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件已失效)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歸還工作方案的通知
盤政辦〔2018〕40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相關部門、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盤錦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歸還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0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盤錦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歸還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2018年遼寧省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落實市委、市政府“兩清理”工作部署,加快推進我市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歸還工作,加大土地增減掛鉤復墾力度,全市將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歸還工作專項行動。為保障專項行動組織有力、措施得當、工作扎實、效果顯著,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強對自然資源綜合利用監管,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落實土地例行督察發現問題整改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全面查清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歸還底數,切實推進項目拆舊復墾工作,積極探索周轉指標歸還新方法、新思路,破解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歸還難題。
(二)工作目標和范圍。按照“因地制宜、統籌安排、先易后難、分步實施”原則,以2014年以來全市到期未歸還周轉指標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為工作對象,通過對項目拆舊區復墾情況、建新區使用情況進行分析,采取針對性強、措施有效的方法開展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歸還工作。制定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歸還工作方案,到2018年12月底,完成全市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歸還任務20%以上;到2019年6月底,完成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歸還任務60%以上;到2019年12月底,完成全部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歸還任務。
二、工作步驟
(一)摸底調查階段(2018年10月31日前)。本方案印發后,各縣區、經濟區要積極行動,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具體工作要求,全面清查本地區增減掛鉤項目拆舊區現狀、拆舊復墾工作存在的問題、建新區使用情況等,對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歸還工作作出具體安排。
(二)制定工作方案階段(2018年11月15日前)。各縣區、經濟區要根據本地區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歸還任務,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針對每一個到期未歸還周轉指標項目區制定切實可行的指標歸還工作方案,經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主要領導審定后,報送市國土資源局。
(三)指標歸還第一階段(2018年12月31日前)。按照先易后難的原則,確定2018年可完成復墾、撤銷、核減地塊清單,在2018年底前處置到位。2018年底前各縣區、經濟區要完成本轄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歸還任務(詳見附件2)20%以上。
(四)指標歸還第二階段(2019年6月30日前)。對于復墾實施難度大、資金無保障的項目,要采取針對性的工作方法和有效措施,特別是對于異地購買指標、拆舊區替換、利用工礦地復墾等做法的,要在2019年6月底前取得一定成果,力爭完成本轄區周轉指標歸還任務60%以上。
(五)指標歸還第三階段(2019年12月31日前)。對于拆舊區情況復雜、實施緩慢的項目,要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全力投入,加快推進復墾工作。已完成復墾的項目拆舊地塊抓緊時間進行驗收和整改,到2019年12月底,完成本轄區內全部周轉指標歸還工作。
三、實施意見
我市自2009年被確定為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以來,共獲批增減掛鉤項目95個,拆舊區面積3629公頃,周轉指標3131公頃。截至目前,完成拆舊面積1156公頃,歸還周轉指標918公頃,剩余2213公頃周轉指標未歸還。針對各縣區、經濟區在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歸還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結合實際情況,提出具體實施意見如下:
(一)盤山縣需歸還增減掛鉤周轉指標308公頃。
1.向省國土資源廳申請核減項目區內未使用的周轉指標,減小周轉指標歸還基數。
2.加快推進項目拆舊區調整、復墾立項等工作,進一步實施復墾歸還周轉指標。
(二)雙臺子區需歸還增減掛鉤周轉指標160公頃。
1.向省國土資源廳申請核減項目區內未使用的周轉指標,減小周轉指標歸還基數。
2.在行政區內開展易于復墾零散建設用地調查工作,利用易于復墾建設用地替換原拆舊區居民點降低成本,復墾后歸還部分周轉指標。
3.與省內易地扶貧試點地區對接購買部分指標,完成周轉指標歸還任務。
(三)興隆臺區需歸還增減掛鉤周轉指標530公頃。
1.向省國土資源廳申請核減項目區內未使用的周轉指標或撤銷整個建新區未使用的項目,減小周轉指標歸還基數。
2.加快推進拆舊區位于新生街道的112公頃周轉指標復墾及驗收工作。
3.向上爭取政策解決拆舊區納入自然保護區管理無法實施復墾的問題。
(四)大洼區需歸還增減掛鉤周轉指標1198公頃。
1.向省國土資源廳申請核減項目區內未使用的周轉指標或撤銷整個建新區未使用的項目,減小周轉指標歸還基數。
2.在行政區內開展易于復墾零散建設用地調查工作,利用易于復墾建設用地替換原拆舊區居民點降低成本,復墾后歸還部分周轉指標。
3.與中油遼河油田分公司對接,利用于樓地區工礦低效地復墾后替換原增減掛鉤項目拆舊區,歸還部分周轉指標。
4.與省內易地扶貧試點地區對接購買部分指標,完成周轉指標歸還任務。
(五)遼河口生態經濟區需歸還增減掛鉤周轉指標17公頃。
1.加快推進已完成復墾的2公頃周轉指標項目驗收工作。
2.與省內易地扶貧試點地區對接購買部分指標,完成周轉指標歸還任務。
四、工作要求
各縣區、經濟區要高度重視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歸還工作,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要落實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歸還工作職責,盡快完成周轉指標歸還任務。
(一)按照“三清單”工作要求,各縣區、經濟區每周填寫《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歸還工作督查清單》(詳見附件3),經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主要領導審定簽字后,報送市國土資源局。
(二)對于本方案規定時間節點到期未完成周轉指標歸還工作的,將暫停受理市、縣、鎮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修改工作。
(三)對于本方案規定時間節點到期未完成周轉指標歸還工作的,將視節點任務完成情況對各縣區、經濟區采取暫停下達年度計劃指標、核減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停止新增建設用地審批等措施,推進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歸還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推進增減掛鉤拆舊區復墾工作順利開展,確保專項行動任務層層落實,取得預期成果,成立市國土資源部門牽頭,市財政、農業、水利、環保等部門參與的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1),構建“專項小組領導、責任部門牽頭、相關單位協同、系統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
(二)明確工作責任。增減掛鉤拆舊區復墾歸還周轉指標是當前全市重點工作之一,已被納入“兩清理”專項工作,各地區要高度重視,特別是各項目實施主體(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要按照拆舊復墾工作要求明確各部門責任,按照本方案設置的時間節點有序推進各項工作。
(三)加強協作配合。增減掛鉤拆舊復墾是一項全局性工作,為保證本方案確定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負起統籌抓總責任,加強溝通,充分發揮好協調作用,協同相關部門主動配合、相互支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推動工作開展合力。在項目實施復墾、驗收、復核、歸還各環節通力合作,確保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歸還工作取得成效。
附件:1.盤錦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歸還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盤錦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歸還任務表(略)
3.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歸還工作督查清單(略)
附件1
盤錦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歸還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徐同連(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孫雅娟(市政府副秘書長)、袁宏志(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成員:李曉輝(市財政局副局長)、邢云志(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劉剛(市環保局副局長)、郭文強(市農委副主任)、趙寶海(市水利局副局長)、汪曉輝(盤山縣常務副縣長)、石貴生(雙臺子區常務副區長)、楊懷林(興隆臺區常務副區長)、劉可玉(大洼區常務副區長)、齊東風(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袁宏志(兼),副主任邢云志(兼)。
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報領導小組組長審批。相關工作結束后,領導小組即時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