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省《整改方案》 第七項整改任務整改結果公示
一、整改任務
《遼寧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要求,新上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萬噸(含)標準煤以上的高耗能項目應實施能耗替代,但該項規定落實不到位。2019年,省級節能審查批復的項目中,有9個能耗為5萬噸標準煤以上的高耗能項目未落實能耗替代要求,設計新增能耗達177萬噸標準煤。
二、整改目標
落實能耗替代要求,嚴控“兩高”項目新增能耗。
三、整改措施
1.對于2019年省批復未落實能耗替代要求的9個項目,經復核評估,新增能耗主要在“十四五”時期產生,需要“十四五”能耗指標替代。由項目所在地政府或節能主管部門,統籌“十四五”時期能耗指標和可替代能耗資源,2022年年底前落實能耗替代方案。對于不能落實能耗替代方案的項目,由所在地政府依法依規作出停建緩建決定。
2.嚴格落實《遼寧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有關要求,新上“兩高”項目全部實施能耗等量或減量替代。同時,及時跟蹤國家、省修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及《遼寧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嚴控新上“兩高”項目新增能耗。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盤錦忠旺鋁業有限公司鋁板帶箔加工項目已停止推進。
2.盤錦浩業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氫綜合利用項目,盤山縣已形成替代方案。
3.遼寧盤山新城熱力有限公司熱電聯產項目,盤山縣已形成替代方案。
4、嚴格落實《遼寧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有關要求,指導各縣區、經濟區形成本區域能源消費替代方案。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公示時間: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6日
受理部門: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整改工作領導
小組辦公室
電話:024-62788397
郵寄地址:沈陽市渾南區雙園路30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
2023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