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件已失效)《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文件出臺的背景
為創新涉農資金管理機制和管理模式,充分發揮涉農資金的使用效益,加快推進我市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步伐,按照國務院《關于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的意見》(國發〔2017〕54號)和省政府《關于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18〕21號)精神,經市政府八屆第24次常務會議討論研究通過,市政府下發了《盤錦市關于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的實施方案》(盤政發〔2019〕14號)。
二、文件的主要內容
(一)總體要求
緊緊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將涉農資金統籌整合作為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和政府投資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優化財政支農投入供給,加強財政支農政策統籌謀劃,理順、創新涉農資金管理體系和使用機制,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涉農資金使用效益。要堅持以縣為主,上下聯動;問題導向,改革創新;統籌協調,分類施策;依法依規,有序實施的四項原則。到2019年基本實現部門間涉農專項轉移支付和涉農基建投資的分類統籌整合。2020年,構建形成權責匹配、相互協調、上下聯動、步調一致的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并根據農業領域中央與省、市、縣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以及轉移支付制度改革,適時調整完善。
(二)主要任務
一是統籌謀劃涉農資金整合政策。要加強政策規劃引領,合理歸并涉農資金,強化內部整合機制,推進跨部門整合力度。
二是改革涉農資金管理機制。要按照因素法、項目法等方式分配下達資金,推進“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模式,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實行綜合績效管理,強化整合制度保障,加大信息公開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統一思想認識;二是明確責任分工,依法依規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三是健全管理制度,加強資金和項目管理;四是加大監管力度,形成權責明確、有效制衡;五是加強輿論宣傳,推動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