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林業和濕地保護管理局部門2025年度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盤錦市林業和濕地保護管理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三部分 盤錦市林業和濕地保護管理局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2025年盤錦市林業和濕地保護管理局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收入預算總表
三、支出預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預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類預算表
十一、支出經濟分類預算表(政府預算)
十二、支出經濟分類預算表(部門預算)
十三、債務支出預算表
十四、政府采購支出預算表
十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預算表
十六、部門(單位)整體績效目標表
十七、部門預算項目(政策)績效目標表
十八、部門管理專項資金預算表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管理文件
1.《關于切實做好2025年市縣預算公開工作的通知》(遼財預〔2025〕1號)
2.《關于印發盤錦市財政預決算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盤財預〔2021〕253號)
第二部分 盤錦市林業和濕地保護管理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一)負責林業、濕地、草原和自然保護地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濕地、草原和自然保護地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標準并組織實施,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組織開展森林、濕地、草原資源和自然保護地內野生動植物生物多樣性保護、動態監測與評價。
(二)組織林業、濕地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濕地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濕地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濕地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森林、濕地、草原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并監督執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 保護利用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市、縣區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標準,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組織擬訂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擬訂相關市級標準,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
(五)負責林業、濕地、草原和自然保護地內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自然保護地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市級標準。提出新建、調整市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并按程序報批,組織做好世界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相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林業、濕地、草原和自然保護地改革相關工作。擬訂全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濕地、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并監督實施。擬訂全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濕地保護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市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指導集體林業適度規模經營。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還濕工作。
(八)擬訂林業和草原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相關林業產業市級標準并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九)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濕地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濕地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并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葦田濕地保護區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林業、濕地、草原和自然保護地中央及省、市級資金,提出林業和濕地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市政府規定權限,審核市政府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林業、濕地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濕地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十二)負責林業和濕地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市林業和濕地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濕地及野生動植物保護國際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盤錦市林業和濕地保護管理局要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濕地、草原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和濕地保護,保障國家生態安全。
二、機構設置
納入林濕局2025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1.盤錦市林業和濕地保護管理局本級
2.盤錦市林業和濕地保護服務中心
第三部分 盤錦市林業和濕地保護管理局2025年
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綜合預算收支指標情況
(一)收入預算2193.67萬元,其中: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193.67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單位資金收入0萬元,其中: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
6.上年結轉結余0萬元,其中上年財政專戶管理資金超收收入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超收收入0萬元,單位資金超收收入0萬元。
(二)支出預算2193.67萬元,其中:
1.基本支出1857.08萬元;
2.項目支出336.59萬元。
在支出預算中債務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支出
141.55萬元;政府購買服務支出0萬元;納入預算績效管理的特定目標類和其他運轉類項目共12個,涉及資金336.59萬元。
2025年預算收支比上年增加134.26萬元,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為人員經費增加。
二、部門管理專項資金情況
2025年,林濕局部門管理專項資金共0個,涉及資金0萬元。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25年林濕局部門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為30.7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7.82萬元、水費0.10萬元、電費2萬元、郵電費1.60萬元、取暖費1.13萬元、差旅費3萬元、工會經費3.75萬元、福利費0.3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9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1.83萬元、辦公設備購置0.15萬元。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林濕局部門安排政府采購預算141.55萬元,具體為貨物42.75萬元,服務98.8萬元,工程0萬元;預留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份額0萬元,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0萬元。
五、“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25年,林濕局部門財政撥款預算安排的 “三公”經費預算為41萬元,比上年減少4.5萬元,下降9.9%。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無變化。
2.公務接待費0萬元,無變化。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4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無變化),公務用車運行費比上年減少4.5萬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林濕局報廢一輛公務用車。
財政撥款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
|||
|
|
單位:萬元 |
|
項目 |
金額 |
||
2024年 |
2025年 |
||
合計 |
45.5 |
41 |
|
1.因公出國(境)費 |
|
|
|
2.公務接待費 |
|
|
|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45.5 |
41 |
|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 |
|
|
|
公務用車運行費 |
45.5 |
41 |
六、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林濕局部門2025年年初預算購置車輛0臺,金額0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
七、預算績效目標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林濕局部門2025年應編制部門(單位)整體績效目標共2個,實際編制部門(單位)整體績效目標共2個,編制部門(單位)整體績效目標覆蓋率(實際編制績效目標的數量/應編制績效目標的數量)為100%。2025年應編制績效目標的特定目標類和其他運轉類項目共12個,實際編制績效目標的特定目標類和其他運轉類項目共12個,涉及資金336.59萬元,編制特定目標類和其他運轉類績效目標的項目覆蓋率(實際編制績效目標的數量/應編制績效目標的數量)為100%。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2.基本支出: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3.項目支出:指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機關運行經費:是指行政機關及參公單位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畢,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6.“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為執行公務或開展業務活動需要合理開支的接待費用。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2025年盤錦市林業和濕地保護管理局
部門預算批復表
(該部分內容詳見附件)
版權所有:盤錦市人民政府 主辦單位: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網站標識碼:2111000031 ICP備案序號:遼ICP備11007870號-1 遼公網安備21110002000056號
技術支持單位:市智慧城市運行管理中心 聯系電話:0427-2283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