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明確一批政務服務事項行使層級的決定》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為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指導意見》(國發〔2022〕5號)、《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下放調整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的決定》(遼政發〔2021〕19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做好省政府取消下放調整行政職權事項的銜接落實工作。同時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簡政放權工作要求,對照《遼寧省政務服務事項目錄(2020版)》,全面排查規范重點領域簡政放權和行政審批工作。市營商局對各相關單位進行了三輪普遍征求意見后,通過取消、調整、承接、新增加等改革方式,進一步明確了93項政務服務事項的行使層級,實現政務服務事項數據同源、動態更新、聯動管理。
二、主要內容
《決定》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正文,說明本次擬明確行使層級政務服務事項的文件依據,并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依法依規做好需要明確行使層級政務服務事項的銜接落實工作對于取消的政務服務事項要制定有效措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于調整的政務服務事項要積極對上溝通,按照有關要求穩妥落實相關工作職責;對于承接和新增加的政務服務事項要及時編制完善辦事指南和流程圖,優化審批服務流程,提高辦事效率,確保政務服務規范透明公正。第二部分是附件,以表格的形式登記項目類型、事項名稱、設定依據以及改革方式等。其中:附件1《對照<遼寧省政務服務事項目錄(2020版)>進一步明確行使層級的政務服務事項》明確了47項政務服務事項的行使層級。附件2《落實國家文件明確行使層級的政務服務事項》明確了7項政務服務事項的行使層級。附件3《落實省政府文件明確行使層級的政務服務事項》明確了39項政務服務事項的行使層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