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省《整改方案》 第三十一項整改任務整改結果公示
一、整改任務
第一輪督察指出,遼寧省一些地方和部門解決群眾環境訴求不力。此次督察群眾環境信訪投訴量雖比第一輪督察時有所下降,但仍居高不下。督察發現,一些地方對群眾環境訴求依然重視不夠、解決不力,特別是第一輪督察及“回頭看”時的信訪問題解決不到位,甚至出現反彈,群眾不滿意率高、反映強烈。群眾舉報問題與第一輪督察重復的就有660件,占比為14.2%。
二、整改目標
群眾環境信訪問題基本解決到位,人民群眾對環境信訪辦理工作滿意度得到逐步提升。
三、整改措施
1、堅持問題導向,深入排查和及時有效解決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生態環境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對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的63件群眾環境信訪問題實施清單化管理,嚴格按照督察信訪舉報問題分類辦結要求和銷號條件進行整改,并及時公開辦理情況。
3、對省掛牌督辦的1件信訪案件,要重點復核回訪;各縣(區)、經濟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對重點案件重點督辦,確保責任到人、措施到位,有效解決群眾身邊生態環境問題。
4、對第一輪督察重復的案件、本輪督察交辦的重點群眾生態環境舉報問題,建立領導包案制度,推動問題從根本上解決。
5、對信訪整改工作不重視、不積極、不主動,敷衍整改、虛假整改或搞“一刀切”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各級黨委政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高度重視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夯實責任,發揚斗爭精神,敢于動真碰硬,著力啃“硬骨頭”、消除“老大難”,解決了一批長期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任務實施清單化管理,采取多種調度和盯辦的方式進行督辦,發現有督察整改不力情況,采取通報、督導、約談、專項督察和移交問責等多項措施,有效地傳導壓力、擰緊螺絲,推動屬地及時有效完成了整改任務。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方式,向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公示時間: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6日(5個工作日)
受理部門: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電話:024-62788397
郵寄地址:沈陽市渾南區雙園路30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