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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pjsrmzf-2021-000309 | 主題分類: | 2021年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對市八屆人大五次會議《關于社區工作者退休問題的建議》第105號建議的答復(人社局)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21-10-11 | |
主 題 詞: |
對市八屆人大五次會議《關于社區工作者退休問題的建議》第105號建議的答復(人社局)
趙新代表:
您在我市八屆人大五次會議提出的《關于社區工作者退休問題的建議》提案已由市政府辦轉市人社局等有關單位辦理。首先感謝您對全市社區工作的重視和對基層社區工作者的關心。對于提案中提及的關于社區女性工作者退休養老保險的繳納領取和50歲以后能否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我局高度重視,并組織相關科室和單位進行了細致了解和認真研究。現就以上兩個問題答復如下:
一、養老保險金的繳納領取問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我省《關于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遼勞社發[2004]50號)相關規定,2004年1月1日后首次參保以企業身份的女職工年滿50周歲,社保交滿15年的,辦理退休手續;社保未交滿15年的,將社保關系轉到戶口所在地,以自由職業者身份繼續繳費,參加養老保險滿15年后辦理退休手續。2004年1月1日后首次參保以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自由職業者身份的,女年滿55周歲,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辦理退休。因此,您提案中提到的,2008年以后才給同意繳納保險,究竟是50歲退休,還是55歲退休,要取決于2004年以后初次繳費是以何種身份辦理的。
二、關于勞動合同的簽訂問題
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或者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情況下,勞動合同終止。因此,在勞動者沒有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前,除了勞動法規定可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是可以與用人單位繼續簽訂勞動合同的,具體合同的簽訂應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另外,勞動者在不能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還可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合同,以保證勞動者的合法勞動權利。
社區組織是最基層的工作單位,社區工作者承擔著大量細致繁重的工作任務,為全市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切實保障全市社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提高社區工作者福利待遇,解決社區工作者的后顧之憂,是政府各有關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一如既往的繼續關心重視社區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立足本職,努力為社區工作者營造安心工作的政策環境,也希望趙新代表對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意見和建議!
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7月29日