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件已失效)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盤錦市“十三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盤政發〔2017〕32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七屆第75次常務會議討論研究同意,現將《盤錦市“十三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盤錦市“十三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推進健康盤錦建設,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遼寧省“十三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發〔2017〕30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使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健康中國”戰略在全市落實落地,持之以恒落實五大發展理念和“四個著力”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將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堅持新形勢下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堅持政府主導和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相結合,堅持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堅持突出重點、試點示范、循序推進,持續推動醫改向縱深發展,加快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推進醫療衛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提升城鄉居民健康水平與健康公平,努力建設健康盤錦。
(二)主要目標
到2020年,建立比較完善的醫療服務體系和公共衛生服務體系、比較健全的醫療保障體系、比較規范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和綜合監管體系、比較科學的醫療衛生機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經過持續努力,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基本適應人民群眾多層次的醫療衛生需求。城鄉居民人均預期壽命達到81歲,嚴格控制孕產婦死亡率,嬰兒死亡率控制在5.5‰以下,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下降到30%左右。
二、重點任務
(一)加快建立分級診療制度
2017年,全市基本建立制度健全、服務規范、運轉高效的分級診療新機制,實現基層首診。到2020年,分級診療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分級診療制度。
1.推動醫療聯合體建設。城區內成立4個醫療聯合體。以盤錦市中心醫院為龍頭,興隆臺區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成員,建立醫療聯合體;以市中醫醫院為龍頭,雙臺子區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成員,建立醫療聯合體;以市人民醫院為龍頭,遼東灣新區各街道衛生院為成員,建立醫療聯合體;以遼河油田總醫院為龍頭,以遼河油田二級單位為成員,組成遼河油田醫療聯合體。成立2個縣域醫療聯合體。以大洼區人民醫院為龍頭,各鄉鎮衛生院為成員組建縣域醫療聯合體;以盤山縣人民醫院為龍頭,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及盤山縣各鄉鎮衛生院為成員,組建縣域醫療聯合體。鼓勵打破行政區域限制,以資源共享和人才下沉為導向,將醫療聯合體構建成為利益共同體、責任共同體、發展共同體,形成責、權、利明晰的區域協同服務模式,實現醫療資源有機結合、上下貫通。通過醫師多點執業、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物配備、對縱向合作的醫療聯合體等分工協作模式實行醫保總額付費等方式,引導醫療聯合體內部形成順暢的轉診機制。(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人社局,排在首位者為牽頭單位,下同)
2.構建國際化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落實《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盤錦市區域衛生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盤政發〔2016〕34號)精神,優化醫療衛生資源布局,明確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合理控制公立綜合醫院數量和規模。推進大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與專科醫生的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健全基于互聯網、全市人口與健康平臺、大數據技術的分級診療信息系統。以市中心醫院“四個會診中心”建設為切入點,市級醫療資源與縣(區)級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聯動一體,形成“互聯網+醫療服務”的診療新格局。市中心醫院與縣(區)級醫院、32個鄉鎮衛生院、18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心電、檢驗、影像、超聲“四個會診中心”要實現全域全覆蓋。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學檢驗、病理診斷、醫學影像檢查、消毒供應機構和血液凈化機構,鼓勵公立醫院面向區域提供相關服務,實現區域資源共享。推動醫療集團、醫管中心內部資源共享、業務互聯、人員互動。加強醫療質量控制,推進同級醫療機構間以及醫療機構與獨立檢查檢驗機構間檢查檢驗結果互認。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促進中醫藥發展實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遼政發〔2016〕91號)精神,加強中醫藥適宜技術的推廣和應用,充分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療和疾病康復中的重要作用。將中醫醫院中醫門診診療服務納入首診范圍。建立健全突發急性傳染病醫療救治網絡和緊急醫學救援網絡。(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3.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以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斷和鑒別診斷為重點,強化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大力推進縣鄉村一體化管理。提升鄉鎮衛生院開展急診搶救、二級以下常規手術、正常分娩、高危孕產婦初篩、兒科、精神疾病、老年病、中醫、康復等醫療服務能力。加強縣(區)級公立醫院綜合能力建設和學科建設,重點加強縣(區)域內常見病、多發病相關專業科室以及緊缺專業臨床專科建設,進一步降低縣域外就診率。規范社區衛生服務管理,推動實施社區衛生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建立與開展分級診療工作相適應、能夠滿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際需要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實現藥品使用的上下聯動和相互銜接。通過鼓勵大醫院醫師下基層、退休醫生開診所以及加強對口支援、實施遠程醫療、推動建立醫療聯合體等,將大醫院技術傳到基層。推廣應用基層衛生適宜技術。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到2020年,所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以及70%的村衛生室具備中醫藥服務能力;100%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立中醫館、國醫堂等中醫綜合服務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診療量占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總量比例達到30%以上。(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4.引導形成科學合理就醫模式。盤錦市中心醫院和遼河油田總醫院按照三甲綜合性醫院及醫教研的功能定位,主要提供急危重癥和疑難復雜疾病的診療服務,將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復期患者轉至下級醫療機構以及康復醫院、護理院等慢性病醫療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慢性病醫療機構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復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腫瘤患者、殘疾人等提供治療、康復、護理服務。完善雙向轉診程序和急慢分治服務流程,建立健全轉診指導目錄,重點暢通向下轉診渠道,形成“小病在基層、大病到醫院、康復回基層”的合理就醫格局。完善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醫保差異化支付政策,適當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保支付比例。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連續計算起付線。合理制定和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對醫療機構落實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選擇就醫機構形成有效激勵。明確縣(區)、鎮兩級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范圍,對于超出功能定位和服務能力的疾病,為患者提供相應轉診服務。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逐步推行日間手術。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加強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建設,建立醫療機構與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密切配合、相互銜接的工作機制。(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人社局、市物價局、盤錦市保險協會)
5.建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出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施意見和配套政策,通過提高基層服務能力、醫保支付、價格調控、便民惠民等措施,大力推動城鄉居民與基層醫生或家庭醫生團隊簽約。2017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30%以上,老年人、慢性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孕產婦、兒童、殘疾人、貧困人口以及計生特殊家庭人口等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60%以上。到2020年,力爭將簽約服務擴大到全人群,基本實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全覆蓋。(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二)加快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全市各級各類公立醫院全面推開綜合改革,初步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協調、相互制衡、相互促進的管理體制和治理機制。到2020年,基本建立權責清晰、管理科學、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督有力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立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運行新機制和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
1.完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加強政府在方向、政策、引導、規劃、評價等方面的宏觀管理,加大對醫療行為、醫療費用等方面監管力度,減少對醫院人事編制、科室設定、崗位聘任、收入分配等的管理。逐步取消公立醫院行政級別。合理界定政府作為出資人的舉辦監督職責和公立醫院的自主運營管理權限。健全政府辦醫體制,積極探索公立醫院管辦分開的多種有效實現形式。采取有效措施,統籌協調政府辦醫職能,形成合力。加強對政府、企業等各類主體舉辦公立醫院的全行業監管,明確各方職責、權利和義務。落實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健全公立醫院法人治理機制,落實內部人事管理、機構設置、收入分配、副職推薦、中層干部任免、年度預算執行等自主權。實行院長負責制,完善院長選拔任用制度,實行院長任期制和任期目標責任制。公立醫院依法制定章程。建立健全公立醫院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財務報告制度、總會計師制度、第三方審計制度和信息公開制度。探索醫療集團、醫管中心對集團醫院進行規范化、精細化、科學化管理。(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編委辦、市人社局)
2.建立規范高效的運行機制。取消藥品加成(不含中藥飲片),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醫院運行成本等,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降低藥品、醫用耗材和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檢驗等價格,重點提高診療、手術、康復、護理、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項目價格,加強分類指導,理順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間和醫療服務項目的比價關系。通過規范診療行為、醫保控費等降低藥品、耗材等費用,嚴格控制不合理檢查檢驗費用,為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騰出空間,并與醫療控費、薪酬制度、醫保支付、分級診療等措施相銜接。放開特需醫療服務和其他市場競爭比較充分、個性化需求比較強的醫療服務價格,由醫療機構自主制定。繼續推進公立醫院后勤服務社會化,可以借助醫療集團、醫聯體,實現后勤“打捆”服務。在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中統籌考慮中醫藥特點,建立有利于中醫藥特色優勢發揮的運行新機制。2017年城市公立醫院藥占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責任單位:市物價局、市衛計委、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3.建立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編制人事和薪酬制度。按照國家和省工作部署和進度要求創新公立醫院編制管理方式,完善編制管理辦法,積極探索開展公立醫院編制總額控制管理。落實公立醫院用人自主權,對急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短缺專業人才以及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位人員,可由醫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公開招聘。完善醫療機構與醫務人員用人關系。可以按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公立醫院薪酬水平,逐步提高人員經費支出占業務支出的比例,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對工作時間之外勞動較多、高層次醫療人才集聚、公益目標任務繁重、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公立醫療機構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予以傾斜。在績效工資分配上,重點向臨床一線、業務骨干、關鍵崗位以及支援基層、援疆援藏和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按照有關規定,公立醫院可以探索實行目標年薪制和協議薪酬。公立醫院主管部門對院長年度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價,確定院長薪酬水平,院長薪酬與醫院工作人員績效工資水平保持合理比例關系。(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人社局、市編委辦、市財政局)
4.建立以質量為核心、公益性為導向的醫院考評機制。健全醫院績效評價體系,機構考核應涵蓋社會效益、服務提供、質量安全、綜合管理、可持續發展等內容,重視衛生應急、對口支援以及功能定位落實和分級診療實施情況等體現公益性的工作。將落實醫改任務情況列入醫院考核指標,強化醫院和院長的主體責任。醫務人員考核突出崗位工作量、服務質量、行為規范、技術難度、風險程度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指標,負責人考核還應包括職工滿意度等內容。考核結果與政府投入、醫保支付、人員職業發展等掛鉤。(責任單位:市衛計委)
5.控制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逐步健全公立醫院醫療費用控制監測和考核機制。設定全市醫療費用增長控制目標,根據醫療費用水平和增長幅度以及不同類別醫院的功能定位等,分類確定控費要求并進行動態調整。向社會公開轄區內各醫院的價格、醫療服務效率、次均醫療費用等信息,對醫療機構費用指標進行排序,定期公示排序結果。落實處方點評制度。衛計等相關部門對公立醫院藥品、高值醫用耗材、大型醫用設備檢查等情況實施跟蹤監測。2017年,公立醫院醫療費用增長幅度力爭降到10%以下,到2020年,增長幅度穩定在合理水平。(責任單位:市衛計委)
(三)健全完善全民醫療保障制度
按照保基本、兜底線、可持續的原則,圍繞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規范化、管理服務社會化三個關鍵環節,加大改革力度,建立高效運行的全民醫療保障體系。堅持精算平衡,完善籌資機制,以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為抓手推動全民基本醫保制度提質增效。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和慈善救助銜接互動、相互聯通機制。
1.健全基本醫保穩定可持續籌資和報銷比例調整機制。完善醫保繳費參保政策,厘清政府、單位、個人繳費責任,逐步建立穩定可持續的多渠道籌資機制,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在繼續加大財政投入、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強化個人參保意識,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建立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與居民收入相掛鉤的動態籌資機制,使籌資標準、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到2020年,基本醫保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衛計委、市財政局)
2.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基本醫保待遇動態調整機制。明確醫保待遇確定和調整的政策權限、調整依據和決策程序,明確基本醫保的保障邊界,合理確定基本醫保待遇標準,避免待遇調整的隨意性。結合醫保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進付費總額控制。改進個人賬戶,開展門診費用統籌。按照分級管理、責任共擔、統籌調劑、預算考核的基本思路,加快提高基金統籌層次。加快建立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機制,推進基本醫保全國聯網和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加強參保地與就醫地協作,方便群眾結算,減少群眾“跑腿”“墊資”。建立健全異地轉診的政策措施,推動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與促進醫療資源下沉、推動醫療聯合體建設、建立分級診療制度銜接協調。2017年,基本實現符合轉診規定的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到2020年,建立醫保基金調劑平衡機制,基本醫保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穩定在75%左右。(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衛計委)
3.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醫保支付機制和利益調控機制,實行精細化管理,激發醫療機構規范行為、控制成本、合理收治和轉診患者的內生動力。全面推行總額控制下的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DRGs)方式為主,按病種付費,按人頭、按床日等多種付費方式相結合的復合型付費方式。制定鼓勵醫療機構研發、引進新技術付費方法。對住院醫療服務主要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DRGs)、按病種付費或按床日付費;對基層醫療服務可按人頭付費,積極探索將按人頭付費與高血壓、糖尿病、血液透析等慢病管理相結合;對一些復雜病例和門診費用可按項目付費、按人頭付費。可將點數法與預算管理、按病種付費等相結合,促進醫療機構之間有序競爭和資源合理配置。健全各類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之間公開、平等的談判協商機制和風險分擔機制。建立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健全支付方式改革相關的管理規范、技術支撐和政策配套,大力推行臨床路徑等行業技術標準,規范病歷及病案首頁書寫,全面夯實信息化管理基礎。繼續落實對中醫藥服務的支持政策,逐步擴大納入醫保支付的醫療機構中藥制劑和針灸、治療性推拿等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范圍,研究符合中醫藥服務特點的支付方式,鼓勵提供和使用適宜的中醫藥服務。到2020年,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蓋所有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普遍實施適應不同疾病、不同服務特點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按項目付費占比明顯下降。(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衛計委)
4.推動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在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實現覆蓋范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六統一”的基礎上,加快整合基本醫保管理機構。參照先進地區做法理順管理體制,統一基本醫保行政管理職能,統一基本醫保經辦管理職能,整合完善城鄉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機構,承擔基金支付和管理、藥品采購和費用結算、醫療價格調整醫保支付標準談判、定點機構的協議管理和結算等職能。加大改革創新力度,進一步發揮醫保對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控制作用。(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編委辦、市衛計委)
5.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機制。在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基礎上,采取降低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合理確定合規醫療費用范圍等措施,提高大病保險對困難群眾支付的精準性,提升健康扶貧質量。完善職工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在做好低保對象等醫療救助基礎上,逐步將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等低收入救助對象,以及因病因殘致貧家庭重病患者納入救助范圍,發揮托底保障作用。積極引導社會慈善力量等多方參與。逐步形成醫療衛生機構、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救助管理機構間數據共享機制,推動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有效銜接,全面提供“一站式”服務。(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衛計委)
6.推動商業健康保險發展。積極發揮商業健康保險機構在精算技術、專業服務和風險管理等方面的優勢,鼓勵和支持其參與醫保經辦服務。加快發展醫療責任保險、醫療意外保險,探索發展多種形式的醫療執業保險。豐富健康保險產品,大力發展消費型健康保險,促進發展各類健康保險,強化健康保險的保障屬性。鼓勵保險公司開發中醫藥養生保健等各類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提供與其相結合的中醫藥特色健康管理服務。鼓勵企業和居民通過參加商業健康保險,解決基本醫保之外的健康需求。(責任單位:盤錦市保險協會、市衛計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
(四)改革完善藥品供應保障制度
落實國家、省關于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的政策要求,實施藥品生產、流通、使用全流程改革,調整利益驅動機制,促進醫藥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保障藥品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供應充分。
1.完善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制度。堅持并完善以市為單位的網上藥品集中采購機制,落實公立醫院藥品分類采購。堅持集中帶量采購原則,對于招標采購品種采取以市為單位在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上自行采購。做好基層和公立醫院藥品采購銜接。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每種藥品采購的劑型原則上不超過3種,每種劑型對應的規格原則上不超過2種。實施藥品采購“兩票制”改革(生產企業到流通企業開一次發票,流通企業到醫療機構開一次發票),鼓勵醫院與藥品生產企業直接結算藥品貨款、藥品生產企業與配送企業結算配送費用,嚴格按合同回款。進一步提高醫院在藥品采購中的參與度,落實醫療機構藥品、耗材采購主體地位,促進醫療機構主動控制藥品、耗材價格。開展疫苗、中藥飲片、醫用耗材、檢驗檢測試劑、大型醫療設備集中采購。(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食藥監局)
2.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鞏固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成果,推動基本藥物在目錄、標識、價格、配送、配備使用等方面實行統一政策。加強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結核病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和重度殘疾人等特殊人群基本用藥保障。完善基本藥物優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堅持基本藥物主導地位。完善基本藥物供應體系。(責任單位:市衛計委)
3.完善藥物政策體系。推動醫藥分開,采取綜合措施切斷醫院和醫務人員與藥品、耗材間的利益鏈。醫療機構要按照藥品通用名開具處方,并主動向患者提供,不得限制處方外流。允許醫院門診患者多渠道購藥模式,患者可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推動企業充分競爭和兼并重組,提高市場集中度,實現規模化、集約化和現代化經營。調整市場格局,使零售藥店逐步成為向患者售藥和提供藥學服務的重要渠道。建立健全醫保藥品支付標準,結合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工作,逐步按通用名制定藥品支付標準。完善中藥政策,加強中藥材質量管理,鼓勵中藥飲片、民族藥的臨床應用。探索建立醫院總藥師制度,完善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藥師管理制度,結合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體現藥事服務價值。建立藥物臨床綜合評價體系和兒童用藥臨床綜合評價機制,提高合理用藥水平。(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食藥監局、市人社局、市物價局)
(五)加快建立綜合監管制度
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完善與醫藥衛生事業發展相適應的監管模式,提高綜合監管效率和水平,推進監管法制化和規范化,建立健全職責明確、分工協作、運行規范、科學有效的綜合監管長效機制。
1.深化醫藥衛生領域“放管服”改革。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推進醫藥衛生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建立清單制度并向社會公示。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機制和監管方式,更加注重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提升監管效能。優化政府服務,提高服務水平。(責任單位:市衛計委)
2.構建多元化的監管體系。完善政府監管主導、第三方廣泛參與、醫療衛生機構自我管理和社會監督為補充的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加強部門聯動,加大監管力度,切實防止和減少損害群眾健康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引導第三方依法依規參與監管工作。建立醫療衛生機構自我管理制度,加強內涵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對所有醫療機構門診、住院診療行為和費用開展全程監控和智能審核。加強醫保智能審核技術應用,逐步實現對門診、住院、購藥等各類醫療服務行為的全面、及時、高效監控。建立健全社會共治機制,加大信息公開和宣傳教育力度,拓寬公眾參與監管的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人社局)
3.強化全行業綜合監管。健全醫藥衛生法規規章和標準,推動監管重心轉向全行業監管。實行屬地化監督,加強基層監督機構規范化建設和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綜合監管保障機制。推行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建立違法違紀“黑名單”制度,對進入“黑名單”的機構和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堅決曝光。加強對非營利性社會辦醫療機構產權歸屬、財務運營、資金結余使用等方面的監督管理,加強對營利性醫療機構盈利率的管控,加強醫療養生類節目和醫療廣告監管,促進社會辦醫健康發展。到2020年,對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監督檢查實現100%覆蓋。(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政府法制辦、市委宣傳部)
4.完善基本醫保基金監管制度,加大對騙保欺詐等醫保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完善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的監控機制,將監管對象由醫療機構延伸至醫務人員。強化藥品質量監管,進一步規范藥品市場流通秩序。建立完善藥品信息追溯體系,形成全品種、全過程完整追溯與監管鏈條。加強藥品有效期和包裝材料管理,規范過期藥品等廢棄藥品及包裝材料的處置。嚴控藥品購銷渠道,嚴格票據管理,減少流通環節,凈化流通環境。加強部門之間的配合,依法依規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掛靠經營、“走票”、商業賄賂、非法經營等違法犯罪行為。強化藥品價格行為監管,建立健全藥品價格信息監測預警和信息發布制度,積極引導行業組織和市場主體加強誠信建設,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加強對市場競爭不充分的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的價格監管。對價格變動頻繁、變動幅度較大的,適時開展專項調查,對價格壟斷、欺詐、串通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衛計委、市食藥監局、市商務局、市物價局)
5.引導規范第三方評價和行業自律。完善相關政策制度,鼓勵符合條件的第三方積極開展或參與評價標準的咨詢、技術支持、考核評價等工作,推動醫療機構考核評價由政府主導逐步向獨立第三方評價轉變。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學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作用,積極培育第三方評價機構。強化行業自律,推動行業組織建立健全行業管理規范和準則,規范成員行為。引導和規范醫療機構建立內審制度,加強自我管理和自查自糾,提高醫療服務質量,保障醫療安全。(責任單位:市衛計委)
(六)統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
加快推進人才培養使用和激勵評價機制建設,大力發展健康服務業,積極發展基于互聯網的健康服務,推進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為加快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全面提升城鄉居民健康水平與健康公平,推進健康盤錦建設提供支持和保障。
1.健全完善人才培養使用和激勵評價機制。從提升和改善薪酬待遇、發展空間、執業環境、社會地位等方面入手,調動廣大醫務人員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發揮醫務人員改革主力軍作用。健全醫務人員培訓培養制度,使每名醫務人員都有接受繼續教育和職業再培訓的機會。創新人才培養機制,基本建成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三階段有機銜接的標準化、規范化臨床醫學人才培養體系。深入推進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加強醫學短缺專業人才培養。繼續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完善畢業后教育制度,到2020年,所有新進醫療崗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臨床醫師均接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初步建立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重點為縣級醫療機構培養一批專科醫師。推進基層藥學人員培養使用。大力推進全科醫生制度建設,支持大醫院專科醫生轉崗全科醫生,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人才隊伍建設,通過規范化培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轉崗培訓、全科醫生特崗計劃等多種途徑加大全科醫生培養培訓力度。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全科醫生制度,基本形成統一規范的全科醫生培養模式,城鄉每萬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醫生。實施中醫藥傳承與創新人才工程,促進中醫藥傳承與發展,建立健全中醫藥師承教育制度。(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2.創新衛生人才使用機制。完善崗位設置管理制度,推行公開招聘制度,實行全員聘用制度,實現人員分類管理。改善從業環境和薪酬待遇,促進醫療資源向基層和農村流動。開展大醫院百名醫生坐診基層幫帶活動,繼續實施全科醫生特崗計劃。對醫療衛生機構單獨制定績效工作總量核定辦法,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合理確定醫療衛生機構編外人員待遇,逐步實現同崗、同薪、同待遇。嚴禁給醫務人員設定創收指標,醫務人員薪酬不得與藥品、耗材、檢查、化驗等業務收入掛鉤。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內部績效分配可采取設立全科醫生津貼等方式,向承擔簽約服務等臨床一線任務的人員傾斜。創新人才評價機制,改革完善以崗位職責要求為基礎,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符合衛生人才特點的科學化、社會化評價機制。完善職稱晉升體系和職稱晉升辦法,增加醫療衛生機構中高級崗位比例并向基層傾斜,拓寬醫務人員職業發展空間。關心重視村醫隊伍建設,落實村醫補助政策,合理提高待遇,結合實際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鼓勵醫師到鄉鎮、社區等有需求的基層醫療機構多點執業。(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人社局)
3.建立衛生人員榮譽制度。弘揚“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于奉獻、大愛無疆”的衛生與健康工作精神,通過多種形式增強醫務人員職業榮譽感。依法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傷害醫務人員的暴力犯罪行為,堅決從嚴查處涉醫突發案件,維護正常醫療秩序,保護醫務人員安全。完善醫療糾紛調解機制,健全院內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醫療風險分擔機制有機結合的“三調解一保險”制度體系,構建和諧醫患關系。醫療責任保險覆蓋所有公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人社局)
4.加快形成多元辦醫格局。進一步優化政策環境,在市場準入、社會保險定點、重點專科建設、職稱評定、學術地位、醫院評審等方面對所有醫療機構同等對待。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張床位為社會辦醫院預留規劃空間,同步預留診療科目設置和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空間。允許公立醫院根據規劃和需求,與社會力量合作舉辦新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支持社會辦醫療機構與公立醫院加強合作,共享人才、技術、品牌。控制公立醫院特需服務規模,提供特需服務的比例不超過全部醫療服務的10%。探索社會力量辦營利性醫院綜合評價機制,鼓勵社會力量投向滿足群眾多元需求的服務領域。(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發改委、市人社局)
5.促進醫療與養老融合,發展健康養老產業。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老年人家庭提供簽約醫療服務,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機制,支持養老機構開展康復護理、老年病和臨終關懷服務,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醫養結合機構。盤活市人民醫院資源,開展醫養融合,重點為失能半失能臨終關懷等方面人員提供特色養老服務。2017年底,80%以上的醫療機構開設為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的綠色通道,開設老年病專科,50%以上的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到2020年,符合市情的醫養結合體制機制和政策法規體系基本建立,所有醫療機構開設為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的綠色通道,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民政局)
6.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健康服務業。擴大健康服務相關支撐產業規模,優化健康服務業發展環境。推動醫療集團、以市場化方式擴寬醫療服務健康領域,促進健康管理服務、醫養融合、3D打印、衛生信息化等健康產業發展,以市場化方式延伸醫療健康產業鏈、價值鏈。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健康產業投入,探索無形資產質押和收益權質押貸款業務,鼓勵發展健康消費信貸。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發行債券和開展并購,鼓勵引導風險投資。發揮商業健康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引導商業保險機構以出資新建等方式興辦醫療、養老、健康體檢等健康服務機構。(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盤錦市中心支行、盤錦市保險協會)
7.積極發展基于互聯網的健康服務。促進云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信息技術與健康服務深度融合。促進醫療與旅游融合,完善準入、運營、評價、監管等相關配套政策,加快推進健康旅游產業發展。促進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推進中醫藥與養老、旅游等融合發展,實現中醫藥健康養生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綜合執法局)
8.推進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與醫療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協作機制。到2020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機制基本完善。推進政府購買公共衛生服務。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分配方式以及效果評價和激勵約束機制,發揮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醫療機構對項目實施的指導和考核作用,考核評價結果與服務經費撥付掛鉤。建立健全專業公共衛生人員激勵機制,人員和運行經費根據人員編制、經費標準、服務任務完成及考核情況由政府預算全額安排。鼓勵防治結合類專業公共衛生機構通過提供預防保健和基本醫療服務獲得合理收入,建立有利于防治結合的運行新機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補齊婦幼保健的生育服務短板,推進婦幼保健機構內部改革重組,實現保健和臨床有機融合。在合理核定工作任務、成本支出的基礎上,完善對醫療機構承擔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的補償機制。大力推進殘疾人健康管理,加強殘疾人社區康復。推進居民健康卡、社會保障卡等應用集成,激活居民電子健康檔案應用,推動預防、治療、康復和健康管理一體化的電子健康服務。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大國家衛生縣城、鎮村創建力度,推進健康城市省級試點,全力打造健康盤錦。(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縣區、經濟區要高度重視醫改工作,由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或一位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醫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親自負責醫改工作,充分發揮醫改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統一推進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將醫改工作納入各級黨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布局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為完成規劃任務提供堅強保證。要依據本規劃,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政策措施,精心組織實施。各相關部門要及時制定細化配套措施,加強協作配合,指導督促地方落實規劃任務。
(二)強化責任落實
落實各級政府的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建立責任落實和考核的剛性約束機制。加大政府衛生投入力度,到2020年,全面落實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投入政策,建立公立醫院由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補償的新機制,細化落實政府對中醫醫院、傳染病醫院投入傾斜政策,逐步償還和化解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長期債務。加強各級各類醫藥衛生機構黨組織建設,強化基層黨組織整體功能,在醫改中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增強改革執行力。
(三)強化改革探索
尊重和發揚基層首創精神,鼓勵基層銳意進取、因地制宜、大膽探索,特別是針對一些矛盾和問題多、攻堅難度大的改革,主動作為、勇于攻堅,創造性開展工作。建立完善常態化調研機制,加強對基層的指導,總結推廣改革經驗,及時將成熟經驗上升為政策,努力做到下有所呼、上有所應。
(四)強化督查評估
建立健全督查評估制度,充分發揮第三方評估作用,強化結果運用和激勵問責。市醫改辦會同相關部門對規劃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分析,統籌研究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重大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支持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圍繞深化醫改建言獻策,就重要改革任務的落實開展民主監督。
(五)強化宣傳引導
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大力宣傳醫改進展成效、典型經驗和先進人物,加強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合理引導社會預期,提高群眾對改革的知曉率和參與度,提高醫務人員投身改革的積極性和能動性,營造全社會關心、理解和支持醫改的良好氛圍。發展健康文化,凈化傳播環境,加強健康知識傳播,引導公眾正確認識醫學發展規律,樹立正確的生命觀念和就醫理念,提升公眾健康素養水平。加強思想政治工作,進一步引導樹立良好醫德醫風,發揚醫務人員職業精神。發揮統一戰線優勢,最大限度凝聚共識,推動醫改向縱深發展,為全市國際化中等發達城市建設助力,為全市人民健康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