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盤政辦發〔2017〕62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七屆第55次常務會議討論研究同意,現將《盤錦市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5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盤錦市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8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遼政辦發〔2016〕114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準確把握“出租汽車是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補充,為社會公眾提供個性化運輸服務”發展定位。遵循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適度發展出租汽車、有序發展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思路,堅持“乘客為本、改革創新、統籌兼顧、依法規范、屬地管理”原則,積極穩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切實提升服務水平和監管能力,努力構建多樣化、差異化出行服務體系,更好的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實現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穩定發展。
二、目標任務
按照國家、省全面深化出租汽車行業結構改革決策部署,抓住“互聯網+”行動的有利時機,積極開展各項改革工作。規范現有傳統巡游出租汽車(以下簡稱巡游車)經營關系,優化運力調控機制,改革經營權管理制度,促進巡游車轉型升級。建立網約車準入、退出機制,明確許可程序,規范網約車經營和私人小客車合乘行為,為社會公眾提供多樣化、品質化的運輸服務,提升行業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
三、主要內容
(一)穩妥推進巡游車改革
1.改革經營權管理制度。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一律實行期限制、無償使用,且不得變更經營主體。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期限為8年。
對于既有出租汽車經營權,需要在經營期限內變更經營主體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變更手續,不得炒賣和擅自轉讓。對現有未明確經營權具體經營期限的,市政府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制定過渡方案,另行規定。取消既有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使用。(牽頭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交通局、市物價局、市公安局、市法制辦、市工商局等)
2.完善經營權準入、退出監管機制。建立以服務質量、誠信等級為導向的經營權配置和管理制度,加強出租汽車經營者和從業人員信譽考核制度體系建設與實施。對于經營權期限屆滿或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服務質量問題、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違法經營行為、服務質量信譽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應當按有關規定收回經營權。〔牽頭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交通局、市網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通信辦、市發改委(市大數據管理中心)等〕
3.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出租汽車經營者要依法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或經營合同,明確雙方責、權、利,保護駕駛員合法權益。(牽頭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總工會等)
4.嚴格執行注冊上崗制度。依照《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從事出租汽車駕駛應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證件。采取承包經營方式的承包人和取得經營權的個體經營者,按規定注冊上崗并直接從事運營活動。(牽頭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等)
5.理順價格形成機制。巡游車運價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綜合考慮出租汽車運營成本、居民和駕駛員收入水平、交通狀況、服務質量等因素,科學制定、及時調整出租汽車運價水平和結構。建立出租汽車運價動態調整機制,健全作價規則,完善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辦法,充分發揮運價調節出租汽車運輸市場供求關系的杠桿作用。(牽頭單位:市物價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市交通局、市人社局等)
6.推進巡游車與網約車融合發展。鼓勵巡游車經營者、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以下簡稱網約車平臺公司)通過兼并、重組、吸收入股等方式,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實行公司化經營,實現新老業態融合發展。(牽頭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交通局、市工商局等)
7.鼓勵巡游車轉型提供網約車服務。支持巡游車通過電信、互聯網等電召服務方式提供運營服務,推廣使用符合金融標準的非現金支付方式,拓展服務功能,方便公眾乘車。(牽頭單位:市交通局、各區政府、遼東灣新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通信辦、市人民銀行等)
8.引導巡游車規模化、集約化經營。鼓勵個體經營者共同組建具有一定規模的公司,實行組織化管理,提高服務質量,降低管理成本,增強抗風險能力。支持和引導出租汽車企業、行業協會與出租汽車駕駛員、工會組織“四方”平等協商,逐步構建企業和駕駛員運營風險共擔、利益合理分配的經營模式。(牽頭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交通局、市物價局、市工商局等)
9.注重巡游車服務品牌建設。鼓勵經營者加強自有特色服務品牌建設,主動公開服務標準和質量承諾,持續開展安全、誠信、優質服務創建活動,強化服務質量管理。〔牽頭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交通局、市總工會、市發改委(市大數據管理中心)等〕
(二)規范網約車發展
1.嚴格網約車平臺公司經營資質管理。網約車平臺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和相應社會責任,要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依法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暫停或者終止運營的,要依法履行相應責任義務。(牽頭單位:市交通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市網管局、市公安局、市通信辦等)
2.嚴格網約車車輛和駕駛員管理。提供網約車服務的車輛及駕駛員,應當依法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的發展原則,組織制定車輛具體標準和營運要求。網約車的經營服務及管理按照《盤錦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細則》執行。(牽頭單位:市交通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市公安局、市國稅局、市通信辦、市物價局等)
3.規范網約車經營行為。網約車平臺公司履行承運人主體責任,開展有關法律法規、職業道德、服務規范、安全運營等方面的崗前培訓和日常教育,充分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強化網約車生產經營管理,維護和保障駕駛員合法權益;網約車平臺公司要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和標準提供運營服務,依法納稅,為乘客購買承運人責任險等相關保險,合理確定計程計價方式和運價,并向乘客提供出租汽車發票。加強網絡和信息安全防護,依法合規采集、使用和保護個人信息,所采集的個人信息和生成的業務數據應當在中國內地存儲和使用,不得泄露涉及國家安全的敏感信息;不得妨礙市場公平競爭;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得有為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運營擾亂正常市場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等不正當價格行為;不得有價格違法等行為。(牽頭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交通局、市物價局、市國稅局、市通信辦、市網管局、市公安局、市質監局等)
(三)規范私人小客車合乘
私人小客車合乘,是合乘服務提供者通過符合要求的網絡平臺事先發布出行信息,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乘坐合乘服務提供者的小客車,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合乘行為。分攤的部分出行成本僅限于燃料成本及通行費等直接費用。私人小客車合乘以自我出行為前提,不以營利為目的,僅限在上下班通勤或節假日返鄉、旅游合乘,不得巡游攬客和站點候客。(牽頭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交通局、市法制辦、市公安局、市通信辦、市網管局等)
(四)加強出租汽車配套服務設施建設
將出租汽車綜合服務區、停靠點、候客泊位等服務設施納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在車站、碼頭、商場、醫院等大型公共場所和居民住宅區,劃定巡游車候客區域,為出租汽車運營提供便利,更好的地為乘客出行提供服務。(牽頭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委等)
(五)加強出租汽車行業監管能力建設
1.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實施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制度,貫徹執行出租汽車服務標準,加強違法違規及失信行為、投訴舉報、乘客服務評價等信息記錄,并納入市信用數據交換平臺,同時報送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牽頭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市大數據管理中心)等〕
2.發揮中介組織作用。出租汽車行業協會組織要主動作為,積極做好改革過程中政府和企業之間信息溝通、工作聯動及協調服務等工作。應當建立巡游車經營者和網約車平臺公司及駕駛員不良記錄名單制度,加強行業自律。(實施單位:市出租汽車行業協會)
3.加快智能行業建設。建設和完善智能監管平臺,實現與網約車平臺、車輛和駕駛員基本信息、服務質量以及乘客評價等信息共享。積極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建立出租汽車經營者和駕駛員評價系統,促進出租汽車行業服務品質不斷提升。〔牽頭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交通局、市通信辦、市發改委(市大數據管理中心)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由市直各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落實目標責任,制定工作措施。分級成立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工作職責,各司其職,緊密合作,綜合協調,積極穩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工作。
(二)完善資金保障
為保證出租汽車行業改革順利進行,出租汽車發展所需配套基礎設施、出租汽車動態監管信息化建設等相關工作經費應統一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三)加強宣傳引導
積極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多渠道、多形式開展宣傳活動,全面細致做好政策解讀。及時掌握輿論反映的熱點焦點問題,及時處理造謠性、誤導性、煽動性、行動性的負面信息。暢通利益訴求渠道,主動做好信息發布,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四)維護社會穩定
要充分認識和正確對待,加大情報和信息搜集力度,加強矛盾排查和分析預判,制定和完善各類應急預案,防止各種問題交織疊加。要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妥善處理好突發事件,把矛盾和不穩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全力維護社會穩定。要強化執法力度,對違反法律法規、擾亂社會公共秩序、損害公眾利益、煽動組織破壞營運秩序行為,依法嚴厲打擊,嚴肅追究責任。
附件:盤錦市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及職責分工
附件
盤錦市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及職責分工
一、組成人員
組長:張志煥(副市級干部)
副組長:苑秀娟(市政府副秘書長)、王寧(市交通局局長)
成員:周戰威(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網管局局長)、劉慶軍(市綜治辦專職副主任)、董謝安(市信訪局副局長)、陳風華(市經信委副主任)、劉溯(市公安局副局長)、王立群(市財政局副局長)、張士義(市人社局副局長)、李猛(市住建委副主任)、秦德林(市交通局副局長)、馬延東(市商務局副局長)、周滿(市法制辦副調研員)、藺海寧(市工商局副局長)、沈國剛(市質監局副局長)、閆崗(市物價局副局長)、繳萬升〔市大數據管理中心(信用辦)副主任〕、葉力(市規劃局副局長)、董慶硯(市總工會副主席)、李懷宏(市通信辦主任)、王冰(市國稅局副局長)、李冬雷(市人民銀行工會主任)、孫亞軍(盤山縣副縣長)、石貴生(雙臺子區副區長)、肖焰(興隆臺區副區長)、高廣坤(大洼區副區長)、孟泓辛(遼東灣新區管委會副主任)、李峰(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辦公室主任秦德林(兼)。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要成立相應領導小組。
二、職責分工
1.交通部門
(1)履行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貫徹落實國家、省改革政策意見,指導各縣區、經濟區穩妥推進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工作;
(2)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市級改革實施意見,指導各縣區、經濟區做好巡游車和網約車管理工作,強化運營服務監管,提升服務質量;
(3)指導各縣區、經濟區建設和完善監管平臺,實現與網約車平臺信息共享;
(4)配合通信、公安、網管、人民銀行等部門對在我市注冊的網約車平臺公司進行線上服務能力審核認定;
(5)配合商務、公安等部門制定我市網約車報廢標準的具體規定;
(6)會同相關部門完善網約車管理和經營服務法規標準的規定。
2.宣傳部門
(1)加強輿論引導,強化正面宣傳,營造良好的改革輿論氛圍;
(2)加強媒體管控,積極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站、新聞客戶端等媒體,多渠道、多形式開展宣傳活動,做好政策解讀,正確傳遞改革聲音。
3.網管部門
(1)組織做好網絡輿情監測、網絡輿論宣傳和引導、線上監管和處置以及查處網上有害信息發布行為,提供良好的網絡輿論環境;
(2)配合交通、通信、公安等部門做好網約車平臺公司線上服務能力審核認定;
(3)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門做好出租汽車行業穩定和線上服務動態監管;
(4)配合公安、通信等部門做好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方面違法違規行為查處。
4.綜治部門
(1)組織排查化解不穩定因素,加大情報信息收集力度,加強部門協調會商研判,強化涉穩事件的提前預警,形成維穩工作合力;
(2)加強對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指導,督促各地開展專項穩定風險評估,從源頭上預防涉穩事件的發生;
(3)明確相關部門的維穩工作重點,組織制定并完善應急預案,指導各縣區、經濟區及相關部門妥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
5.信訪部門
(1)按照《信訪條例》規定,做好出租汽車行業信訪工作,疏導化解矛盾;
(2)高度關注越級訪、群體訪,及時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穩控工作;
(3)暢通信訪渠道,引導信訪人逐級走訪,依法依規反映訴求。
6.大數據管理中心(信用辦)
組織有關部門征集和整合出租汽車經營者和駕駛員信用信息,并納入市信用數據交換平臺,同時報送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7.物價部門
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巡游車運價標準,監督指導網約車市場運價標準。
(1)綜合出租汽車運營成本、居民和駕駛員收入水平、交通狀況、服務質量等因素,科學制定、及時調整出租汽車運價水平和結構;
(2)建立出租汽車運價動態調整機制,健全作價規則,完善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辦法,充分發揮運價調節出租汽車供求關系的杠桿作用;
(3)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強化價格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出租汽車違法違規妨礙市場公平競爭的行為和價格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經營秩序,保證各方合法權益。
8.經信部門
落實好國家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相關政策,加強新能源出租汽車生產一致性監督管理工作。
9.公安部門
(1)依法組織開展網約車平臺公司網絡安全監管,加強網約車平臺公司備案工作,做好線上安全管理能力審核認定;
(2)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巡游車和網約車駕駛員準駕車型、駕駛年齡和交通肇事、危險駕駛、酒后駕駛、吸毒、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是否存在記滿12分等違法犯罪記錄的審查工作,配合商務、交通等部門制定我市網約車報廢標準的具體規定;
(3)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治安防護,深入了解掌握、及時報告有關情況和動態,注重會商研判,加大對出租汽車行業重點人員和群體的穩控力度,切實維護社會秩序和社會公共安全;
(4)督促指導網約車平臺公司落實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技術措施,依法查處未落實相關法定安全責任的網約車平臺和利用網約車平臺實施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督促網約車平臺公司強化自律,嚴格履行交通安全主體責任,依法選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安全守法的駕駛員,監督從業駕駛員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建立實施網約車等級管理制度,嚴查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10.財政部門
組織落實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出租汽車動態監管信息化建設等相關資金保障。
11.人社部門
(1)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維護出租汽車從業人員合法權益保障機制,督促出租汽車企業改善從業人員待遇和保障水平;
(2)規范出租汽車企業與駕駛員的勞動合同或協議,做好勞動爭議的調解和仲裁工作。
12.住建部門
(1)配合相關部門制定出租汽車綜合服務區、停靠點、候客泊位等服務設施發展規劃;
(2)配合做好車站、碼頭、商場、醫院等大型公共場所和居民住宅區的出租汽車候客區域劃定工作。
13.商務部門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公安、交通等部門制定網約車報廢標準的具體規定;
(2)根據外商投資相關法律法規,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精神,依法組織做好外商投資管理服務工作。
14.工商部門
(1)認真履行“雙告知”職責,在辦理登記注冊時,按照交通部門審批的要求告知申請者,同時將出租汽車經營者的登記信息告知交通部門;
(2)加大信用監管力度,做好出租汽車行業市場主體的年報公示相關工作,會同交通部門開展必要的年報公示信息定向抽查工作,將違法、違規以及失信行為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公示;
(3)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出租汽車市場監管,做好網約汽車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和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查處出租汽車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切實維護市場秩序。
15.質監部門
(1)組織加強出租汽車計價器使用管理,嚴格執行許可證制度,加強計量器具強制檢定,保證計價準確,嚴厲打擊計價器作弊的計量違法行為;
(2)配合相關部門加強網約車市場監管,查處計程計時違法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16.法制部門
組織加強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政策的合法性審查。
17.工會組織
組織相關部門依法組建出租汽車行業工會,充分發揮行業工會作用,維護保障出租汽車駕駛員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推動行業健康有序穩定發展。
18.稅務部門
(1)結合出租汽車行業特點,完善出租汽車行業稅收機制;
(2)督促網約車平臺向乘客提供相應的發票并依法納稅。
19.通信部門
(1)配合交通、公安、稅務、網管等部門做好網約車平臺公司線上服務能力審核認定工作,認真做好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工作;
(2)組織做好行業市場秩序監管工作,提升行業自律意識,指導網約車平臺強化網絡和系統安全保護、網絡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等,依法處置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網約車平臺公司;
(3)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及時處置網約車平臺有害信息,維護網絡安全。
20.市人民銀行
對網約車平臺的電子支付情況根據相關職責進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