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盤政發〔2022〕16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濱沿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罰款事項的決定》(國發〔2022〕15號)精神,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根據《遼寧省司法廳關于開展涉及營商環境建設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遼司通〔2022〕66號)要求,市政府對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過清理,市政府決定廢止以下8件行政規范性文件:
1.《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規范建筑業臨時用工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問題的通知》
2.《盤錦市中小企業信用擔?;鸸芾磙k法》
3.《盤錦市城鎮困難企業職工、就業轉失業人員和城鎮個體勞動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
4.《盤錦市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
5.《盤錦市市直機關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
6.《盤錦市政務信息化項目統籌建設管理辦法》
7.《“盤錦大米”證明商標管理實施細則》
8.《盤錦市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規范化流轉管理辦法》
盤錦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