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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
索 引 號: | govsrsj-2022-123904 | 主題分類: | 2022年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對市九屆人大一次會議關于調整縣區級疾控中心防疫津貼及取消單位內部防疫津貼分類(第46號)建議的答復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22-11-15 | |
主 題 詞: |
對市九屆人大一次會議關于調整縣區級疾控中心防疫津貼及取消單位內部防疫津貼分類(第46號)建議的答復
徐敏、王磊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調整縣區級疾控中心防疫津貼及取消單位內部防疫津貼分類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市人社局與市財政局已聯合將《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調整衛生防疫津貼標準的通知》(盤人社發〔2020〕25號)印發至各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財政局,市直有關部門,部署到位。防疫津貼標準:根據工作量大小、時間長短、條件好壞、防護難易以及危害身體康康的程度等情況,分別享受一、二、三、四類衛生防疫津貼。衛生防疫津貼撥款納入財政撥款。
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2022年7月6日印發 |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