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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2016〕23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6年度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考評內容及評分標準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6-12-19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2016〕23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6年度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考評內容及評分標準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6〕19號)和省市政府績效考核要求,現將《盤錦市2016年度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考評內容及評分標準》印發給你們,市政府辦公室將于6月末、9月末、11月末三次考評和全面考核結果進行綜合評分,確定各區縣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各部門2016年度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考評得分,納入年終黨委政府績效考評。
附件:盤錦市2016年度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考評內容及評分標準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5月23日
附件
盤錦市2016年度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考評內容及評分標準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指標說明 |
考核依據 |
考評標準與細則 |
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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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障體系建設(10分) |
1 |
建立基礎制度 |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項制度,主要包括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和考核評議等制度。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該項10分,按要求考核公開指南和目錄制度、年度報告制度、新聞發布制度等,每項考核不合格扣1分。 |
檢驗部門文件聽取工作匯報查看網站專題。 |
2 |
落實公開指南 和目錄制度 |
按規定編制、公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并及時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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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落實年度報告制度 |
按規定的內容和時限公布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每年3月31日前向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報送年度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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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立新聞發布制度 |
建立新聞發布制度,召開政府信息公開發布會(包括新聞發布會)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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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立工作機制 |
建立健全公文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信息發布協調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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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機構及人員隊伍建設 |
設有本級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有專職人員負責日常工作;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公務員培訓內容;是否開展工作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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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審批 |
按要求動態公開行政審批目錄清單,市編委辦及部門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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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指標說明 |
考核依據 |
考評標準與細則 |
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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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60分) |
8 |
行政職權 |
按要求公開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市編委辦及部門負責。 |
1.國辦發〔2016〕19號文件 2.盤錦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
該項60分,按要求考核財政資金、公共服務、社會組織與中介結構等11項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網上專題設立情況。省檢驗每項不合格扣20分,市檢驗每項不合格扣5分。承擔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網上專題任務的部門不合格扣20分。對政府門戶網站重點領域公開專欄有信息上報任務的部門信息漏報扣10分。 |
政府或部門6月末、9月末、12月末網站點擊查詢,網上截圖。 |
9 |
財政資金 |
公開政府及政府各部門預決算信息,市財政局及部門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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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三公”經費預算和決算信息,市財政局及部門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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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政府采購 |
及時完善公開政府采購項目信息、采購文件、中標或成交結果、采購合同、投訴處理結果等信息,市公共采購交易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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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共資源配置 |
公開本地區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別是棚戶區改造建設項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推進工程質量治理行動的進展情況,按年度住房公積金管理運行情況,市住建委、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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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在政府網站公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決定、補助獎勵政策和標準、初步評估結果、補償方案、補償標準、補償結果等信息,市住建委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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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公開土地供應計劃、出讓公告、成交公示和供應結果,重點公開棚戶區改造用地年度供應計劃、供地時序、宗地規劃條件和土地使用要求等信息,市國土資源局負責。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指標說明 |
考核依據 |
考評標準與細則 |
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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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60分) |
14 |
重大項目 |
鐵路、城市基礎設施、節能環保、農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等領域政府投資項目,公開審批、核準、備案等項目批準信息。發布項目基本信息、招投標、征地征收、重大設計變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約、質量安全檢查、資金管理、驗收等項目實施信息,市發改委負責。 |
1.國辦發〔2016〕19號文件 2.盤錦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
該項60分,按要求考核財政資金、公共服務、社會組織與中介結構等11項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網上專題設立情況。省檢驗每項不合格扣20分,市檢驗每項不合格扣5分。承擔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網上專題任務的部門不合格扣20分。對政府門戶網站重點領域公開專欄有信息上報任務的部門信息漏報扣10分。 |
政府或部門6月末、9月末、12月末網站點擊查詢,網上截圖。 |
15 |
公共服務 |
各項社會保險參保情況、待遇支付情況,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結余和收益情況等信息,市人社局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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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公開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診療項目、輔助器具目錄等信息,市衛計委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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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對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信息集中公開,市民政局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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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發布法定傳染病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市衛計委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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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全面公開醫療服務、價格、收費等信息,市衛計委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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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全面實施中考招生“陽光工程”,發布學校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程序、咨詢及申訴渠道等信息,及時公開中考錄取結果,第一時間發布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年底前全面公開各大、中、小學預算決算信息,市教育局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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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國有企業 |
出臺國有企業財務信息公開指導意見,明確公開范圍、內容、程序、工作要求等,市國資委負責。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指標說明 |
考核依據 |
考評標準與細則 |
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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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60分) |
22 |
國有企業 |
督促國有企業每半年公開主要財務指標、整體運行情況、業績考核結果等信息,及時公開本地區國有企業財務匯總信息,市國資委負責。 |
1.國辦發〔2016〕19號文件 2.盤錦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
該項60分,按要求考核財政資金、公共服務、社會組織與中介結構等11項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網上專題設立情況。省檢驗每項不合格扣20分,市檢驗每項不合格扣5分。承擔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網上專題任務的部門不合格扣20分。對政府門戶網站重點領域公開專欄有信息上報任務的部門信息漏報扣10分。 |
政府或部門6月末、9月末、12月末網站點擊查詢,網上截圖。 |
23 |
公開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改革重組、負責人職務變動及公開招聘等信息,市國資委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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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環境保護 |
公布本地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發布環境重點監管對象名錄,市環保局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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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公開環境執法檢查依據、內容、標準、程序和結果等信息,開通在線舉報渠道,并及時公開群眾舉報投訴重點環境問題處理情況、違法違規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單和處理整改情況,市環保局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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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對于突發環境事件要第一時間發布應對情況及調查結果,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和質疑,市環保局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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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食品藥品安全 |
發布食品藥品監管重要政策信息,市食藥監局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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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及時發布產生重大影響的食品藥品典型案件,市食藥監局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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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公開食品藥品監督抽檢、網上非法售藥整治等專項行動信息、保健食品消費警示信息,市食藥監局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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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社會組織與中介機構 |
公開本地區社會組織的成立、變更、注銷、評估、年檢、查處結果等信息,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機構的服務、收費等事項信息,以及慈善組織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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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公開提供行政審批前置服務的社會組織和中介機構名稱、經營地址、資質狀況等基本信息,以及實施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收費標準,市民政局、市編委辦和相關部門負責。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指標說明 |
考核依據 |
考評標準與細則 |
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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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回應和解讀(10分) |
32 |
回應社會關切 |
是否建立健全回應社會關切機制。 |
國辦發〔2016〕19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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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項10分,按要求考核回應和解讀工作推進情況,每項考核不合格扣3分。 |
檢驗工作記錄回訪群眾意見。 |
33 |
征集民意 |
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臺前,是否公開征求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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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文件解讀 |
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是否制定信息發布、解讀和回應的整體方案;公開時同步配發解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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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申請公開(10分) |
35 |
依法依規答復政府 信息公開申請 |
建立健全依申請公開受理機制,登記、備案、歸檔臺帳健全。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該項10分,按要求考核依申請公開工作推進情況,每項考核不合格扣3分。 |
檢驗工作記錄回訪群眾意見。 |
36 |
是否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開法定職責受到投訴、舉報,被查證屬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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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是否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政府信息公開法定職責,在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中確認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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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網站建設(5分) |
38 |
政府網站信息 內容建設管理 |
省、市政府辦公部門抽查網站建設達標情況,若發現一次不達標,扣2分,二次不合格,扣5分,沒有設立網站的被考核部門不得分。 |
盤政辦〔2016〕22號文件 |
該項5分,按要求考核網站建設情況。 |
依據省市網站考核通報。 |
六、公共咨詢服務電話(5分) |
39 |
值守率 |
隨機抽查考核各單位是否能及時接聽群眾咨詢電話,確保咨詢電話隨時有人值守。 |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公共咨詢服務電話目錄》的通知 |
該項5分,按要求考核公共咨詢服務電話情況,每項考核不合格扣2分。 |
檢驗工作記錄回訪群眾意見。 |
滿意率 |
電話回訪回應質量和相關群眾是否滿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