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物業管理服務提升年活動實施方案》的文件解讀
為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提升政府監管能力,提升企業服務水平,提升業主滿意程度,規范物業服務行為,推動我市物業管理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市住建委起草了《盤錦市物業管理服務提升年活動實施方案》,已征求相關部門和分管市長意見并采納,已通過政府法制辦合法性審查。
《實施方案》共分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工作內容、時間步驟、保障措施五個部分。其中工作內容包括八個方面:一是健全物業自治組織,提升業主自治能力,年底前物業小區業主委員會組建率力爭達到100%;二是做好法規政策宣傳,提升社會認知程度,打造物業管理健康有序發展的良好社會環境;三是推行物業標準管理,提升企業標準服務,年底前全市對位達標企業平均達到40%;四是推進智慧平臺建設,提升物管科技水平,年底前易安居物業管理平臺建成率達到100%;五是推行信用評價制度,提升政府監管能力,探索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建立物業服務質量考核辦法;六是推進物業公開公示,提升企業誠信意識,年底前全市各物業小區100%完成“一箱三欄”設施建設和相關內容公開公示;七是加強征信體系建設,提升業主繳費意識,為探索建立征信制度積累經驗;八是出臺盤錦物業條例,提升依法治物水平,為實現我市物業管理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實法律支撐。時間步驟包括四個階段:一是動員部署階段(2018年4月1日—4月30日)。召開全市動員大會,安排部署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職責,下發有關文件。二是組織實施階段(2018年5月1日—10月31日)。指導物業企業按照工作方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物業服務合同、服務標準開展工作。三是自查整改階段(2018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縣區對轄區物業管理和服務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糾正和改進。四是總結驗收階段(2018年12月1日—12月31日)。對活動進行綜合驗收和總結,表彰先進,鞏固活動成果,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保障措施包括:一是提高認識,高度重視;二是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三是統籌兼顧,全面實施;四是完善制度,建立機制;五是強化宣傳,營造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