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盤錦市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實施方案的通知
盤政發〔2017〕23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盤錦市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3日
盤錦市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國發〔2016〕54號)、《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遼寧省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發〔2016〕82號)精神,大力推進全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切實降低企業杠桿率,增強全市經濟中長期發展韌性,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有效對策措施
(一)積極推進企業兼并重組。
1.推動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勵國有企業通過出讓股份、增資擴股、合資合作等方式引入民營資本。〔責任單位:市國資委(金融辦),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2.推動重點行業兼并重組。發揮好產業政策的引導作用,鼓勵產能過剩行業企業加大兼并重組力度,加快“僵尸企業”退出,加快關停部分產能過剩企業,實現市場出清。(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中小企業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3.加大對企業兼并重組的金融支持。通過并購貸款等措施,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并購重組。支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等按照市場化原則,參與處理破產重組或退出企業的債權債務。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優先股、可轉換債券等方式籌集兼并重組資金。進一步創新融資方式,滿足企業兼并重組不同階段的融資需求。鼓勵各類投資者通過股權投資基金、產業(創業)投資基金等形式參與企業兼并重組。〔責任單位:市國資委(金融辦)、市發改委,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強化自我約束。
1.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對企業負債行為建立權責明確、制衡有效的決策執行監督機制,加強企業自身財務杠桿約束,合理安排債務融資規模,有效控制企業杠桿率,形成合理資產負債結構。〔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國資委(金融辦)、市中小企業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2.明確企業降杠桿主體責任,強化國有企業降杠桿考核機制。企業是降杠桿的第一責任主體。強化企業管理層資產負債管理責任,防止激進經營過度負債。落實企業股東責任,按照出資義務依法繳足出資,根據股權先于債券吸收損失原則承擔必要的降杠桿成本。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將降杠桿納入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國有企業的業績考核體系,統籌運用政績考核、人事任免、創新型試點政策傾斜等機制,調動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和國有企業降杠桿的積極性。〔責任單位:市國資委(金融辦)、市人社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三)多措并舉盤活企業存量資產。
1.分類清理、盤活企業存量資產。做好企業存量資產清查、財產評估等工作。以出售、轉讓、租賃、回租、招商合作等形式,盤活企業所有的土地、廠房、設備等閑置資產和各類重資產,加大存量資產整合力度。引導企業進入產權交易市場和股權交易市場,充分發現價格、價值,實現閑置資產功能。〔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金融辦),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2.有序開展企業資產證券化。按照“真實出售、破產隔離”原則,積極開展以企業應收賬款、租賃債權等財產權利和基礎設施、商業物業等不動產財產或財產權益為基礎資產的資產證券化業務。支持房地產企業通過發展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向輕資產經營模式轉型。〔責任單位:市國資委(金融辦)、市住建委、市人民銀行、盤錦銀監分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四)多方式優化企業債務結構,加快清理欠款。
鼓勵充分調動多方力量,優化企業債務結構。在政策允許范圍內,統籌運用盤活資產、發行債券和銀行信貸等手段,提高企業資金使用效率。通過完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發揮增信作用,提高企業信用等級,降低融資成本。〔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金融辦),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五)有序開展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
1.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開展債轉股。以促進優勝劣汰為目的開展市場化債轉股,多渠道、多方式實現股權市場化退出。債轉股支持面向發展前景較好但遇到暫時困難的優質企業開展,嚴禁將扭虧無望、已失去生存前景的“僵尸企業”、有惡意逃廢債行為的企業、債權債務關系復雜且不明晰的企業以及有可能助長過剩產能擴張和增加庫存的企業作為市場化債轉股對象。〔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國資委(金融辦),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2.鼓勵多類型實施機構開展市場化債轉股。各級政府要充分發揮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公司的作用。鼓勵市國資公司發行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專項債券,吸引各類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等多種類型實施機構,參與市場化債轉股。支持實施機構引入社會資本,鼓勵民營投資,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增強資本實力。〔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國資委(金融辦),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六)依法依規分類實施企業破產。
1.建立健全依法破產的體制機制。在充分發揮企業破產解決債務矛盾、公平保障各方權利、優化資源配置等方面重要作用的前提下,因企制宜實施企業破產清算、重整與和解。對扭虧無望、已失去生存發展前景的“僵尸企業”,堅決破除障礙,妥善安置人員,依司法程序進行破產清算。對符合破產條件但仍有發展前景的企業,支持債權人和企業按照法院破產重整程序或自主協商對企業進行債務重組。鼓勵企業與債權人依據破產和解程序達成和解協議,實施和解。〔責任單位:市法院、市發改委、市國資委(金融辦),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2.健全企業破產配套制度。政府與法院依法依規加強企業破產工作溝通協調,解決破產程序啟動難問題,做好破產企業職工安置和權益保障、企業互保聯保和民間融資風險化解、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工作。〔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維穩辦、市信訪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七)積極發展多層次的資本市場特別是股權融資。
創新和豐富股權融資工具。充分發揮市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大力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促進創業投資。積極有效引進國外直接投資和國外創業投資資金。借助PPP融資模式,積極引進社會資本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優化企業債務結構。發揮小額貸款公司作用,為小微企業提供小額、分散的貸款支持。〔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經合局、市國資委(金融辦),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二、建立有利于降低企業杠桿率的市場與政策環境
(一)落實并完善降杠桿財稅政策。落實國家出臺的關于企業重組、破產清算、資產證券化、債轉股和銀行不良資產核銷等相關稅收政策。根據需要,采取政府投資引導基金支持設立重組并購基金等方式激勵引導降杠桿。〔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發改委、市國資委(金融辦),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二)加快建立市場主體嚴重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建立相關企業和機構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的信用記錄,并納入市信用數據交換平臺。建立惡意逃廢債和國有資產流失等違法違規行為“黑名單”制度和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通過市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工作系統,協調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惡意逃廢債和國有資產流失等違法違規單位及相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國資委(金融辦)、市工商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三)提高地方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核銷和處置能力。研究出臺區域性費用減免政策,鼓勵盤錦銀行爭取不良資產證券化試點,充分運用市場化手段處置不良資產。多渠道補充銀行核心和非核心資本,提高全市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損失吸收能力。〔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國資委(金融辦)、市工商局、市人民銀行、盤錦銀監分局、盤錦銀行,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四)切實減輕企業社會負擔,穩妥做好重組企業的職工分流安置工作。完善減輕企業非債務負擔配套政策,落實已出臺的各項清理規范企業行政事業收費以及具有強制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收費、行業協會涉企收費政策。加大對企業在降杠桿過程中剝離相關社會負擔和輔業資產的支持力度。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要高度重視降杠桿過程中的職工安置,研究實施社會托底政策,做好失業保險工作和失業人員轉業轉崗培訓,完善下崗分流人員安置政策,依法妥善處理兼并重組中的勞動關系問題,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多措并舉做好職工安置工作,確保職工分流安置工作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有效降低社會不穩定因素。〔責任單位:市維穩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市民政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五)落實產業升級配套政策。進一步落實重點行業產業轉型升級和化解過剩產能的配套支持措施。發揮市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實行市場化運作,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推動重點行業破局性、戰略性重組,實現產業鏈整合及產業融合,通過資源重新配置降低企業杠桿率,進一步提升優質企業競爭力。鼓勵市金控集團設立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基金、東北振興產業投資基金、科技成果轉化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產業金融投資基金。〔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經合局、市中小企業局、市金控集團,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六)加強組織領導,規范履行相關程序,嚴密監測和有效防范風險。各相關部門要制定規則,完善政策,適當引導,依法監督,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持社會穩定,確保降杠桿在市場化、法治化軌道上平穩有序推進。在降杠桿過程中,涉及政府管理事項的,要嚴格履行相關核準或備案程序,嚴禁違法違規操作。同時,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好國有企業出資人職責,在國有企業降杠桿決策中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行使國有股東權利。各部門要加強政策協調,強化信息溝通與研判預警,提高防范風險的預見性、有效性,填補監管空白與漏洞,實現監管全覆蓋,完善風險處置預案,嚴守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維穩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國資委(金融辦)、市工商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各部門要強化協作,加強輿論引導,適時適度做好宣傳報道和政策解讀工作,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重大問題及時向市政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