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pjsrmzf-2022-000129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9-08 |
標 題: | 盤政發〔2022〕10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明確一批政務服務事項行使層級的決定 | ||
發文字號: | 盤政發〔2022〕10號 | 發布日期: | 2022-09-08 |
主 題 詞: |
盤政發〔2022〕10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明確一批政務服務事項行使層級的決定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濱沿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為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指導意見》(國發〔2022〕5號)、《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下放調整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的決定》(遼政發〔2021〕19號)文件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簡政放權工作要求,全面規范行政審批工作,對照《遼寧省政務服務事項目錄(2020版)》,通過取消、調整、承接、新增加等改革方式,市政府決定進一步明確93項政務服務事項的行使層級。相關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將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
各地區、各部門要依法依規做好相關政務服務事項的銜接落實工作。對取消的政務服務事項,要制定有效措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調整的政務服務事項,要積極對上溝通,按照有關要求穩妥落實相關工作職責;對承接和新增加的政務服務事項,要及時編制完善辦事指南和流程圖,優化審批服務流程,提高辦事效率,確保政務服務規范透明公正。
盤錦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對照遼寧省政務服務事項目錄(2020版)進一步明確行使層級的政務服務事項.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