葦收割季節濕地保護區河道內的漂浮垃圾污染。 2.濕地翅堿蓬生態退化。 3.盤山漁港位于遼河口新形成沙洲島西側,漁港航道、船舶油污等對沙洲潛在風險大;鴛鴦島與陸地之間潮道淤積,北側水道束狹。 |
1.鴛鴦島生態環境管控。 2.遼河入海漂浮垃圾管控。 3.翅堿蓬等濕地生態系統保護修復。 4.旅游區污水垃圾管控。 5.遼河口海洋保護區按照紅線相關要求管控。 6.大凌河西八千斷面以下盤錦側入河排污口監管,河灘垃圾管控。 |
4 |
遼河口自然保護區—大洼區岸段 |
米金套 |
大洼區 |
遼河趙圈河斷面—紅海灘國家風景廊道北大門 |
19.2 |
淤泥質 海岸 |
生態岸線、淤泥質岸線 |
保護區、保留區 |
1.蘆葦收割季節濕地保護區河道內的漂浮垃圾污染。 2.濕地翅堿蓬生態退化。 3.盤山漁港位于遼河口新形成沙洲島西側,漁港航道、船舶油污等對沙洲潛在風險大;鴛鴦島與陸地之間潮道淤積,北側水道束狹。 |
1.鴛鴦島生態環境管控。 2.遼河入海漂浮垃圾管控。 3.翅堿蓬等濕地生態系統保護修復。 4.旅游區污水垃圾管控。 5.遼河口海洋保護區按照紅線相關要求管控。 |
5 |
大洼濱海旅游及漁業區岸段 |
潘元松 |
大洼區 |
紅海灘國家風景廊道北大門—紅海灘國家風景廊道南大門 |
25.3 |
淤泥質 海岸 |
生態岸線、圍堤岸線 |
農漁業用海 |
濱海公路交通對濕地生態環境的影響。 |
1.漁港碼頭環境管控。 2.漁港碼頭水質達標。 3.紅海灘國家風景廊道景區濕地生態系統保護修復。 4.濱海旅游區岸灘、海漂垃圾管控。 5.濱海濕地生態系統保護修復。 |
6 |
大洼區混江溝漁港及周邊岸段 |
|
大洼區 |
紅海灘國家風景廊道南大門—混江溝漁港 |
4.9 |
淤泥質 海岸 |
造地工程岸線、圍堤岸線 |
港口碼頭用海 |
1.混江溝入海口存在水環境質量問題。 2.混江溝漁港亂堆亂建,水域油污、海漂垃圾等綜合環境問題較為突出。 |
1.混江溝入海口周邊生態環境管控。 2.混江溝漁港管理主體責任落實,漁港環境問題整治。 |
7 |
盤錦工業園區岸段 |
杜 鑫 |
遼東灣 新區 |
混江溝漁港—盤錦營口邊界(大遼河口遼河公園斷面盤錦側) |
70.7 |
淤泥質 海岸 |
交通運輸工程岸線、造地工程岸線 |
工業城鎮用海、大遼河口紅線管控區 |
1.化工園區離保護區和河口過近,有環境污染風險和安全風險。 2.大遼河盤錦境內西水道建有沿河大堤,西水道以閘門控制大堤兩側水路,水交換能力減弱。 |
1.化工園區環境風險及水、氣、土等環境質量管控。 2.大遼河口紅線區按照紅線相關要求管控。 3.大遼河口生態系統保護修復。 4.盤錦港水質達標、污水達標排放。 5.盤錦港對大遼河口生態紅線區環境影響管控。 |
注:1.本著就高原則,生態紅線區范圍內管控單元的水質要求應與紅線區水質標準與水質達標要求保持一致。
2.對應遼寧省管控單元18—24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