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盤錦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為貫徹落實國家決策部署和省、市統一指揮,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按照省醫保局、財政廳《關于做好遼寧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遼醫保明電〔2020〕4號)要求,市醫保局聯合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制定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以下下簡稱《通知》):
二、結構及內容
《通知》分五部分,對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臨時調整醫保業務工作進行了全面具體安排。
(一)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意識
要求各單位充分認識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黨中央、省委以及市委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二)對確診及疑似患者醫療費用實施綜合保障
明確針對確診患者臨時性擴大醫保支付范圍政策,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高額補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比照《5號文件》實施綜合保障。
(三)確保確診和疑似異地就醫患者先行救治
明確異地就醫醫保支付的費用由就醫地醫保部門先行墊付。要求各醫保經辦機構做好異地就醫參?;颊咝畔⒂涗浐歪t療費用記賬,疫情結束后按國家統一組織開展清算。
(四)開展目錄動態管理,優化經辦服務質量
明確將相關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臨時性納入醫?;鹬Ц斗秶?。要求市醫保中心按照省醫保中心要求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相關事項馬上辦、簡化辦、特事特辦,為醫療機構和患者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醫保經辦服務。
(五)建立信息收集及上報制度
要求市醫保中心及時上報工作動態。
原文:盤醫保發〔2020〕2號 關于做好盤錦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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