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意見》出臺的背景
2015年12月2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辦調研組《浙江特色小鎮調研報告》上批示:請李克強、張高麗同志閱。從浙江和其他一些地方的探索實踐看,抓特色小鎮、小城鎮建設大有可為,對經濟轉型升級、新型城鎮化建設,都具有重要意義。李克強總理批示:請發改委、住建部等有關部門要按習近平同志批示精神,認真總結浙江在探索中形成的有益經驗,結合推進新型城鎮化,指導各地因地制宜、創新機制、走出特色鮮明、產城融合、惠及群眾的信息小城鎮之路。張高麗副總理批示:請發改委、住建部等部門要按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重要批示要求,認真總結浙江等抓特色小城鎮的經驗做法,充分發揮市場主體作用,因地制宜,探索創新,培育供給側小鎮經濟,走出一條各具特色新型城鎮化路子,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和綠色低碳發展。
2016年1月22日,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李希同志批示:習近平總書記和中央領導同志在中央財辦調研組《浙江特色小鎮調研報告》上批示十分重要,請各地區、各部門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抓好落實。要認真學習借鑒浙江抓特色小鎮建設經驗做法,深刻認識抓好特色小鎮建設對經濟轉型升級、新型城鎮化建設的主要意義,堅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創新機制、產業融合,充分發揮市場主體作用,加快規劃建設一批具有一定產業基礎、東北風情濃厚、地域特色鮮明的特色小鎮,以新理念、新機制、新載體加快推進我省新型城鎮化步伐。1月26日,陳求發省長批示:請住建廳提出學習借鑒方案,并作為貫徹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的內容之一。陳求發省長還曾在住建廳上報的《關于第二次全國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會議有關情況的報告》上批示:全面推進特色鄉鎮建設,主體責任在縣,監管責任在市,省負總責,請按此制定推進工作意見上會審議。
2016年7月11日,省政府第89次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特色鄉鎮建設的指導意見》(遼政發〔2016〕53號)。
二、《指導意見》的總體要求
《指導意見》明確了我省推進特色鄉鎮建設的指導思想、責任分工、控制要求和運作方式。以堅持產業定位,培育供給側鄉鎮經濟,突出特色發展為主線,以創新體制機制為重點,以建立健全省、市、縣的工作機制為保障,加快規劃建設一批具有一定產業基礎、東北風情濃厚、地域特色鮮明的特色鄉鎮??h(市、區)政府是特色鄉鎮建設責任主體,市政府負監管責任,省政府負總責,投資企業是推進項目實施主體。要嚴格控制現有鎮(鄉)區面積,不得借建設特色鄉鎮名義,再造新區、產業園區等。特色鄉鎮原則上3年內要完成固定資產投資20億元左右(不含住宅和商業綜合體項目),對發展未來支撐我省經濟發展的產業和歷史經典產業類特色鄉鎮投資額可適當放寬到5年。特色鄉鎮建設要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化運作。
三、《指導意見》的主要目標
“十三五”期間,通過培育創建,力爭規劃建設50個產業特色鮮明、體制機制靈活、人文氣息濃厚、生態環境優美、多種功能疊加的特色鄉鎮,實現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推動新型城鎮化建設,促進城鄉統籌協調發展。
四、《指導意見》的重點任務
一是明確特色鄉鎮培育方向。培育創建玉石之鄉、根(木)雕小鎮、林蛙之鄉、襪業小鎮、楓葉小鎮、蟹田之鄉、枸杞(藥材)種植小鎮、服裝小鎮、皮草之鄉、溫泉小鎮、瑪瑙小鎮、箱包小鎮、梅花鹿小鎮、海島小鎮、旅游小鎮等鄉村旅游型、歷史文化型、民族特色型、現代農業型、生態宜居型等特色鄉鎮。建立省級特色鄉鎮(村)信息平臺。對有價值、有特色的鄉鎮(村)爭取列入中國傳統村落和省級傳統村落名錄以及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名村名錄。
二是組織實施建設項目。積極謀劃項目,做好項目儲備,擴大有效投資,弘揚傳統優秀文化;集聚人才、技術、資本等高端要素;推動資源整合、項目組合、產業融合,加快推進產業集聚、產業創新和產業升級。
三是制定特色鄉鎮建設標準。制定“基本條件+特色”的特色鄉鎮建設標準,即“10+n”特色鄉鎮建設標準。
四是規范特色鄉鎮創建程序。推進特色鄉鎮建設采用“寬進嚴定”的創建方式,分為自愿申報、分批審核、年度考核、驗收命名等四個環節。
五是開展特色鄉鎮創建。各地要按照創建工作時間節點要求,積極組織培育、審核和申報工作,省宜居辦要適時組織開展全省特色鄉鎮建設審查和驗收工作。
五、《指導意見》的工作措施
一是強化協調機制。省宜居鄉村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抓好全省特色鄉鎮建設工作。各市、縣(市、區)宜居鄉村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協調配合,確保特色鄉鎮建設取得實效。
二是強化規劃引領??茖W編制全省特色鄉鎮建設規劃,市、縣(市、區)按照全省特色鄉鎮規劃大綱,組織編制本地特色鄉鎮建設規劃。
三是拓寬融資渠道。通過轉讓經營權、采用PPP、招商引資等方式,引入社會資本,發揮企業建設主體地位。充分利用好農發行支持農村改善人居環境信貸政策。
四是做好土地保障。將特色鄉鎮建設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充分利用低丘緩坡、荒地、廢地資源和存量建設用地。
五是提供財政支持。省財政將通過不斷優化財政支出結構,逐年加大各類轉移支付支持力度的方式幫助各地推進特色鄉鎮建設。各地和省級有關部門要積極研究制訂具體政策措施。
六是加強政策促進。凡獲得特色鄉鎮稱號的,可列入省級新型城鎮化試點,并可推薦申報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鎮,積極向國家爭取特色小城鎮專項建設基金支持。
七是推進責任落實。各縣(市、區)要建立實施推進工作機制,搞好規劃建設,加強組織協調,確保各項工作按照時間節點和計劃要求規范有序推進。
八是加強動態監督。各地要按季度向省宜居辦報送納入省創建名單的特色鄉鎮創建工作進展和形象進度情況,由省宜居辦將工作成果匯總后報省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