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興隆臺分中心2022年度單位預算公開說明
盤錦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興隆臺分中心2022年度單位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盤錦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興隆臺分中心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三、單位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盤錦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興隆臺分中心2022年度單位預算公開表
一、2022年度單位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2022年度單位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2022年度單位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九、2022年度綜合預算項目支出表
十、2022年度部門(單位)整體績效目標表
十一、2022年度部門預算項目(政策)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盤錦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興隆臺分中心2022年度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的總體情況說明
二、“三公”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三、事業運行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四、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六、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盤錦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興隆臺分中心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承擔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待遇的審核和結算工作。
(二)為醫療保障經辦系統開展參保登記、個人權益記錄、待遇支付、費用結算及基金運行、風險防控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
(三)承擔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及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經辦服務工作。
(四)承擔醫療保險、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經辦服務及相關事務性工作。
(五)承擔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相關政策的宣傳工作。
(六)承擔市醫療保障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
根據本單位主要職責,內設五個機構如下:
綜合辦公室:負責黨務、工會、文電、信息、資產、檔案、保密、信訪、文字綜合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退休干部服務等工作;負責財務、基金支付、征繳業務到賬復核工作。
業務部:負責辦理轉診轉院,出差探親及市內非定點審批,門診特定病種審批,長期駐外和異地安置審批,家庭病床的審批工作;負責對門診特定病種修改定點醫院工作;負責社區及學校征繳核定工作;電話登記備案咨詢工作;負責業務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
結算部:負責興隆臺區城鄉居民、城鎮職工參保人因轉外住院治療、長期駐外及異地居住人員的住院治療、探親期間急診急救住院治療、特定病種門診治療等未持卡就醫的醫療費用審核及結算;來人來電咨詢的解答。
稽核部:負責費用核查工作;負責興隆臺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業務的內控稽核;負責信訪投訴工作;負責醫療救助工作。
審核部;負責城鄉居民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異地就醫、非定點急診急救就醫的費用審核、復核工作。
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盤錦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興隆臺分中心2022年度單位預算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包括:
1.盤錦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興隆臺分中心
第二部分
盤錦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興隆臺分中心2022年度單位預算公開表
(該部分內容詳見附件)
2022年興隆醫保公開表樣.xlsx
第三部分
盤錦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興隆臺分中心2022年度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的總體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2022年盤錦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興隆臺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預算129.23萬元,包括:
1.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29.23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7.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8.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0萬元;
10.上年結轉0萬元。
(二)支出預算129.23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5.23萬元;
2.項目支出14萬元。
支出預算中,政府采購支出0萬元,債務支出0萬元,政府購買服務支出0萬元。
2022年預算同上年比較,收入增加10.88萬元,增幅8.4%;支出增加10.88萬元,8.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外調一人。
二、“三公”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三公”經費預算支出安排0萬元,與上年持平。
1.因公出國(境)0萬元。
2.公務接待費0萬元。
3.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本單位沒有車輛。
三、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2022年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0萬元。
四、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2022年安排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政府購買服務預算0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盤錦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興隆臺分中心資產總額154,416.68 元,其中,流動資產3.55元,固定資產148,113.09元,固定資產中通用設備110,406.18元(已提折舊130,273.82元),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37,706.91元(已提折舊20,093.09元),無形資產6,300.04元(已攤銷費用699.96元)。
六、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盤錦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心興隆臺分中心2022年應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共0個,實際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共0個,涉及資金0萬元,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覆蓋率(實際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應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為0%。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事業運行經費:是指各單位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有關規定、國務院財政單位會同價格主管單位共同發布的規章或者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單位會同價格主管單位共同發布的規定所收取的各項收費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級政府及其所屬單位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并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參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納入基金預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1.衛生健康類(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單位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2.衛生健康類(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單位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3.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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