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管理辦法
(試行)》文件解讀
一、起草背景
黨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完善土地租賃、轉讓、抵押二級市場”。2019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充分認識完善土地二級市場的重要性,并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實施細則和配套措施。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實施意見》,要求各市組織制定土地二級市場交易實施配套辦法。
二、主要內容
《辦法》共7章29條,在國家和省意見規定的工作框架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以問題為導向,進一步明確操作層面內容,分別是:
第一章 總則。第1至4條,包括制定依據、適用范圍、遵循原則及部門職責。
第二章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第5至11條,進一步明確了土地轉讓條件,規定了預告轉讓、劃撥土地轉讓、土地分割與合并等情形的辦理流程,實行轉讓價格申報機制,申報轉讓價格比基準地價低20%以上的政府可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三章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租。第12至14條,進一步明確了土地使用權出租條件,實行劃撥土地出租收益年度申報制度,出租人向稅務部門申報并繳納收益。
第四章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第15至18條,規定了劃撥土地可以設定抵押權,同時規定公益性醫療、教育等設施用地不得抵押。
第五章 土地二級市場建設。第19至24條,包括建立土地二級市場線上、線下交易平臺,規定其運行機制、承辦機構和具體服務內容。
第六章 服務和監管。第25至27條,包括培育中介機構,完善監測監管系統、公示地價體系和市場信用體系。
第七章 附則。第28至29條,包括適用規定、發布實施時間。
解讀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解讀人:孫愷
解讀電話:0427-2838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