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件已失效)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國家級產融合作試點城市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盤政辦發〔2017〕37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盤錦市國家級產融合作試點城市建設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3月14日
盤錦市國家級產融合作試點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我市國家級產融合作試點城市建設,引導產業與金融協調發展、互利共贏,強化金融對產業的支撐作用,促進工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加快制造強市建設步伐,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全面落實市第七次黨代會精神和“四個著力”全鏈條部署,加快實施《中國制造2025盤錦行動綱要》,針對融資供需信息不對稱、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渠道不暢、誠信體系不健全等突出問題,以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和能力為目標,營造產業與金融良性互動、互利共贏的生態環境,聚合產業資源、金融資源、政策資源,探索建立產融合作的有效途徑,促進產融深度合作,推進產業提質增效、轉型升級,切實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有效性,為打造區域性產業創新中心、建設國際化中等發達城市提供堅實的保障和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主導,優化資源配置。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加強信息共享互通,優化產業、政策、金融資源配置,推動產業與金融協調發展。
——堅持創新驅動,釋放產融活力。在符合監管要求、防范金融風險和商業可持續原則的前提下,鼓勵創新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促進產業需求和金融資源有機結合。
——堅持深化改革,營造良好環境。進一步簡政放權、優化服務,完善扶持政策和激勵措施,推動公共資源開放共享、部門協同聯動,建立適宜產融合作的體制機制。
——堅持重點突出,加強精準支持。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加強分業施策、精準投放,引導金融資源重點投向《中國制造2025盤錦行動綱要》、“互聯網+”等鼓勵發展產業。
三、總體目標
通過3年左右的努力,金融支持產業發展的能力進一步提高,工業轉型升級取得良好成效,為實現制造強市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和保障。
——產融合作對接機制有效建立。逐步建立健全政府、金融機構、企業信息共享和對接合作機制,強化政策導向作用,通過定期發布產業政策、產業發展規劃、產業發展重點領域和金融支持政策,引導金融機構資金投向石化及精細化工、先進裝備制造、新興產業、“互聯網+”等結構調整、轉型升級項目。
——產融合作服務體系基本完善。加強產業金融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金融機構產品和服務創新,豐富完善產融對接載體和模式,不斷拓寬產融合作渠道。
——產融合作瓶頸問題有效緩解。建立面向工業企業的信貸風險補償機制、應急轉貸機制,有效緩解企業抵質押物不足、缺少短期過橋資金等問題。
——產融合作重點項目得到保障。建立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融資需求對接清單,實現網絡平臺對接,每年對接重點融資需求項目20個以上。
四、重點任務
(一)建立產融合作對接機制。依托政府網絡建立產業和金融對接平臺,加強信息共享,形成產融合作的協調機制,及時向企業和金融機構傳遞產業、政策、金融信息,便利金融機構及時獲取企業依法合規及生產經營等信息,增強信息對金融機構融資的指引作用。
1.建立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融資需求對接清單。圍繞傳統產業中有市場、有效益、科技含量高、有發展前景的企業,“中國制造2025盤錦篇”領軍企業,“創新創業”領域高新技術、小巨人、高成長型企業,行業龍頭骨干企業“四類企業”,以及工業大項目、技術改造項目、智能制造項目、新興產業項目“四類項目”,建立“4+4”類重點企業項目融資需求清單,引導金融機構按照自主決策、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重點支持我市石化及精細化工、裝備制造等傳統產業和海洋工程裝備、電子信息、新材料、智能制造、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等新興產業,加大金融對工業發展重點領域的支持。(牽頭單位:市經信委;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國資委(金融辦),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2.建立信息發布機制。通過平臺及時發布產業政策、產業規劃、發展重點、企業融資需求等產業信息,以及金融政策、金融產品、產品示例等金融信息,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實現政府部門、金融機構和企業間信息共享。(牽頭單位:市經信委;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金融辦)、市人民銀行、盤錦銀監分局)
3.建立產業信息評估機制。定期召開各相關部門聯席會議,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統計分析產業資金需求信息、金融供給信息,對企業項目資金需求信息進行綜合評估、篩選,優先向金融機構推薦符合產業發展政策和我市發展重點的項目,金融機構根據企業項目實際情況和相關金融政策,提出適合的金融信貸產品支持企業融資。在評估企業項目時,引入第三方專業評估機構對企業項目的財務狀況、誠信履約、安全生產、環保達標等情況進行專業評估,保證企業項目信息真實性。(牽頭單位:市經信委;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金融辦)、市人民銀行、盤錦銀監分局)
(二)創新金融支持方式。推動金融機構爭取系統內的新產品、新工具在我市探索及應用,鼓勵金融機構開發符合我市產業實際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滿足不同類型企業對金融服務的多樣化融資需求,逐漸實現由主要提供信貸單一產品向為客戶提供個性化的綜合金融解決方案轉變。
4.優化工業信貸管理制度。鼓勵金融機構在有效管控風險的前提下,落實好無還本續貸、循環貸款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還款方式創新,降低企業過橋融資成本。對資金周轉出現暫時困難但仍具備清償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的企業,在做好貸款質量監測和準確分類的同時,通過調整貸款期限、還款方式以及債務重組等多種方式有效降低企業債務負擔。(牽頭單位:盤錦銀監分局;配合單位:市國資委(金融辦)、市人民銀行)
5.支持金融產品創新。支持企業與銀行間開展應收賬款抵押貸款、動產抵押貸款、收費權抵押貸款等業務,鼓勵中油遼河油田公司、北方華錦集團、寶來集團、和運集團等大企業加入“中征應收賬款登記系統”,通過該系統實現債權、債務確認及與銀行合作,解決企業抵押物不足問題。完善產業鏈金融服務。以石化產業核心企業為依托,針對產業鏈各個環節,設計個性化、標準化的金融服務產品,為產業鏈上所有企業提供綜合解決方案。放寬合格抵質押品范圍,建立健全貸款抵質押品評估認證機制,推動抵質押品創新,積極發展政府采購訂單、股權質押、特許經營權和收益權質押等多種方式融資,依托遼東灣大宗商品交易平臺,推動以乙烯、柴油、汽油、瀝青等大宗化工產品為標的物的倉單質押業務。大力發展能效信貸、合同能源管理未來收益權質押貸款、排污權抵押貸款、碳排放權抵押貸款、自主品牌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等綠色信貸業務。利用省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專利權質押保險貸款等業務規模。推動企業擴大境外融資,幫助企業開展境外發債。(牽頭單位:盤錦銀監分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市國資委(金融辦)、市人民銀行)
6.促進融資工具的綜合運用。爭取各金融機構總部支持,以各金融機構在我市主要分支機構為主體,統籌協調本機構各類分支機構,綜合運用債權、股權、租賃等金融工具,開展組合式金融服務。鼓勵銀行、保險以及其他金融機構的產品組合應用。加強金融機構同業溝通協調,積極開展聯合授信、銀團貸款、小微企業打包貸款等融資方式,保持對工業企業的合理授信規模。(牽頭單位:盤錦銀監分局;配合單位:市國資委(金融辦)、市人民銀行)
(三)創新財政支持模式。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和杠桿作用,綜合運用補貼、風險補償等方式,積極引導各類金融資源脫虛向實,聚焦產業發展。
7.建立信貸風險補償機制。進一步完善規模10億元的信貸風險補償基金運作模式,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效應和增信作用,加強與銀行、擔保機構、保險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機構合作,建立政府、金融機構、企業風險共擔的風險補償機制,按照10—20倍融資規模撬動金融資源,支持工業經濟發展。(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金融辦);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人民銀行、盤錦銀監分局)
8.建立應急轉貸機制。為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預防其資金鏈斷裂風險,幫助企業及時獲得金融機構轉貸支持,設立工業應急轉貸資金池,規模5000萬元,為符合銀行信貸條件、具備后續還貸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還貸出現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按期還貸、續貸提供短期周轉資金。同時依托遼寧政融擔保中心與銀行合作建立的應急轉貸資金池,解決企業過橋資金問題。(牽頭單位:市經信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金融辦)、市人民銀行、盤錦銀監分局)
9.發展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強化市和區縣(經濟區)兩級融資擔保服務體系,支持現有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采取多種措施增強實力,提升擔保能力,支持市金控集團和盤山縣分別組建融資擔保公司,建立較為完善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支持優質融資擔保機構加入省融資擔保服務體系,提升擔保增信服務能力。加強銀擔合作,防范擔保風險。(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金融辦);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四)創新精準信貸政策。堅持區別對待、有扶有控原則,進一步完善信貸準入標準,適當提高風險容忍度,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不同類型企業采取相應信貸方式,精準支持工業企業融資。
10.重點支持領域。加大《中國制造2025盤錦行動綱要》等“4+4”類產融需求對接清單中產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企業項目支持力度,適當加大中長期貸款投入。對央地合作項目、行業內優勢企業兼并重組項目、“互聯網+”領域內輕資產類項目、優勢產能“走出去”項目,以及年度內新納入規模以上工業統計范圍的市場前景好、有資金需求的企業提供優先支持。(牽頭單位:盤錦銀監分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國資委(金融辦)、市人民銀行,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11.選擇性支持領域。對產能雖然不明顯過剩,但競爭較為激烈的石化及精細化工、裝備制造、輕工建材等傳統行業中產品有市場、有效益、有技術、有競爭力,資產狀況和信用記錄良好的合規企業,對符合信貸條件的繼續支持其合理信貸需求,幫助有前景的企業渡過難關。(牽頭單位:盤錦銀監分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國資委(金融辦)、市人民銀行,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12.有序退出領域。對行業中長期虧損、失去清償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的困難企業,或環保、安全生產不達標且整改無望的企業,以及落后產能企業,堅決壓縮信貸規模、有序穩妥退出信貸資金,促進企業市場出清。(牽頭單位:盤錦銀監分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國資委(金融辦)、市人民銀行,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五)積極發展產業基金。探索各類基金合作新模式,積極發展工業引導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天使基金等,促進國家、省級基金與地方基金協調互動,有效發揮財政資金杠桿放大作用,鼓勵產業資本、金融資本、社會資本支持工業發展,逐步形成較為成熟的投資運營體系。
13.發展股權投資基金。依托市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加快發展股權投資基金,完善企業股本市場化補充機制,加快推進規模2.54億元智能制造基金運作,多渠道推進股權融資,推動企業向混合所有制發展,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促進私募股權基金行業發展。(牽頭單位: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14.設立工業發展引導基金。設立規模5000萬元的工業發展引導基金,重點支持企業擴產改造、技術創新、技術改造等提質增效、轉型升級領域。(牽頭單位:市經信委;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15.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基金。發揮《盤錦市關于建立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促進結構調整和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試行)》引導作用,采取“政府引導、企業注資、社會參與”的原則,引導社會資本合作設立天使基金、創投基金、產業基金等,推動盤錦啟迪之星投資中心加快發展。(牽頭單位: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金融辦)
(六)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加強資本市場渠道建設,充分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鼓勵企業采用企業債券、資產證券化等資本工具拓寬融資渠道,全力推動符合條件企業境內外上市融資。
16.支持企業上市融資。利用遼寧省爭取國家優先支持我省符合條件的企業首次發行上市相關政策,積極支持企業充分利用境內外各類資本市場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上市和掛牌。2017年,推進2戶企業實現掛牌或上市;“十三五”期間累計10戶以上企業實現掛牌或上市。(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金融辦);配合單位: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17.建立上市后備企業培育機制。按照“培育一批、備案一批、申報一批”的工作推進機制,動態培育并保持擬上市后備企業15戶。建立對擬上市企業的分段扶持制度,通過政策引導,降低企業上市成本,先登陸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再向主板、中小板、創業板轉板,形成掛牌上市工作的梯次推進格局。(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金融辦);配合單位: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18.推動企業利用債券融資。積極推廣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支持企業發行企業債、公司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債務融資工具,提高企業直接融資比重。(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金融辦);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人民銀行、盤錦銀監分局)
(七)提升企業融資管理水平。引導企業走陽光經營之路,規范企業運營,為銀行篩選和發現優質企業給予信貸支持提供便利,提升企業融資能力。
19.提升企業管理水平。積極開展企業管理、融資、政策等方面的咨詢、培訓活動,提升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財務人員的業務水平,引導企業逐步建立健全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規范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提升企業管理水平和投融資規劃能力,促進企業科學合理管理資金,有效防范資金風險。建立“金融服務工業經濟專家咨詢庫”,為企業提供面對面的咨詢服務。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核心主業突出、具有較強行業競爭力、具備一定資金集中管理經驗的大企業集團設立財務公司,提高資金運作效率,降低融資成本。(牽頭單位:市經信委;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金融辦)、市人民銀行、盤錦銀監分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20.加強市場主體誠信建設。建立健全企業信用檔案,完善企業信用數據庫,逐步實現社會信用服務機構征信系統與市級公共服務信用平臺信息共享。加快推進金融信用系統與市級信用信息平臺的互聯互通,完善“信用盤錦”網站中金融信用查詢版塊使用功能,實現市場主體在社會經濟活動中形成的與信用狀況有關的貸款、擔保合同履行等交易記錄的查詢功能。擴大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使用范圍,逐步完善信用評估體系,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制”的信用環境。(牽頭單位: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直相關部門)
21.鼓勵企業信息共享。引導企業加強財務狀況、產品質量、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能耗等方面的信息披露,納入產融對接平臺的企業需實現信息共享,減少銀企關系中的信息不對稱,防范企業逃廢銀行債務、虛假詐騙融資等失信行為,提高違約違法成本。(牽頭單位:市經信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市國資委(金融辦)、市人民銀行、盤錦銀監分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八)提升融資便利化服務水平。定期組織多樣化的企業與金融機構的對接、推介和路演活動,促進供需雙方有針對性地開展持續的銀企對接,搭建“零距離交流、低成本融資、高效率洽談、全方位合作”的平臺,促進企業融資便利化。
22.開展“點對點”精準金融服務。加強金融精準服務企業,對我市重點支持的企業和項目,按照個案解決的方式,組織各類金融機構提供綜合解決方案。對高成長性科技或新興企業,利用融資服務平臺開展常態化的交互式路演,促進企業與金融機構市場化對接。對創新創業企業、小微企業,組織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機構,提供小額、分散、信用優先的對口服務。(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金融辦);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人民銀行、盤錦銀監分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23.積極組織銀企對接活動。摸清企業需求,組織各類金融機構與企業開展對接,通過融資洽談、政策解讀、專項對接等多種方式,推動企業與金融機構開展深入合作,協調解決融資中的問題。定期組織“金融機構園區行”活動,走進各重點園區、重點企業開展專項或綜合性金融服務活動。(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金融辦);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人民銀行、盤錦銀監分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產融合作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金融辦)、市人民銀行、盤錦銀監分局為成員單位,統籌負責全市產融合作試點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經信委,負責推進各項工作的部署與落實,市經信委主任擔任辦公室主任。
(二)加強政策保障。全面落實國家和省產業政策和金融政策,創造良好的產業金融環境。積極爭取國家及省相關部門在簡政放權、法人金融機構批設、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鼓勵性信貸與監管政策、靈活運用貨幣政策工具等相關領域給予政策支持。
(三)強化推進落實。建立交流溝通機制,定期總結評估試點工作階段性進展和效果,研究解決試點過程中各種問題,協同推進方案實施。市政府將試點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督促檢查,定期對重點工作、責任落實、進展情況進行工作督導。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負責本轄區相關工作,建立相應的工作推進機制,切實將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四)加強宣傳引導。加強金融業發展、金融服務工業經濟和金融風險宣傳,提升全社會金融意識。突出宣傳產融合作相關政策、措施,將政府部門、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最新的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企業融資、金融創新等相關政策向社會發布,促進更多企業和投資者了解我市政策情況。
附件:盤錦市國家級產融合作試點城市建設任務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