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引進高端創新人才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實施意見的通知》政策解讀
現就《盤錦市引進高端創新人才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的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9年,我市出臺了《關于推進科技創新加快產校地企融協同發展(2019-2021)實施意見》(盤政辦發〔2019〕29號)。為進一步加強高端創新人才引進力度,支持高端創新人才帶技術或成果來盤創業及聯合企業開展技術攻關,推動優秀科技成果在盤轉化,結合我市實際,我局起草了《實施意見》。
二、主要內容
第一部分,《實施意見》包括7方面19條內容:
(一)引進高端創新人才的條件。確定具備博士學位,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需帶技術或成果來盤創業或聯合域內企業共同開展技術攻關,技術及成果符合我市主導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需求三個基本條件。
(二)引進高端創新人才的平臺。確定了以大連理工大學盤錦產業技術研究院及遼寧省農業科學院盤錦產業技術研究院作為引進高端創新人才的承接平臺。在農業領域成立遼寧省農業科學院盤錦產業技術研究院,工業領域,各縣區、園區、企業向領導小組提出申請設立分院、分室。
(三)引進高端創新人才的程序。確定了發布指南與申報推薦、資格審查、審批與聘用三步程序,年初發布引才指南,經縣區推薦、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領導小組審批確認后,對引進的人才落實事業單位編制。
(四)引進高端創新人才的薪酬待遇。確定了引進人才的基本薪酬參照盤錦市事業單位薪酬標準,由用人單位承擔,人才承接單位統一發放,并繳納事業單位保險。績效薪酬由用人單位依據人才的實績及所實施成果轉化項目效益進行合理分配。引進人才可享受國家、省及盤錦市各類人才政策。設立盤錦市科技成果轉化風險投資基金,對引進的人才項目優先給予支持。
(五)引進高端創新人才的管理。確定了合同期限,對引進人才的工作指導及日常管理,對用人單位按年度進行考核三方面內容。
(六)引進高端創新人才的工作保障。確定了加強組織領導、加強政策配套及資金投入、加強信息報送制度三方面內容。
(七)引進高端創新人才的其他事項。確定了本方案的內容與上級文件不符的、以上級文件精神為準,方案施行如遇國家、省、市出臺新的規定,按照新的規定施行兩方面內容。
第二部分:附件《盤錦市科技成果轉化風險投資基金設立實施方案》共分為八部分。
(一)基本原則。主要明確了基金設立宗旨和運營原則,即按照“政府引導、規范管理、市場運作、利益共享”的模式,遵循“政策性、引導性、市場化”的原則。
(二)組織架構。主要明確了基金的決策機構及其成員構成、委托市國投公司負責基金的日常管理并安排1%的基金管理費等。
(三)職責分工。主要明確了基金領導小組和基金管理機構的具體職能。
(四)基金規模和資金來源。主要明確了基金的資金來源為市科技專項資金(財政預算內),規模為1500萬元,并根據實際四運營情況分三期,每期安排500萬元。
(五)支持對象和要求。主要明確了基金支持對象、支持企業應符合的條件以及不得從事的業務,其中優先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成果。
(六)運作模式。主要明確了基金的審核程序、投資方式、投資期限、退出模式和收益用途。其中基金所持股份不超過被投資企業總股本的20%,對單個企業的投資金額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
(七)風險防控。主要明確了風險防控的具體要求,要求建立健全風險防控機制,有效防范風險,保障基金安全運行,促進基金保值增值,并建立基金免責機制。
(八)其他。主要明確了方案實施時間和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
三、創新性內容及需要審定的問題
緊密圍繞《關于推進科技創新加快產校地企融協同發展(2019-2021)實施意見》,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主線,加大人才吸引力度,為帶技術或成果來盤創業及聯合企業開展技術攻關的高端創新人才落實事業單位編制。成立遼寧省農業科學院盤錦產業技術研究院,打造高端創新平臺,提升科技、人才供給質量。制定運作模式科學嚴謹,便于操作和承接的基金設立實施方案,加速我市科技成果轉化,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及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現將《實施意見》中引進高端創新人才的條件、需設立的平臺、引進程序、薪酬待遇、編制保障等內容及《基金設立實施方案》中組織架構,職責分工,基金規模和資金來源,支持對象和要求,運作模式等內容提請常務會審議。
在《實施意見》制定過程中,我們與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金融發展局、市國投集團、大連理工大學盤錦產業技術研究院等相關部門進行了多次溝通與磋商,廣泛征求了各縣區經濟區意見和建議,并向市政府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進行了匯報,按照指示精神進行了修改。經市司法部門進行了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形成了《實施意見》送審稿。下一步,我們將按照本次會議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實施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后,擬以市政府名義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