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2018年棄管小區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盤政辦〔2018〕6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盤錦市2018年棄管小區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3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盤錦市2018年棄管小區綜合整治實施方案
為提升城區棄管小區居住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條件和環境,促進新舊居住區均衡發展,建設國際化中等發達城市,按照我市民生工程安排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居民受益、群眾滿意為目標,以綜合提升居住功能、解決群眾急難問題為重點,以區政府負總責、相關部門協助配合為抓手,全力開展棄管小區提檔升級改造并全部實現物業管理,鞏固擴大改造成果,讓群眾居住更加舒適,生活更加幸福。
二、工作原則和責任
(一)政府主導,標本兼治。落實政府主體責任,完善工作機制,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結合轄區實際情況制定棄管居民住宅小區整治方案,在先期投入、完善設施功能基礎上,全面推進棄管居民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確保做到標本兼治。
(二)統一領導,屬地負責。市政府負責全市棄管居民住宅小區整治工作的統一領導,各區政府是整治和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轄區棄管居民住宅小區整治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并會同相關部門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做好資金籌措、建設施工、棄管轉物管等工作。
(三)科學規劃,務實計劃。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各區結合各自實際,統籌編制轄區棄管居民住宅小區整治規劃。改造過程中,要務實計劃,做到因地制宜、突出重點,量力而行、盡力而為,確保完成工作目標。
(四)創新模式,鞏固成果。推進棄管小區物業管理模式創新,在全面實施棄管小區房屋修繕、基礎設施改造、環境改善等綜合整治工程基礎上,堅持政府“托底”和市場化運營相結合,組織國有物業企業積極參與棄管小區物業管理,培育引導市場主體有序參與棄管小區物業管理,確保年內實現所有棄管小區物業管理全覆蓋。
三、工作任務
2018年,全市共完成2254棟棄管樓整治任務,其中:雙臺子區1128棟、興隆臺區755棟、大洼區371棟。確保棄管樓宇及其配套設施得到全面維修養護,基礎設施配套齊全,功能完善,環境持續改善。
四、整治內容和標準
(一)房屋修繕工程。維修漏雨屋面,維修和粉刷老舊樓房外墻及樓道墻面;維修或更換樓宇防盜門、樓道窗。
建設標準:屋面防水維修、改造通過驗收后,保證5年內不滲漏,樓面根據城市風格和規劃要求粉刷如新,樓道逐單元、逐層粉刷一新;確保樓宇防盜門對講暢通,樓道窗更換塑鋼窗。
(二)基礎設施改造工程。維護和更新改造喪失功能的雨污排水管網、檢查井、污水井、化糞池;維護和更新改造破損的人行道、機動車道與路牙石;修復和安裝樓道燈、庭院燈;維護和改造破損的居民住宅小區圍欄墻;“黑線”落地。
建設標準:各類井蓋完好,管道通暢,無堵塞外溢,無露天排水溝渠;路面硬化、平坦,邊石整齊,排水暢通;照明燈完好、無缺失;建設通透式圍墻,確保封閉;各類“黑線”全部移入地下。
(三)居住環境改善工程。清理整治公共綠地,補栽花草樹木;對停車位進行畫線,保證車輛有序停放;安裝監控設施;根據實際情況,對能封閉的居民住宅小區進行封閉,具備條件的建設物業服務用房。
建設標準:無裸露地面,綠地無侵占和踐踏;車輛管理有序,按規定位置停放;監控設施運轉正常,使用完好;物業服務用房具備使用條件,實行24小時保安巡邏制度。
五、實施步驟
(一)準備工作階段(1—3月)。各區完成棄管小區改造規劃設計、工程概算、招投標等相關工作,開展群眾宣傳動員工作,確定老舊小區提升改造項目和施工組織方案。
(二)全面實施階段(4—10月)。各區在工程正式開工前先行啟動治理私搭亂建、清理燃氣和消防等設施占壓工作,對屋面防水、外檐整修、樓宇防盜門等受雨季影響較大的項目,早安排、早施工。按照項目“四制”(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要求,精心組織工程施工,加強施工監管,確保工程質量。
(三)竣工驗收階段(11—12月)。各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聯合驗收,對驗收合格的小區,同步移交屬地街道,納入社區管理。對上報驗收合格并移交的小區,市政府負責整治質量和移交接管等情況抽檢工作。
六、推進物業管理時限和措施
各區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棄管轉物管工作計劃和具體措施,在先期投入、完善棄管小區設施功能的基礎上,按照堅持“市場主體、政府參與、規模經營、全面推進”原則,積極組織國有物業企業參與棄管小區物業管理,真正讓百姓體會到我市建設國際化中等發達城市的成果。物業管理與棄管小區綜合改造堅持同步進行,按照我市物業管理5級服務標準開展標準化管理,推進物業管理向標準化水平邁進,切實提高物業服務能力,增加群眾滿意度。同時,對物業服務標準、收費標準等實施公開公示,確保陽光透明。
(一)指導成立業主委員會(1—6月)。對符合條件的棄管小區,按照“成熟一個成立一個”的原則,積極主動推進業委會成立工作,由街道、社區牽頭,在6月份前完成棄管小區業委會籌備及成立工作。
(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7—12月)。由各區政府牽頭,政府國有物業企業與各棄管小區業委會進行物業接管工作對接,雙方協商一致,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實行市場化物業服務。同時政府提供公益崗、部分物業運行資金及稅收減免政策補貼。
對個別邊、散、小或不能成立業委會的棄管小區,由社區代行業委會職能。
(三)督查考核(全年)。由市政府督查室對各區棄管小區整治情況、業委會成立情況進行督查督辦,納入日常績效考核范圍。
七、責任分工
為加強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盤錦市棄管小區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住建、財政、規劃、綜合執法、公安等部門及各區政府分管同志為成員,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全面完成棄管居民住宅小區改造任務。
(一)市住建委:負責棄管居民住宅小區整治的綜合協調與指導工作。
(二)市財政局:負責棄管居民住宅小區整治“以獎代補”資金測算和落實工作。
(三)市規劃局:負責物業用房和門衛用房規劃審批工作,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要求,提出棄管居民住宅小區、棄管樓宇外墻面粉刷指導意見。
(四)市綜合執法局:負責配合相關單位拆除住宅區內違章建筑。
(五)市公安局:負責協助各區政府做好社會治安工作,確保整治任務順利完成。
(六)各區政府:負責轄區棄管居民住宅小區、棄管樓宇整治方案制定工作,針對每個棄管居民住宅小區制定各自整治實施方案。負責整治資金落實和整治計劃實施,以及物業公司進駐工作。
八、具體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區要成立分管區長為組長,住建、綜合執法、市場監督、相關辦事處領導為成員的棄管小區綜合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落實責任,按時間節點落實進度,按整治標準抓好質量,加強指導服務工作,推動工程有序實施。
(二)強化管理,嚴格考核。強化組織協調,深化成員單位聯動機制,齊抓共管、齊心協力,形成工作合力。落實現場管理責任制和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加強現場檢查和施工考核,確保改造項目質量合格。
(三)依靠群眾,服務群眾。堅持敞開大門,爭取群眾的參與、支持和配合,讓群眾監督,多渠道聽取群眾意見,確保改造效果讓群眾滿意。
(四)精打細算,用好資金。堅持采取公開招標方式,優中選優,確定施工單位、監理公司等參建企業,用最合理的投入建設最優質的工程。審計部門要加強對專項資金的審計監督。
(五)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充分發揮媒體宣傳引導作用,積極宣傳棄管小區綜合改造重要意義、主要內容、主要成效,切實增強棄管小區群眾參與支持改造工程的積極性、主動性。及時總結工程實施中的好經驗、好做法,為棄管小區綜合改造順利實施營造良好氛圍。
(六)多方籌措,保證資金。以區財政列支為主,同時運用融資等渠道和方式進行資金籌措,確保2018年棄管小區綜合整治工程資金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