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推進重點領域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實施方案的通知
盤政辦發〔2022〕27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濱沿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盤錦市推進重點領域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盤錦市推進重點領域盤活存量資產
擴大有效投資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的意見》(國辦發〔2022〕19號)、《遼寧省推進重點領域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實施方案》(遼政辦發〔2022〕37號),有效盤活全市重點領域存量資產,進一步擴大有效投資,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結合盤錦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東北、遼寧振興發展的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把維護國家“五大安全”這個政治使命、擴大內需這個戰略基點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條主線有機結合起來,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堅持新官理舊賬,有效盤活重點領域存量資產,防范和化解各類風險,打造法治良好的營商環境,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進一步激發發展活力、拓展發展空間,推動形成存量資產和新增投資的良性循環,加快建設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為保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奮力建設遼寧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先行區提供重要支撐。
二、主要目標
2022年底,啟動一批全市試點項目,動態形成盤活存量資產項目臺賬;2023-2024年,盤活一批存量資產,化解一批存量債務,啟動實施一批新項目,形成一批可復制推廣的先進經驗,積極爭取國家、省試點示范。
到2025年,全市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的工作機制穩定高效運行,相關標準、政策進一步完善,在交通運輸、農林水利設施、園區及物流、房地產等重點領域存量資產盤活工作取得重大進展,盤活存量資產與新增投資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基本形成。
三、重點領域
(一)交通運輸領域。主要包括鐵路、公路、通用機場、港口、城市交通設施以及綜合交通樞紐等。(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國資委等,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二)農林水利設施領域。主要包括國有農場、國有林場、畜牧場、水產養殖場等,具有一定收益的水庫、水電站、灌區、供水工程、引調水工程等水利固定資產。(牽頭單位: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濕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等,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三)能源領域。主要包括火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發電、氫能、輸油管線等。(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國資委等,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四)市政設施領域。主要包括燃氣、供暖、供水、排水管網及相關設施,地下管廊、城市停車場、老舊小區改造形成的基礎設施等。(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五)環境基礎設施領域。主要包括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工業污染源治理、固體廢物處置、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生態環境綜合治理以及資源循環和綜合利用、節能減碳改造設施等。(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市國資委等,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六)園區及物流領域。主要包括各類開發區、總部基地、科技、生態農業、文化創意等園區(基地)基礎設施資產;倉儲物流相關庫房場地、儲存保管、裝卸搬運、配送貨物及物流信息平臺等。(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科技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廣電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等,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七)房地產領域。主要包括各類閑置工業廠房、辦公用房、培訓中心、爛尾樓、學校非教育用途的閑置房產以及保障性租賃住房等。(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機關事務中心、市教育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八)服務業領域。主要包括旅游景區、商業綜合體、農產品批發市場、文體設施、醫療康養設施等,以及國有企業開辦的酒店、餐飲等非主業資產。(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文旅廣電局、市國資委。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衛生健康委等,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九)新型基礎設施領域。主要包括基于新一代信息技術演化生成的基礎設施;傳統基礎設施轉型升級的融合基礎設施;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支撐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產品研制的基礎設施等。(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營商局、市機關事務中心等,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十)土地資源領域。主要包括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歷史遺留圍填海區域和閑置土地資產,以及低效用地土地資源,農村閑置宅基地、荒地等。(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四、主要盤活方式
(一)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健康發展。抓住REITs發行上市以及建立多層次基礎設施REITs市場的政策機遇,優化資產確權、股權流轉、資產審查等流程,提高推薦、審核效率,鼓勵更多符合條件企業積極開展基礎設施REITs發行前期工作。國有企業發行基礎設施REITs涉及國有產權非公開協議轉讓的,按規定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盤錦銀保監分局。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金融發展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等,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二)規范有序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規范發展、陽光運行,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建設。鼓勵具備長期穩定經營性收益的存量項目采用PPP模式盤活存量資產,鼓勵社會資本創新運營模式、引入先進技術,提升運營效率和服務水平。(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重點領域牽頭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三)充分發揮產權交易平臺功能作用。積極推進國有產權交易和農村集體產權交易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規范開展交易活動。充分發揮產權交易平臺功能,探索推進產權交易產品和交易方式創新。鼓勵利用交易場所開展資產證券化盤活存量資產。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吸引更多買方參與交易競價。(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重點領域牽頭單位,市國資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機關事務中心、市采購交易中心等,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四)發揮好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以及資產管理公司功能作用。建立健全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鼓勵國有企業依托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按規定通過進場交易、協議轉讓、無償劃轉、資產置換、聯合整合等方式,盤活長期閑置存量資產,整合非主業資產。鼓勵資產管理公司提升對不良資產的處置效率和經營能力,拓寬處置手段,盤活問題資產。鼓勵金融資產管理、投資公司加大信貸抵押資產收購處置、實質性重組、市場化債轉股工作力度。支持資產管理公司接受金融監管部門、地方政府的委托,通過提供市場化估值定價、方案設計、顧問咨詢等技術支持,履行受托管理職責,以輕資產方式積極參與盤活信貸抵押資產。(牽頭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金融發展局。責任單位:重點領域牽頭單位,人民銀行盤錦市中心支行、盤錦銀保監分局等,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五)推動閑置低效資產改造與轉型。依法依規合理調整規劃用途和開發強度,鼓勵利用既有閑置建筑空間,開發用于創新研發、衛生健康、養老托育、文體休閑、社區服務或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新功能。鼓勵金融信貸資金支持盤活低效用地,鼓勵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開發低效用地。在編制各級國土空間規劃、相關專項規劃中充分考慮老港區功能改造提升。依法依規收回批而未供、閑置土地資源并重新開發利用。支持優化港口客運場站規劃用途,實施綜合開發利用。(牽頭單位:重點領域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六)加大盤活存量資產模式創新力度。有針對性地采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以及通過資產證券化(ABS)、資產支持票據(ABN)、商業房地產抵押貸款支持證券(CMBS)等不同方式,盤活不同特點的存量資產。通過售后回租、債轉股、資產注入上市公司等模式,對設備、債權以及相關資產進行盤活。探索污水處理廠下沉、交通樞紐空間綜合開發、保障性租賃住房經營性公共服務空間開發等方式,拓寬收益來源,加強資產綜合利用。在符合反壟斷等法律法規前提下,鼓勵行業龍頭企業通過兼并重組、產權轉讓等方式加強存量資產優化整合,提升資產質量和規模效益。通過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戰略投資方和專業運營管理機構等,提升存量資產項目運營管理能力。(牽頭單位:重點領域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市金融發展局、市國資委、盤錦銀保監分局等,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五、重點工作安排
(一)全面梳理重點領域擬盤活存量資產臺賬。重點領域牽頭單位要結合本領域實際,組織盤點梳理符合盤活要求、具備盤活條件的資產,形成分領域擬盤活存量資產臺賬。按成熟度和輕重緩急,分領域形成2022年首批擬盤活資產臺賬。各地區、各部門要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動態調整擬盤活存量資產臺賬,做好跟蹤調度和服務推進。(牽頭單位:重點領域牽頭單位、市國資委、市機關事務中心。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完成時限:持續推進,重點領域牽頭單位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分領域臺賬)
(二)分領域制定標準和政策。重點領域牽頭單位要與省對口部門做好對接,與相關管理咨詢機構加強溝通,做好本行業領域盤活存量資產工作的指導和協調。要結合盤錦實際和行業領域特點,分領域制定工作標準、目標、路徑、政策及措施,為工作開展提供參考依據。發展改革、國資、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稅務、人民銀行、銀保監等部門要優化完善相關管理規定,提出有力有效的政策落實舉措。(牽頭單位:重點領域牽頭單位和有關監管部門)
(三)全面推進盤活存量資產工作。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要落實主體責任,根據各行業領域的標準、政策以及擬盤活存量資產臺賬,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本地區2022-2025年實施方案,研究提出分年度工作要點,重點推動地方政府債務高、財政收支平衡壓力大的地區,加快盤活存量資產穩妥化解風險,提升投資能力。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和有關單位要針對不同類型資產情況,精準施策,分類落實各項盤活條件,壓實工作任務和責任,著力解決企業單位在盤活存量資產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加快資產盤活進度,推進政策和項目落地見效。(牽頭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完成時限:持續推進,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2022年底前出臺實施方案并制定2023年工作要點)
(四)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參與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一是保護參與盤活存量資產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統一市場準入,一視同仁,充分調動民間投資積極性,破除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良好環境。二是加強回收資金管理,擴大有效投資。回收資金使用要符合預算管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等有關政策要求。除按規定用于職工安置、稅費繳納、債務償還以及地方政府債務率高、財政收支平衡壓力較大地區的“三保”支出外,要聚焦統籌發展和安全若干重大工程,謀劃實施一批新項目,發揮回收資金對擴大有效投資的撬動作用。(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資委。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五)積極開展試點示范。設立市級盤活存量資產重點項目清單,對清單范圍內的項目,按有關規定給予政策、資金、服務支持。鼓勵產業園區等領域率先開展基礎設施REITs盤活試點,在全市梳理總結形成可復制推廣的工作經驗。深化投融資模式創新,依法依規謀劃推動全市示范項目,積極申報國家、省試點示范項目。(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要全面加強對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工作的組織領導。市級層面建立健全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工作機制,統籌推進全市重點領域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工作。各有關單位要各司其職,完善政策,加強指導。各縣區、經濟區要發揮主體作用,創新工作機制,細化工作舉措,確保本地區盤活存量資產工作取得實效。(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結合重點領域,認真理順產權關系,加快辦理、補辦相關產權登記。對前期手續不齊全的項目,按有關規定補辦規劃、用海用地、土地分宗等相關手續。加快履行竣工驗收、收費標準核定等程序。二是完善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價格動態調整機制,依法依規按程序合理調整納入政府定價范圍的價格和收費標準。三是相關部門制定可細化落實的獎勵政策,在安排政府各類建設資金和對上爭取資金時,對盤活存量資產推進較快地區和部門給予獎勵和傾斜。四是支持新項目加快辦理審批核準備案、用地用海、規劃許可、環評、施工許可等前期手續。對年度市級重點項目在土地指標方面予以傾斜支持,在融資環節開辟綠色通道。五是吸引優質外部資源和社會資本,鼓勵國際國內領先的基礎設施專業運營管理企業參與盤活存量資產項目運營管理。六是主動對接咨詢機構、資產管理及運營機構、大型企業、專家等,提前介入項目謀劃和方案設計,借鑒先進地區經驗做法,鼓勵大膽創新、先行先試,推進盤活存量工作取得高質量、實質性進展。七是通過資源配置等支持措施,探索基礎設施項目外部收益內部化。(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國資委等,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三)加強財稅金融支持。一是落實落細支持基礎設施REITs試點稅收政策。對于符合要求的試點項目,設立基礎設施REITs前,原始權益人向項目公司劃轉基礎設施資產相應取得項目公司股權,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原始權益人和項目公司不確認所得,不征收企業所得稅。設立階段,原始權益人向基礎設施REITs轉讓項目公司股權實現的資產轉讓評估增值,當期可暫不繳納企業所得稅,允許遞延至基礎設施REITs完成募資并支付股權轉讓價款后繳納。二是鼓勵銀行、信托、保險、金融資產管理、股權投資基金等機構充分發揮各自優勢,按市場化原則參與盤活存量資產。三是加強投融資合作對接,積極向有關金融機構推介盤活存量資產項目,引導銀行對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提供配套融資支持和貸款利率優惠。(牽頭單位:市金融發展局、市稅務局、市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盤錦市中心支行。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盤錦銀保監分局等,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四)加強各類風險防控。堅持依法依規、公開透明的原則,嚴格落實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要求,嚴禁在盤活存量資產過程中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嚴控金融風險等。嚴格落實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規定,嚴防國有資產流失。充分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多措并舉做好職工安置,為盤活存量資產創造良好條件和氛圍。加強建設項目社會穩定、生態環境、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領域風險防控。防范基礎設施項目運行風險,保持基礎設施穩健運營,切實保障公共利益。提升專業機構合規履職能力,依托專業機構力量培育和建立專業服務智庫機構,加強政策宣貫解讀和法治保障,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中介機構依法追責。(牽頭單位:重點領域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金融發展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盤錦銀保監分局等,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五)加強督導考核。將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工作情況作為我市重大項目督查工作的一項內容,納入市政府督查事項和重要績效考核內容。當年盤活國有存量資產相關情況,納入地方各級政府年度國有資產報告。對地方政府債務率較高的地區,重點督促其通過盤活存量資產降低債務率、提高再投資能力。對列入國家試點或在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地區或單位給予激勵。對資產長期閑置、盤活工作不力的地區采取約談、問責等方式,加大督促力度。(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財政局、市國資委等,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